局長致辭
歡迎您訪問湘潭市地方稅務局網站!湘潭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於1994年國、地稅機構分設後正式成立。主要負責11個稅種稅款的徵收管理工作(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菸葉稅),還依照省以上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負責7種費(金)的代收徵收工作(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外商投資企業和城鎮私營企業的社會保險費、防洪保全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工會經費)。
近年來,湘潭市地方稅務局在湘潭市委、市政府和湖南省地方稅務局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為國家聚財、為政府執法、為社會盡責、為發展出力、為民生服務”的工作職能,大力弘揚“偉人故里,敢為人先”的創新精神,全市地稅工作呈現出地稅收入穩定增長、征管改革穩步推進、依法治稅效果明顯、隊伍建設生機勃勃、文明創建碩果纍纍的生動局面,為湘潭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積極貢獻。2009年,市局機關榮獲“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成績的取得,離不開上級領導的關心與指導,離不開全市地稅幹部職工的辛勤努力,更離不開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在此我謹代表湘潭市地方稅務局一併表示衷心地感謝!
當前,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已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巨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槓桿,在地方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也越來越受到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我們將始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地稅工作全局,牢固樹立地稅工作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地稅幹部為納稅人服務、地稅機關為基層服務的“三個服務”理念,稅收保增長,服務促發展,努力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使地稅工作真正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
湘潭市地方稅務局入口網站是順應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要求而建立的綜合性入口網站。在這裡,您可以了解到我局的機構設定、工作職能,瀏覽最新的財經信息、地稅動態,查詢權威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獲得相關的法律諮詢,還可以進行網路評廉、舉報投訴,享受到其他便捷、優質的服務。它既是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政務信息、宣傳稅收政策的視窗,也是地稅機關與廣大納稅人及社會各界溝通互動的橋樑,更是方便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更多地了解、關注和支持地稅事業,使地稅工作更好地接受廣大人民民眾監督的平台。
我們真誠地歡迎您訪問本站,並期待您對我局的稅收工作提出寶貴意見。謝謝!
湘潭市地方稅務局局長 龍水根
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局 長:龍水根全面負責湘潭市地方稅務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成 雁
分管工作:計畫財務科、收費科、省級稅收徵收分局
聯繫點:湘潭市雨湖區地方稅務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符應軍
分管工作:人事教育科、思想政治工作科(機關黨、團、工、青、婦)、湘潭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聯繫點:湘潭縣地方稅務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湘濤
分管工作: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湘潭市地方稅務局涉外分局
聯繫點:湘鄉市地方稅務局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胡國平
分管工作:稅政管理一、稅政管理二、稅政管理三科
聯繫點:湘潭市高新區地方稅務局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李羅生
分管工作:征管科、信息中心、註冊稅務師中心
聯繫點:湘潭市岳塘區地方稅務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余愛華
分管工作:監察室、審計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聯繫點:韶山市地方稅務局
機構簡介
湘潭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於1994年國、地稅機構分設後正式成立。主要負責11個稅種稅款的徵收管理工作(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菸葉稅),還依照省以上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負責7種費(金)的代收徵收工作(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外商投資企業和城鎮私營企業的社會保險費、防洪保全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工會經費)。工作職能
湘潭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其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省地方稅務局的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
2、根據省地方稅務局的工作要點,研究制訂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本地區地方有關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地區稅收業務工作。
4、根據省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地區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組織各項稅收收入,完成稅收任務。
5、負責監督檢查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本地區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稅收執法情況。
6、負責對本地區所屬地稅系統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人員調配、幹部任免,以及經費開支實施垂直管理。
7、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9、負責組織本地區稅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工作,開展稅法宣傳。
10、承辦省地方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征管範圍
直屬局(大企業管理局)征管範圍1、湘鋼和華菱本部
2、省級重點工程
3、金融保險行業
4、城區客運行業
5、菸草、移動、電信、聯通、鐵通本部
九華經濟區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
1、二環線以北、潭錳路以東的區域
2、響塘鄉全境
3、鶴嶺鎮全境
雨湖區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
1、湘潭市河西城區除九華區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之外的區域
2、楠竹山鎮全境
高新區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
湘潭市河東城區沿建設中路,河東大道,吉安路以西,南至湘江江邊範圍內
岳塘區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
湘潭市河東城區除高新區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之外的區域
湘潭縣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
湘潭縣地方稅務局負責湘潭縣轄區範圍內石潭鎮、烏石鎮、分水鄉、石鼓鎮、龍口鄉、花石鎮、排頭鄉、錦石鄉、河口鎮、白石鎮、射埠鎮、梅林橋鎮、譚家山鎮、中路鋪鎮、茶恩寺鎮、雲湖橋鎮、楊嘉橋鎮、易俗河鎮、青山橋鎮等19個鄉鎮和天易示範區有關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韶山市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
韶山市地方稅務局負責韶山市轄區範圍內有關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韶山是偉大領袖毛澤東的故鄉,是全國著名的革命紀念地和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擁有面積210平方公里,所轄3鎮4鄉,分別為清溪鎮、銀田鎮、如意鎮、韶山鄉、永義鄉、楊林鄉、大坪鄉。
湘鄉市地方稅務局征管範圍
湘鄉市地方稅務局負責湘鄉市轄區範圍內有關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湘鄉,湘軍故里,楚南重鎮,古稱龍城。位於湖南省中部,北鄰韶山22公里,東距長沙80公里,總面積2011平方公里,人口90萬,下轄望春門、新湘路、崑崙橋、東山4個街道辦事處和龍洞鎮、梅橋鎮、中沙鎮、虞唐鎮、栗山鎮、山棗鎮、毛田鎮、棋梓鎮、潭市鎮、泉塘鎮、壺天鎮、翻江鎮、月山鎮、金石鎮、白田鎮15個鎮以及東郊鄉、育段鄉、金藪鄉3個鄉。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和重大會議材料;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綜合調研、信訪、保密、外事、督查督辦、政務信息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及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後備幹部的考核、培養與選拔工作;負責制訂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思想政治工作科
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會、女工、團委工作。
4、稅政管理一科
負責營業稅的政策業務管理工作;對有關稅收政策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辦理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項。
5、稅政管理二科
負責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資源稅等稅種的政策業務管理工作;對有關稅收政策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辦理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宜。
6、稅政管理三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政策業務管理工作;對有關稅收政策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辦理所得稅稅前扣除等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宜。
7、收費科
負責由地稅機關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等費種具體徵收管理辦理辦法的政策解釋;負責由地稅機關代征的防洪保全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等費種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的政策解釋;對有關費種征管政策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進行調研和處理;各費種徵收計畫的分配、數據統計分析。
8、徵收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定稅收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征管制度的情況;負責稅源管理和稅務登記、發票印製發放的組織指導及檢查工作;負責個體稅收的徵收管理及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9、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執行情況;考核、分析稅收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稅源的調查測算,監督管理重點稅源;負責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管理本系統財務、基建、裝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審核本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負責稅收票證的印製、領用、發放和管理工作。
10、政策法規科
負責有關地方稅收政策研究,擬訂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承辦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有關工作。
二、省局派駐機構
1、省局派駐湘潭市地方稅務局監察室負責本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對違紀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
2、省局派駐湘潭市地方稅務局審計科
負責本地區的財務、經費、基建和稅收執法等專項審計;組織實施對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前審計。
三、直屬單位
市局設定直屬行政機構3個,即省級稅收徵收分局、稽查局、涉外分局。1、省級稅收徵收分局
負責所在地城區範圍內的省級營業稅納稅單位的營業稅及其它地方各稅費的徵收管理;負責省級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負責本市州範圍內省級地方各稅的管理、檢查和指導。
2、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和管理轄區地稅系統的稽查工作;負責本系統稅收執法的監督工作;組織和協調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偷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3、涉外稅分局
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各項地方稅收業務及徵收管理;執行、實施上級機關制定的涉外地方稅收的優惠政策和反避稅措施;處理涉外稅收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
四、事業單位
1、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制訂後勤服務和機關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物業、保衛和第三產業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醫療保健和計畫生育工作。
2、信息中心
負責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硬體設備與綜合資料庫;負責與外部數據的接收、上傳和清分;負責稅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參與組織有關軟體的開發、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指導信息系統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3、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負責組織本地區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報名、註冊登記初審商報、業務培訓、年檢工作;負責初審、報批稅務師事務所;監督、檢查註冊稅務師及稅務師事務所執業情況。
五、直屬機構
(一)城市區局湘潭市岳塘區地方稅務局
湘潭市雨湖區地方稅務局
湘潭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方稅務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制定的稅收工作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的徵收管理辦法和稅收業務的規章等組織實施。
2、負責轄區地方各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3、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和轄區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4、執行地方稅種的減免規定、審理和收減免事項。
5、對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軍工保障、人員調配、稅務經費、勞動工資實行垂直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各科、室、所領導班子的配備、考核任免、獎懲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6、負責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監察和稅務宣傳工作。
7、負責編制、分配本單位地方稅收計畫,匯總、編報計畫、會計、統計報表資料。
8、完成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轄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縣(市)局
湘潭縣地方稅務局
湘鄉市地方稅務局
韶山市地方稅務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制定的稅收工作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的徵收管理辦法和稅收業務的規章等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縣)地方各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3、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和全市(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4、執行地方稅種的減免規定、審理和收減免事項。
5、對全市(縣)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調配、稅務經費、勞動工資實行垂直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各科、室、所領導班子的配備、考核任免、獎懲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6、負責全市(縣)地方稅務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監察和稅務宣傳工作。
7、負責編制、分配全市(縣)地方稅收計畫匯總、編報計畫、會計、統計報表資料。
8、完成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全市(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