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成立於2008年2月29日,負責韓國電視廣播、通信和新傳媒政策的機構。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負責韓國電視廣播通信新傳媒政策,於2008年2月29日正式宣告成立。隨著合併放送委員會和信息通信部的相關法律當天正式生效,因此類似於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英國的電信監管機構(OFCOM)的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宣告正式成立。放送委員會和信息通信部從此淡出韓國歷史舞台,從形式上來看四分五裂的信息通信部的命運更加悲慘,實質上放鬆委的變化非常大。2000年誕生的放送委當時沒有行政機關存在的行政法律依據。當時的放鬆委是個‘三無’機構(沒有責任,沒有所屬,沒有許可權)。
新成立的放送通信委員會仿效歐盟和日本等國家的媒體融合時代的趨勢,是一嶄新機構,她是適應全球的廣播和通信融合趨勢而誕生,下一步她將全力著手制定韓國的融合相關法律和政策框架。新成立的放送通信委員會總人數為1408名,總部479名。總部的人員是由前信息通信部的310人和前放送委的164人,新選的5名常務委員組成。由於受機構調整最嚴重影響的位於光華門大街信息通信部大樓內離任演說場內職員表情沉痛,哭聲連片,前信息通信部長官為自己沒有守住部門而內疚,並激勵員工到哪裡都為曾經是為韓過IT和通信產業發展嘔心瀝血而自豪。
隸屬於總統直接領導的放送通信委員會將被設立1名長官級別(相當於中國的‘部長’)的常任委員長和4名次官級別的常任委員,擁有很高的行政許可權。據了解,蓋洛普韓國公司前總裁崔時仲被內定為首任放送通信委員會常任委員長。
各部門的職能如下:
企劃調整室:法令、法規的審查,國際合作、契約的簽定,組織及人員管理
放送通信融合政策室:制定和許可IPTV等放送、通信融合服務政策
放送政策局:地面波廣播服務許可,TV收視費,管理媒體經營和廣播所有權
通信政策局:有無線通信政策,移動通信終端政策規定,通信保護和隱私政策規定
用戶網路局:監管和調查廣播、通信運營商的公平競爭,受理用戶的投訴
最首要任務就是要制訂去年12月國會通過的IPTV法案的試行令。迎合有無線融合趨勢,制定通信新政策也迫在眉睫。
預計,由於電視廣播界和信息通信界之間的矛盾,此前一直沒有進展的IPTV、DMB(移動數位電視)和數位電視等電視廣播與信息通信相結合的整合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契機。
此外,放送通信委員會將負責逐步放寬限制報紙傳媒和電視廣播兼營的現行條例、推進KBS2和MBC民營化等新政府的大眾傳媒相關焦點政策的制定,並與掌管報紙傳媒的文化體育觀光部一同作為負責大眾傳媒事業的政府部門發揮作用。
新成立的放送通信委員會正式啟動相關工作,預計最早也只能在3月中旬後,因為各部門的人選還沒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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