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職務韓嘉毅:1990 年獲經濟管理學學士學位
1992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1994年取得會計師資格,此後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律碩士學位
現任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秘書長
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委員會副主任
應邀成為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客座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是中國人民大學為落實國家法律人才發展戰略,創立中國律師專業化教育體系而設立的一所二級學院,是我國第一所由部屬重點高校組建的律師學院。
律師學院於2010年4月26日正式成立,歸屬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管理。依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雄厚的法學教學和科研力量,聘請國內外德高望重、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擔任客座教授,致力於構建國內一流的正規化律師專業教育體系。
首期“刑事辯護法律業務班”為律師學院舉辦的第四個律師業務高端培訓班。在為期9天的培訓過程中,有田文昌、錢列陽、陳有西、韓嘉毅、羅力彥等資深律師為學員講授刑事辯護的技巧以及在執業過程中的風險防範。經過9天的學習,各位學員通過研習經典案例,交流刑辯經驗,對刑辯之術有了更深的認識,對刑辯之道有了更深的感悟。
韓嘉毅律師受邀成為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首期“刑事辯護”授課講師,為學員講授辯護律師的庭前準備 等法律問題。
二期的刑事辯護高級研修班。在總結首期刑事辯護經驗的基礎上,採取更加豐富活躍的教學研修形式,從講座、研討、模擬法庭、旁聽實案等多角度剖析當前刑事辯護的困難、探索解決的途徑。承辦的刑事案件訴訟與仲裁:中冠國際運輸有限公司訴中國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國際仲裁案;
代理北京有線廣播電視台應訴相聲演員劉偉訴北京有線廣播電視台、湖南電視台主持人聘用契約糾紛案; 代理北京電視台應訴王某某訴北京電視台、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北京晨報侵犯名譽權案;
代理並執行了東方資產管理公司訴中國工具機總公司、上海莘吳工具有限公司抵押土地房產糾紛案;
代理中國光大銀行大連分行訴遼寧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證券回購案;
承辦招商銀行訴香港百事利達國際有限公司、北京利達海洋生物館有限公司5000萬美元(本息數)貸款擔保糾紛案及2300萬美元(本金數)代位權案;
承辦中國銀行北京分行訴北京利達海洋生物館有限公司42筆信用證墊款糾紛案;
代理法國萬喜建築工程公司、德國菲力浦?霍爾茲曼有限公司、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三家公司不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小浪底工程第三標契約糾紛應由中國法院管轄裁定抗訴案;
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訴海淀區人民政府因房地產開發引發的行政訴訟案;
代理北京民族飯店十六名職工訴原單位侵犯選舉權案(中國第一起侵犯政治權案)。
作為辯護人為歌手潘勁東辯護(傷害案);
為天津薊縣國稅局局長梁某某擔任辯護人(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為北京楓寶俱樂部、航鷹企業法定代表馮國忠辯護(契約詐欺);
為北京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祝華辯護(貸款詐欺案);
為原瀋陽木蘭集團董事長孫峰擔任辯護人(偷稅等罪名);
為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擔任辯護人(受賄罪),為瀋陽歐亞農業(董事長楊斌、荷蘭籍華人、朝鮮新義州首任特首)案擔任辯護人。非訴與法律顧問;
為重慶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陳明亮擔任辯護人;為收購河北保定依棉集團涉嫌4億3千萬契約詐欺案第一被告朱之霖擔任辯護人。
曾先後為東方時代投資有限公司、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奧索電腦有限公司、提供包括破產清算、股權轉讓、公司改制等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