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西

陳有西

陳有西,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兼主任,一級律師,兼職法學教授。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導師、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導師、警察學院兼職教授。浙江大學中文系77級本科畢業,北京大學法律系高級法官(研究生)班結業。現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人權委員會副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宣傳聯絡委員會委員,浙江省公安廳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個人會員,法律文書委員會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廳、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級法院任職。作為律師,他成功管理著浙江省第一家京衡律師集團,辦理了大量有影響的案件,業務範圍涉及刑事辯護、公司法律風險防範和公司併購、建築房地產、國際貿易、智慧財產權、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訴訟和集團評訟。被評為杭州市中介服務業標兵、2007年獲浙江省律師事業突出貢獻獎。是一位學術和實務兼長的學者型律師。

基本信息

簡介

1977年國家恢復聯考時,陳有西以優異成績考入杭州大學(現浙江大學)中文系,1982年畢業。因表現良好選為下派“調乾生”後備幹部,到縣委機關工作。1983年11月借調浙江省公安廳從事預審和調查研究工作。1984年回家鄉寧海擔任縣文化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分管文化系統。1985年正式調入浙江省公安廳,擔任研究室調研科副科長。

1986年調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擔任時任中央候補委員、省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的袁芳烈同志的機要秘書。1988年,隨領導調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擔任院長秘書、辦公室副主任、省高級法院新聞發言人、《人民法院報》浙江記者站站長。期間成為中國法學會個人會員,杭州作家協會會員。

陳有西發表了大量法學論文和著作,被評為浙江省首屆十大傑出法學青年。

教育背景

浙江大學中文系本科畢業(1982)

北京大學法律系高級法官班結業(1994)

中國證監會獨立董事培訓班結業(2003)

職業經歷

1993年考入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北京大學高級法官班行政法專業深造,出版國內第一本反不正當競爭方面的個人專著《反不正當競爭法律適用概論》。成為中國智慧財產權研究會會員、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會員。

1994年回浙江省高級法院,擔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審判指導小組副組長。

1995年調浙江省社會科學院,主持法學研究所工作。出版刑法經濟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評聘為法學副研究員、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社科院機關黨委委員。

1997年調浙江財經學院,參與創辦法律系,任法律系第一屆負責人,院學術委員會委員。

1999年獲律師資格,專職從事律師業務,創辦合夥制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任合伙人會議主席。

2000年評為二級律師職稱。

2002年被選為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

2003年5月調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任主任。

2004年被全國律協常務理事會任命為憲法與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05年12月被聘為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JM)導師。

2007年組建京衡律師集團,五個成員所100多位律師和助理,為浙江省首家律師集團。

2008年評為一級律師。

職稱及兼職

1987年,袁芳烈和秘書陳有西在杭州。1987年,袁芳烈和秘書陳有西在杭州。

一級律師,兼職法學教授

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憲法人權委員會 副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智慧財產權委員會 副秘書長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宣傳聯絡委員會 委員

浙江省公安廳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

浙江省公安廳執法執紀特邀監督員

浙江省台灣研究會理事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導師

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導師

浙江警察學院兼職教授

杭州市政府信訪律師顧問團成員

杭州市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2005)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負責人(1995)

浙江財經學院法律系第一任負責人(1997)

著述及貢獻

陳有西陳有西

已出版專著、合著8本,發表論文300多篇計400多萬宇。為浙江電視台 “給你說法”等法制欄目擔任嘉賓每年十多次;在《浙江法制報》連續三年開設“有西說法”專欄,定期發表文章;近年有大量文章被《中國律師網》、《法院網》、國務院新聞辦《中國網》、人民日報《人民網》、新華社《新華網》、中央黨校《學習時報》、《人民日報》、《法制日報》、《北京日報》、《民主與法制》、《觀察》等報刊和權威網站發表。

為公安、工商、糧食、文化系統和人大、黨政機關、銀行、企業、大學每年舉辦法制講座20餘場;現為國家開發銀行浙江分行、杭州灣集團、三花集團、西子集團、多家房地產公司等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擔任北京振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為德國西門子公司四川五糧液公司等國內外著名企業進行專項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服務。擔任日本日中貿易協會中國事務常年法律顧問,為日資企業友成控股公司香港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多次應邀參加全國人大《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立法法》、《行政強制法》等起草論證會議,曾借調最高法院參加起草《全國法院十年規劃》。

2011年3月,陳有西撰文《法律應當是所有人的擋箭牌》,稱中國法治建設已進入一個新階段,這一階段的重點是以法律規範公權力。陳有西認為,法律不是道具,政治家既要用法律治國,政治家更要受法律的約束。對法律神聖的信仰,應該成為官員素養中的第一素養。只有當對法律的信仰能夠深入官員的骨髓,能夠在官員心中生根,法治才可能在我們國家生根,才可能從根子上杜絕選擇性執法,法律才不會在人治過程中起到助紂為虐的反作用。

主要服務領域

項目顧問、公司法律事務、香港上市、國際金融和信用證業務、智慧財產權、政府顧問和行政法律事務、刑事辯護。

個人榮譽

陳有西陳有西

1995年,被評為浙江省傑出法學青年。

2004年,因業績卓著被杭州市律師協會通令嘉獎。

2005年,被評為杭州市十佳優秀刑事辯護律師。同年京衡所被評為杭州市優秀律師事務所。

2006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評為浙江省2001—2005五年普法先進個人,通報獎勵。

2006年,被杭州市司法局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同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中介服務業標兵稱號。

2007年,被浙江省律師協會授予浙江省律師事業突出貢獻獎。

人物評價

陳有西在刑法、經濟法、行政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方面均具有較深的造詣。在官員職務犯罪刑事辯護、集團性行政訴訟中卓有聲望,被譽為“民本律師”。在重大專利商標智慧財產權案件訴訟、著作權名譽權訴訟、國際貿易訴訟、房地產訴訟和談判中,均有豐富經驗和案例積累。是一位業務範圍涉掠較廣、知識全面的學者型律師。 其成功案例和法學觀點經常被新聞媒體關注,在省內外律師界、學術界享有良好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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