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斯特馬克,E.A.
正文
芬蘭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家。又譯韋斯特馬爾克、魏斯特馬克、衛斯特馬克。1862年11月20日生於赫爾辛基。1890年在赫爾辛基大學畢業,1894年任該校道德哲學教授;1907~1930年任英國倫敦大學社會學教授;1930~1935年任芬蘭土庫大學哲學教授。1939年9月3 日卒於芬蘭的拉平拉赫提。主要著作有:《人類婚姻史》(1891)、《道德觀念的起源和發展》(2卷,1906~1908)、《摩洛哥的婚姻儀式》(1914)、《人類婚姻簡史》(1926)、《摩洛哥的宗教儀式和信仰》(2卷,1926)、《摩洛哥的機智和智慧》(1931)、《論理學相對論》(1932)、《早期信仰及其社會影響》(1933)、《西方文明未來的婚姻》(1936)、《基督教與道德》(1939)。韋斯特馬克認為,社會學的目標是解釋社會現象,發現它們的原因,揭示它們是怎樣、為什麼產生的。他是“社會制度的自然史”研究的開創者之一,並在早期婚姻制度史研究中獨樹一幟。婚姻、家庭、倫理、宗教是他研究的重點。他反對L.H.摩爾根的學說,否認人類最早的社會單位是“群”,否認原始人最初處在雜婚、群婚的狀態中;認為最早的社會單位是“家”,一夫一妻制是人類的天然傾向和最早、最基本的婚姻家庭方式,這種傾向是自然選擇的結果。韋斯特馬克還否認歷史上族內婚的存在。在道德問題上,韋斯特馬克認為沒有絕對的標準,並引用大量材料論證各民族、各地區道德倫理上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