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特徵描述法

靜態特徵描述法是用統一確切的語言文字描述記錄人體外表解剖結構特徵的方法。一般分三級描述,為確切也可採用五級描述。涉及人體器官幾何尺寸時,不用絕對數字表示,而用高矮、長短、寬窄等描述。

對人整體的描述有性別、年齡、身高、體型等。對人體各部分的描述,按不同指標進行。其中頸按高度;肩按寬度和位置;背按形狀;上下肢按長度;手按是否端直,形狀和大小;臉按形狀;頭髮按疏密、顏色、形態和髮際線;額按高度、寬度和傾斜度;眉按形狀、方向、間隔、長度、寬度;眼從大小、形態、眼角方向、間隔、眼皮、眼球等方面;鼻按長度、寬度、突出程度;唇按厚度;口按大小和口角位置;下頦按形狀、高度和傾斜度;鬍鬚按形狀和位置;耳按其大小、形狀、外張程度以及各部分的特點。對各部分器官除按上述方面描述夕卜,還可描述其他明顯的特點,如缺指、X型或O型腿等。傷疤、黑痣、色素沉著等按其位置和形狀進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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