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男女婚事,多數都由父母支配、靠媒人說合,幾經周折,才能成就。然而,部分青褲瑤人的婚姻,卻是橫生妙趣、別具一格。
在這裡,自古以來男女戀愛純屬自由。他們不用父母操心,不請媒人傳書帶信,不要彩禮,更不設宴請客,婚禮簡樸大方。只要男女兩廂情願,便大功告成。他們的婚姻從戀愛到成親,一般要經過“鑿壁探婚”、“火塘定情”、“深夜接親”三個階段。
鑿壁探婚
凡有女兒的人家,父母都要預先給姑娘準備一間招攬小伙子的專用房屋──“探婚”。姑娘小伙的幽會,便在這裡進行。
青褲瑤人的房屋,通常為土木結構的樓房。樓下以土築牆或石片壘砌,用於關養牲畜;樓上是木板牆壁,供人住宿。樓梯置室外,直通大門。“探婚房”就設定在緊靠樓門邊的側屋中。
當女兒長到十四、五歲時,父母就將其安置到“探婚房”里獨身居住。在“探婚房”緊靠大門口梯子一邊的木板牆壁的中央,鑿有一個小手指頭大小的洞,叫做“探婚洞”。洞口的高低,正好與姑娘的床鋪平行,對著姑娘的枕頭。若是哪個小伙子看中這家姑娘,便在夜深人靜之時,悄然來到姑娘的“探婚房”的“探婚洞”口外,用一根鉛筆大小,兩尺左右長的小竹桿或圓形小木棍──“探婚棒”,摸索著伸入“探婚洞”內,輕輕攪動,將已經入睡姑娘喚醒。姑娘聽到 “探婚棒”的攪動聲,知道有小伙來相會了,便立即穿衣起床,對著 “探婚洞”與小伙子細語交談。如果姑娘覺得小伙子比較合意,便點燃油燈,打開大門,將小伙子請進屋來。姑娘把火塘撥旺,兩人相對地坐在火塘邊,輕聲細語,互敘衷腸。要是兩人談得情投意合,便慢語輕歌,直到天明。倘若見了面,經過初步交談,有一方感到不如意,雙方稍坐片刻,小伙子便自動離去。
由於純系自由婚姻,每個少男少女,可以任意選擇伴侶,也可同時找幾個對象探婚,談情說愛,從中擇優錄取自己最如意的人。因此,有的姑娘“探婚房”牆上的“探婚洞”也因小伙子的頻繁光臨,被逐漸磨擦而變得越來越大了。
火塘定情
男女雙方經過探婚,逐步認識有了感情,於是雙方頻頻接觸。小伙子每天晚上定時到姑娘家裡來,兩人對坐火塘邊體面訴情懷,吐露肺腑之言。他們不是談心,便是對歌敘情,絮語綿綿、情歌悠悠,直至雄雞高唱,東方破曉,方才依依惜別!對於這種約會,父母兄長,裝著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不加干涉,任其所以。但按族中規矩,夜間幽會絕對不允許在屋外進行,也只能“君子動口不動手”。
小伙姑娘經常往來,日久天長,感情加深,情意增濃。於是,小伙子便買來繡花絲線,贈給心愛的姑娘,姑娘將這些禮物,精心製作成繡花綁帶,回贈給自己如意的郎君。互贈信物後,雙方就算定婚了。他們既不要媒證,也不用徵求父母的同意,男女雙方決定就算數。
深夜接親
隨著男女雙方年齡的增長,感情的加深,到了十七、八歲,便是他們接近結婚的時期。結婚日期,他們不擇良辰吉日,不算命卜相,全由姑娘小伙自己商定。他們的婚事,只在婚前幾天,才告訴雙方父母,父母則熱情支持。
婚禮在深夜舉行。一般在凌晨一、二點鐘的時候,小伙子獨自一人或請一、二人作伴,帶著給姑娘的新鞋新襪,到姑娘家接親。這時,姑娘換上新衣服、新裙子,戴上母親結婚時外婆給的祖傳銀首飾(新娘在婚後幾天,便取下藏起來,等到自己的女兒長大出嫁時,再轉送給她作嫁妝,繼續往下傳,若有幾個女兒,便平均分配),梳妝打扮好後,便跟著小伙子一道,連夜趕到男家成親。既不要父母兄妹陪送,也不要娘家的陪嫁,空手而去,婚事簡樸。
新娘隨新郎一起進了男家門,就有幾個男方寨中的內親和年輕姑娘跑進碓房,把空碓舂得震天響。“平平”的碓聲傳遍山野,全寨的人們便知道這家的新娘進屋了。
雙方不辦酒席,也不布置新房。
次日早上,新娘邀請全寨同姓的姑娘及年輕媳婦到家來吃一頓家常便飯。下午,全寨的姑娘媳婦又分別請新娘吃一餐粗茶淡飯,表示從此互相結識,和睦共處。
三天后,新娘由男方寨里的幾個年輕姑娘陪著回娘家。娘家由母親磨豆腐款待。新娘回到娘家,她的父親和家中所有的男人都要迴避,不能同新娘見面。飯後,新娘又與陪同來的姑娘們一道回新郎家。新娘回到新郎家,稍為休息後,又獨自一人回娘家住宿。新娘在娘家住過這一夜後,就到男家長住了。
過十天后,娘家兄弟(或者嫂妹)挑著五、六斤重的糯米飯,一大塊圓形的糯米粑,幾斤酒、幾斤肉。到男方家去認親,男家熱情接待。當客人離開時,男家要回贈多於女方挑來數量的同樣禮品。三天后,新娘新郎二人一道,到女方家回門,拜望岳父、岳母,整個婚禮到此便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