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責

青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為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縣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平時負責組織全縣人民防空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受委託研究起草本縣有關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相結合規劃。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工作。指導本縣制定城市空襲預案,督促檢查本縣防空襲預案和各項方案的落實。
四、指導本縣組建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七支民眾防空組織,制定人民防空演習方案。
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點防護目標並報縣政府審批,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
六、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防指揮自動化及短波電台的管理。
七、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防工程拆除和報廢的審報工作;指導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進的平戰功能轉換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落實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縣國防教育部門指導縣直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縣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城鎮初級中學、高師院校的人民防空知識的技能教育;負責組建、管理縣人防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幹部的教育培訓。
九、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編制縣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協助監督檢查本縣人民防空經費的使用。
十、戰時根據縣委、縣政府和縣人武部決定,發布縣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
十一、承辦上級人民防空領導機關和縣政府、青田縣人武部、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承擔宣傳、信息和機關檔案處理、保密、信訪等事務;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本級信息化網路管理、維護和安全工作;負責草擬有關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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