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學院
其前身為1949年12月成立的“青海省青年幹部訓練班”,1950年以後先後改為“青海省人民公學”、“青海省民族公學”,1956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正式定名為“青海民族學院”,2000年11月經青海省委、省政府決定,青海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實質性整合到青海民族學院。2003年,學校順利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歷史沿革
建校57年來,經過幾代人的奮鬥,青海民族學院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備的人才培養體系,現設有15個學院、4個直屬教學系部,學科專業設定涵蓋文學、理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歷史學 、醫學、工學等學科門類。藏學專業與中央民族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擁有全省唯一的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4個二級碩士學位授權點和43個本科專業,有7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和5個省部共建實驗室,有1門國家級精品課程、3門省級精品課程和10門省級重點課程。
學校現有民族研究所、青海省法學研究所、青海省旅遊文化研究所、青海省格薩爾史詩研究所、青海省套用數學研究所、青海省青藏高原生態環境研究所、 青海省語言與民俗研究所等7個省級科研機構。並設有藏學研究中心 、青海企業管理諮詢中心、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計算機網路技術與工程研究所、青海資源化學研究所、中藏藥研究所 、民族藝術研究所、青海蒙古文化研究中心、英語套用語言學研究中心、青海土族研究中心 、青海撒拉族研究中心 、青海民族民間文化搶救中心、民族傳統體育研究與培訓中心 、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電子設計自動化( EDA)研究所等15個校級科研機構。
目前共有來自全國29個省區的漢、藏、回、土、撒拉、蒙古等36個民族的10330名學生在校學習,其中主要有碩士研究生290名,全日制本專科生6934名,成人教育學生1893名,外國留學生64名。截止2006年8月,學校已為國家培養了5.4萬餘名各民族合格人才。
師資力量
青海民族學院一貫重視師資隊伍建設,擁有一批治學嚴謹、德高學富的教授和一批富於創新精神的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全校有1193名教職工,其中專任教師731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1名、省級專家3名、博士生導師2名、全國高校優秀青年教師2名,入選全國“百千萬人才工程”教師1名,教授、研究員80名,副教授、副研究員262名,全校教師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含在讀)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7.3%。
科研項目
目前,學校共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128項,其中國家級、省部級項目97項,在研科研經費710萬元。近5年以來,全校教師共發表論文1840多篇,出版著作、教材84部,共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獎勵63項。 青海民族學院占地面積792畝,建築面積3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2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504萬元;圖書資料110萬餘冊,其中有關少數民族研究方面的圖書20萬冊,少數民族文字圖書2萬餘冊,藏文大藏經1667函;編輯出版《青海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綜合教育科學版、藏文版)和《青海民族研究》等4種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性期刊。
青海民族學院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近五年來先後派出400多人到國內外知名大學進修、攻讀學位、講學、合作研究,聘請近100名國內外知名專家作為客座教授、特邀研究員來校任教、講學。青海民族學院與德國德勒斯登工業大學、日本南山大學、法國歐亞高等管理學院等國外大學簽有合作交流協定。青海民族學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外國留學生定點教育單位,先後吸引了20多個國家的留學生500多人來院學習交流,已成為青海民族教育、民族工作、民族關係的縮影和青海省對外開放、文化交流的重要視窗。(本文資料數據截止日期為2006年11月)
招生簡章
青海民族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及高考“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加強招生管理工作,規範招生行為,讓社會和考生充分了解我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錄取方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青海民族大學 學校代碼:10748
第二章 辦學地點
第三條 東校區:青海省西寧市八一中路3號
西校區:青海省西寧市八一中路72號
南校區:青海省西寧市八一路曹二路53號
預科校區: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曹三路158號
第三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 青海民族大學為青海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四章 主管部門
第五條 青海民族大學的主管部門為青海省教育廳。
第五章 學校概況
第六條 青海民族大學創建於1949年,是青海省重點建設高校,主要培養本科、研究生等高級專門人才。學校現設有15個學院、4個直屬教學系, 8個省級科研機構、15個校級科研機構,學科涵蓋文學、理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歷史學、醫學、工學等門類。與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擁有全省唯一的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民族學,24個二級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專業碩士學位點,50個本科專業,8個省級重點學科、6個省級重點實驗室。面向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較為齊全、學術實力雄厚、辦學特色鮮明,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的綜合性大學。
第六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九條 學校錄取按志願優先的原則,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本科為120%,高職(高專)為100%;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安排專業,已錄取的考生,進校後可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調整專業。
第十條 我校承認考生所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規定的各項照顧政策。
第十一條 民族比例不限(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二條 民族語言類專業只招收用民族語言類(藏語、蒙語)答卷的考生。
第十三條 藝術類、體育類和師範類專業提前錄取,其餘各專業第二批錄取。
第十四條 對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參加外語口試,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門的具體規定為準,學校在錄取時參照各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八章 新生入學及複查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其進行全面複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國家核定的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具體標準見附表。
第十八條 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設有民族類、師範類專業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豐田助學金”、“稻盛京瓷西部開發獎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獲獎學生每人每年可得500—8000元不等的獎助金。學校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協調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勤工助學。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登錄我校的招生信息網查詢,被錄取考生由學校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八一中路3號
聯繫單位:青海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青海民族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青海民院培養出的著名女作家毛竹簡介:
毛竹筆名東方竹子,竹子,佚人等。
東方竹子幽深莫測,被網友稱做“大巴山主峰神農架的神秘美麗的野人”。
東方竹子四處漂泊,被文友們稱作“青藏高原有蹤無跡的戴骷髏項鍊的雪山女神”。
東方竹子是大膽闖入中國三個無人區的中國女記者第一人.
而東方竹子的最大精彩在於她總在不經意間闖進女性生命的禁區,闖入每一個人生命的禁區,自己卻渾然不覺..
我們在探秘東方竹子,而東方竹子國際網際網路的初衷卻是“了解時代核心,探秘精英人士”。也就是說,東方竹子國際網際網路,的主旨是探秘東方,而最重要的是關注這個時代真正優秀的幕後人,這個時代真正的創造者,這個時代真正的決策者。一句話,那就是實實在在影響這個時代的創新者創造者決策者,而不僅是歌手演員主持人這些浮在生活表面作秀的“木偶”。也就是說,關注的不僅僅是這個時代光亮鮮麗的外表,而是探索這個時代的核心。
學院地址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八一路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