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旅遊局

(五)、負責擬定並參與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旅遊項目招商和促進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旅遊諮詢中心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報批工作;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和旅遊景區(點)的管理;指導協調旅遊商品、紀念品的開發;組織指導旅遊資源的普查及保護工作;參與旅遊項目審核、評價、驗收;協調指導旅遊企業改革工作;指導旅遊招商服務中心的工作。 (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培訓中心的工作;指導、協調本市大專院校、職業中專(高中)的旅遊教育工作。 (九)、負責導遊員資格的培訓工作;負責旅行社總經理、部門經理資格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賓館飯店、旅行社、景區景點、車船公司等旅遊行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賓館飯店服務員和旅遊學校畢業生的外語達標考試工作;負責青島市導遊服務公司的管理工作。

青島市旅遊局

青島市旅遊局只屬於國家旅遊局,負責青島市的旅遊管理工作。
青島旅遊局內設9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業管理處、市場開發處、規劃發展處、人事教育處、投訴中心、信息中心、培訓中心。

青島市旅遊局的主要職能

(一)、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政務督查和責任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旅遊行業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及接待、政務信息、信訪、檔案、保密、年鑑、史志、文印、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綜合治理、計畫生育、醫療保險等工作;協調區(市)旅遊工作;指導旅遊信息中心工作。
(二)、研究擬定本市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本市旅遊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輛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我市有關地方標準;審批設立國內旅行社、審核設立國際旅行社;會同有關部門核准和管理外地來青島開辦的旅遊機構;負責旅行社和導遊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旅遊飯店星級和旅遊定點單位的評定及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負責國內旅遊交易會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旅行社的業務年檢和旅遊企業的質量覆核工作;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日常旅遊安全的協調工作;組織和指導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旅行社協會、旅遊飯店協會工作。
(四)、負責制訂和實施國際國內旅遊客源市場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國際國內旅遊市場的調研,及時制定和調整市場開發對策;負責組織旅遊行業的國內外旅遊宣傳促銷活動;組織旅遊企業參加國際旅遊交易會;負責編制、宣傳、推介旅遊線路和產品;負責全市旅遊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旅遊宣傳工作及旅遊宣傳品的製作與管理;負責管理旅遊行業涉台事務;負責辦理國外旅遊團體入境的相關事務;負責辦理局機關人員因公出國(境)手續;協調、指導、參與重大旅遊節會活動。
(五)、負責擬定並參與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旅遊項目招商和促進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旅遊諮詢中心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報批工作;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和旅遊景區(點)的管理;指導協調旅遊商品、紀念品的開發;組織指導旅遊資源的普查及保護工作;參與旅遊項目審核、評價、驗收;協調指導旅遊企業改革工作;指導旅遊招商服務中心的工作。
(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培訓中心的工作;指導、協調本市大專院校、職業中專(高中)的旅遊教育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協調工作。
(八)、負責青島旅遊業信息化的規劃、管理、組織和發展,提供青島市旅遊信息資源的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套用,在全行業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青島旅遊信息網路、業務管理網路、電子商務網路和辦公自動化網路的建設;推進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的發展。
(九)、負責導遊員資格的培訓工作;負責旅行社總經理、部門經理資格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賓館飯店、旅行社、景區景點、車船公司等旅遊行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賓館飯店服務員和旅遊學校畢業生的外語達標考試工作;負責青島市導遊服務公司的管理工作。

青島市旅遊局地址

青島旅遊局位於青島市閩江路7號市政府二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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