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在驗明正身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陰戶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腹痛而掙扎。最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示眾程式便告一段落。在古代,這種刑罰常常用於懲處所謂的偷情淫婦。史料記載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但這種說法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小說《二十四史演義》,明末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從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