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摩新國標

電摩新國標

電摩新國標即於2010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編制的《電動機車和電動輕便機車通用技術條件》新國標。

基本信息

概論

電摩新國標即於2010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編制的《電動機車和電動輕便機車通用技術條件》新國標。

電摩新國標電摩新國標

但一般電摩是指48v800W以上具有前後碟剎液壓減震和後輪氮氣避震時速可達每小時50公里以上的電動機車

內容

電摩新國標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腳踏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機車或電動機車,劃入機動車範疇”。

標準之爭

腳踏車協會於2009年4月曾緊急起草關於對《電動機車和電動輕便機車通用技術條件》等六項標準的意見書上報國家標準化委員會。
在意見書里,中國腳踏車協會用了“令人震驚”來形容電動腳踏車行業企業、經銷商、消費者對該標準草案的強烈不滿。
他們指出,腳踏車以它便宜、輕便、環保等特點贏得中低收入消費者的普遍看好。這讓機車企業感到電力交通工具比汽油交通工具有無可爭辯的競爭力。以河南省為例,2006年機車銷量下降了50%,看到《電動機車和電動輕便機車通用技術條件》的檔案,我們感到一個以前沒有關注過電動二輪車等交通工具的協會為什麼要急忙通過這個標準及其後面的原因,實在令人困惑。
腳踏車協會還表示,該標準草案只有幾個機車生產企業參與制定,受到機車行業的主導。該標準公平性和專業化令人懷疑。
在最大的民間智庫安邦分析來看,電動機車行業標準的新規範,變相提高了電動腳踏車行業的門檻,人為地設定政策限制來重創電動腳踏車行業的發展。實際上,國內電動車行業的標準紛爭已持續多年。表面上,對電動腳踏車的標準限制是由於安全因素、鉛酸電池報廢后的污染、阻塞交通等問題,但其實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行業的經濟利益之爭。近年來,隨著“禁摩”城市的大量增加,機車行業的發展整體趨冷。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電動車行業卻呈井噴之勢,對機車造成了一定擠壓。正是在此態勢下,不少機車企業轉而開始進軍電動機車市場,欲分得一杯羹。
業內人士分析,“誰掌握了標準,誰就抓住了市場巨大的‘利潤蛋糕’”,因此“國標“之爭背後是機車企業和電動腳踏車企業的博弈。

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大多是草根階層,生產的企業又大多是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多少話語權,而機車卻大多為國有、軍工背景的大企業。因此中國社科院工經所研究員餘暉表示,政府應該在利益集團中尋求平衡。這一“國標”有沒有公開徵求意見?有沒有公示期?有沒有聽證過程?程式上值得推敲。
據統計,2008年,全國電動腳踏車生產許可證申領企業達到2394家,其中只有100多家是原來的機車生產企業。隨著電動機車行業新規的出台,這100多家機車企業可以自動獲得生產許可,而剩餘的2000多家中很大一批將陷入經營窘境,因為電動機車的門檻遠遠高於電動腳踏車,重獲電動機車和電動輕便機車的生產許可對廣大電動自動車生產企業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國內最大的民間智庫安邦分析認為:由於電動腳踏車行業在中國從誕生髮展到今天才短短10年時間,不規範的地方肯定有一些,但這並不能成為打壓電動腳踏車行業發展的藉口。實際上,原來的滯後標準已跟不上電動腳踏車行業的飛速發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業的技術創新。電動腳踏車的標準由誰說了算?顯然應該是主要由市場、技術來共同決定,政府可以適當參與。但當標準演化成行業利益之爭時,政府對電動車行業標準的制定和出台必須十分慎重,不應受到利益集團的干擾,否則將嚴重影響企業和市場的公平。

腳踏車協會申請延緩執行電摩國標

針對擬於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電動機車國標”,中國腳踏車協會已遞交“延緩執行”申請,昨日,中國腳踏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將於今日看到他們的申請書。
據其介紹,“延緩執行”申請主要涉及五方面內容:“電動機車國標”允許電動機車開上機動車道,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騎車人有生命安全危險;制定單位雖吸收了部分電動腳踏車行業相關企業,但這些企業的規模、影響力、技術水平、質量水平,並不具備廣泛的代表性,全國電動車十大知名品牌及銷量前十位的企業均未入選;“電動機車國標”不應與10年前、正在修訂中的“電動腳踏車國標”無縫對接,導致電動腳踏車行業失去生存和發展空間;“電動機車國標”,是強勢利益集團即“機車集團和機車行業”,利用標準的手段,設定技術壁壘和準入壁壘,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等。
“距離電動機車國標實施,只有25天的時間”,陸金龍說,由於國家標準委員會今天才會看到他們的申請書,所以,何時能接到官方回復還是一個未知數。
他表示,電動機車國標的制定過程,相當於一次立法過程,所以,向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提出“延期執行”申請,是他們目前唯一能採取的自救方法,“如果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裁定,仍按原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電動機車國標,或者是到了明年1月1日,還沒有接到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的回覆,我們也不知道該怎么做”,他說。

國家標準委決定電摩新國標暫緩實施

圍繞“電摩新國標”持續半月的媒體和公眾大討論有了明確結果。12月16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發出《關於電動機車相關標準實施事項的通知》,決定該項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機車的內容暫緩實施,並將加快對電動腳踏車行業國家標準的修訂。
通知說,12月15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研究了《電動機車和電動輕便機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的相關問題。考慮到目前電動機車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制定好一系列相關配套政策還需要一個過程,經研究決定,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機車的內容暫緩實施。同時,國家標準委責成相關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要在充分聽取相關方意見的基礎上,加快修訂《電動腳踏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以便使該標準既能夠符合產品在安全、環保和節能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又能夠為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留有空間,更能夠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安全與權益。
“國標委能考慮行業的實際情況,聽取各方建議,作出如此決定,我們感到很高興。”《通知》出台後,中國腳踏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
天津腳踏車行業協會理事長龔孝燕告訴本報記者,“天津是全國第一大電動腳踏車生產基地?該行業將受到電摩標準的嚴重衝擊。天津市絕大多數的電動車企業建議應暫緩實施該標準,上周我們已經提交給國標委。”她還透露,上周國務院辦公廳已以急件形式通知他們,要求立即收集各方對電摩標準實施可能的反應。
“電摩標準暫緩實施,使電動腳踏車行業安心下來,有利於行業的健康發展。”龔孝燕表示,與前幾年電動腳踏車行業的快速增長,今年前8個月國內電動腳踏車產銷只有小量增長,而且這種增長實際上是由一些實力型企業利用大量中、小企業停產讓出的市場實現的,占全行業40%左右的1000多家整車企業仍處於停產或半停產狀態。而電摩標準明年實施的訊息,讓廣大電動腳踏車企業處於觀望狀態,陷入困境的廣大中、小企業更是雪上加霜,造成企業開發空間進一步壓縮,產品庫存進一步積壓、債台高築。
10月下旬,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電動機車和電動輕便機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20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標準公布後,電動腳踏車行業和消費者反應強烈。中國腳踏車協會和地方腳踏車協會要求撤銷或者暫緩實施電摩新國標。
據悉,我國電動腳踏車生產企業有2500家左右,年產銷2000多萬輛,出口500萬-600萬輛,涉及就業人口500多萬,擁有1.2億消費者。目前,我國電動腳踏車企業中只有100多家是原來的機車生產企業。如果電摩標準實施,將只有100多家機車企業可以自動獲得生產許可,剩餘的2000多家企業將面臨違規生產的境地。另外,還有3000多家配套生產企業和幾十萬家經銷商也將受到嚴重影響。
陸金龍告訴本報記者,目前,電動腳踏車新國標一直在緊張修訂中。“我們希望與國際接軌,採用日本、美國、歐洲的標準,電動腳踏車不再限重,時速定在30公里左右。”據悉,目前,歐洲對電動腳踏車時速規定是25公里,美國對電動腳踏車時速規定達到32公里。


記者了解到,11月 29日《中國發展觀察》雜誌社率先組織“‘電摩標準’與電動腳踏車行業發展研討會”,就電摩新國標出台對電動腳踏車行業的衝擊、公共政策出台的程式和各方利益如何平衡、消費者權益如何保護等議題進行研討,得到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南方周末、新京報、人民網、新華網、新浪網、搜狐網、鳳凰網以及路透社、華盛頓郵報和本報在內的國內外數百家媒體的強烈呼應,引起社會各方廣泛關注。16日下午,終於得到國家標準委務實回應。這被稱為輿論推動社會進步的又一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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