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照排系統

雷射照排系統

雷射照排系統 laser scanning phototypesetting system 20世紀70年代出現的排版系統。雷射掃描成像型照排系統的簡稱。

由輸入、電子計算機信息處理和雷射掃描記錄3個部分組成。輸入部分可以用紙帶或軟磁碟等,也可接受由通信系統的輸入。信息處理部分由操作控制台、電子計算機和硬磁碟驅動器組成,按照輸入代碼和操作控制指令,完成控制、編排、拼排和曝光4個主要程式,並對整機起著控制、指揮、調度和監視的作用。雷射掃描記錄部分由雷射平面線掃描主機記錄經計算機處理後輸出的點陣字形信息。由氦?氖雷射器輸出的雷射束進入聲光調製器輸出的載有字元信息的一級光,作為記錄光束,經中性濾色片調整到各種感光膠片所適應的能量,再經擴束器使光束準直,然後投射到錐形多面轉鏡掃描器上反射出來;又經廣角聚焦透鏡在感光材料上形成光斑沿X向掃描,同時輸送機構帶動膠片作Y向位移,組合成文字圖像。其優點是雷射束直線性好,解像力可達每厘米400線以上,字元清晰度高;排出的字元不是單個而是整版。

1976年北大一名叫王選的年輕科學家跳過二代三代照排機直接研究的第四代雷射照排系統獲得歐洲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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