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雲廳字[2009]2號),設立雲南省環境保護廳,為雲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雲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雲南省環境保護局的職責。
(三)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加強污染防治、落實減排目標和環境監管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擬定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定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鄉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三)承擔落實減排目標的責任。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負責督查、督辦、核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總量減排考核工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負責編制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點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雲南省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組織對省級有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審查,按照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機動車尾氣等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轉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提出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新建和調整的審批建議,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石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工作。
(八)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施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綜合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和指導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負責監督、協調和指導九湖流域、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指導編制九湖和重點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組織擬定九湖和重點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政府目標責任書並監督執行。組織九湖和重點流域水體水質規範性環境監測,統一發布水質狀況及防治情況公告。負責對九湖水污染防治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負責環境統計、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統一發布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定期發布重點城市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十一)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二)負責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的環境保護事務。
(十三)負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綠色創建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雲南省環境保護廳設14個內設機構(正處級)和機關黨委。(一)辦公室
(二)規劃財務處
(三)政策法規處(宣傳教育處)
(四)科技與環保產業發展處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雲南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減排工作辦公室)
(六)環境影響評價處
(七)環境監測處
(八)污染防治處
(九)湖泊保護與治理處(雲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綜合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自然生態保護處
(十一)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處
(十二)對外交流合作處
(十三)生態文明建設處
(十四)人事處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雲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雲南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雲南省環境信息中心
雲南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雲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雲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雲南省環境監察總隊
雲南省輻射環境監督站
雲南省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雲南省環境保護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辦公室)
雲南省西雙版納納板河流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雲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服務中心
中國環境報雲南記者站
人員編制
雲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行政編制87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2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5名(含總工程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副處級領導職數14名。領導信息
職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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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書記、廳長 | 張紀華 |
黨組成員、副廳長 | 高正文 |
副廳長 | 蘭駿、賀彬 |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馮勝瑜 |
副巡視員 | 石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