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訴決斷所

建武新政的訴訟機構,設立於1333(元弘3)年。 該所屬記錄所的下位機構,皇族、公卿訴訟由記錄所處理,一般領地糾紛等訴訟由該所裁決。 針對不同地域最初下設3番,次年增至8番,各番首長稱頭人,所員稱寄人,多選曾在鎌倉幕府供過職的事務熟練者擔任。

建武新政的訴訟機構,設立於1333(元弘3)年。該所屬記錄所的下位機構,皇族、公卿訴訟由記錄所處理,一般領地糾紛等訴訟由該所裁決。針對不同地域最初下設3番,次年增至8番,各番首長稱頭人,所員稱寄人,多選曾在鎌倉幕府供過職的事務熟練者擔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