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雙峰縣人民法院內設政工室、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技術室、執行局、法警大隊總計14個庭、室、局、隊及永豐、青樹、洪山、梓門、荷葉、花門6箇中心人民法庭,現有幹警125人。雙峰縣人民法院各項工作均取得了顯著的成績。2006年度,該院的三級專網建設被省高院評為先進單位;2007年度,該院梓門中心人民法庭被評為全國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人民陪審員工作、審判管理工作、涉訴信訪工作及立案視窗均被評為全省先進;2008-2009年,行政審判被省高院連續兩年評為先進集體。
雙峰縣人民法院全體幹警在院黨組書記、院長龔新連為首的黨組領導班子的帶領下,團結奮鬥、努力拚搏,各項工作均取得了顯著的成績。2011年該院青樹坪法庭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在全市基層法院司法狀況考評及綜合考核中均排名第一。
機構職能
雙峰縣人民法院內設機構及職能:(一)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協調政務工作;協調本院各部門工作,負責幹警大會、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審判委員會等會議事務;負責文秘、信息綜合、檔案、圖書、保密、機要、督查、外事聯絡等工作;負責縣綜治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聯絡通訊及相關工作。
(二)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本院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協助地方黨委抓好法院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辦理增編補員的有關工作;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的有關工作及法官考評審員會決定的有關事項;負責初任審判員、助理審判員的考試、法官等級、警銜以及其他職稱評定的呈報工作;負責幹警晉升工資和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本院組織人事、老乾管理工作;負責與上級法官協會、女法官協會的聯絡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
(三)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
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本院財務、裝備管理制度;負責法院的服裝、車輛等專項物資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本院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和接待工作;管理本院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擬定並組織實施本院基本建設規劃和計畫,負責本院行政、房產管理、服務等工作;管理本院車輛;負責核發工資等工作。
(四)立案信訪局
依法辦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執行等案件的審查和立案工作,處理來信來訪,指導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負責書記員管理工作。下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立案一庭,負責辦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執行等案件的審查和立案工作,以及管轄異議、訴前財產保全等程式性案件,負責機關審判流程管理,排期開庭,辦理立案調解案件。立案二庭,負責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辦理涉法涉訴交辦案件並負責訴調對接工作。
(五)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等案件以及少年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指導人民法庭的刑事審判工作。
(六)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理一審的婚姻、家庭案件,繼承案件,著作權案件,房地產案件及其他不動產案件,損害賠償案件,債務債權案件,人身權案件等民事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和人民法庭的民事審判工作。
(七)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理一審的國內經濟契約糾紛案件,期貨、股票、金融債券、票據案件,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企業破產案件、商標權、制止不正當競爭案件,智慧財產權許可契約以及技術契約糾紛等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相關工作。
(八)民事審判第三庭
負責審理縣人民法院管轄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件和車輛保險有關的保險契約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相關工作。
(九)民事審判第四庭(速裁庭)
負責審理法律關係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雙方當事人爭議不大,能適用簡易程式的民事、商事案件。
(十)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依法審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負責審理各類國家賠償案件。
(十一)審判監督庭
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負責上級機關和領導督查、交辦案件的審理和上報工作,負責指導人民法庭的相關工作。
(十二)執行局(副科級機構)
執行本院一審發行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中的財產部分,協助行政庭執行行政機關申請而又需強制執行的案件,執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書。並負責辦理異議複議,申請變更執行法院和執行監督案件,辦理外地法院委託執行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執行工作。
(十三)司法警察大隊(副科級機構)
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人犯;執行傳喚、拘傳、拘留;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協助執行本院決定拘留、逮捕人犯的執行工作,負責組織和執行死刑,負責機關保衛工作和維護機關秩序;協助對判決、裁定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或沒收活動。
(十四)審判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各業務部門案件質量評查、司法績效考核評估、案件流程管理工作;負責全院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案件質量評查結果的定期通報和講評;搞好司法數據統計和呈報工作。
(十五)研究室
負責與人大、政協的聯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巨觀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研究審判實踐中法律適用問題,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調查研究報告;負責審判業務資料、經驗材料、有關工作方案、向人大的工作報告、院長講話等文稿的起草、編纂;承辦院審判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研究、徵集對相關法律、法規草案的意見;負責新聞宣傳工作;編輯發行內部刊物;負責裁判文書上網工作。
(十六)司法技術室(信息技術中心)
負責對外委託法醫學傷情鑑定和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中的文書鑑定、司法會計鑑定以及建築工程技術鑑定;負責全院辦公自動化、通信和信息網路建設規劃、研究、開發、套用等服務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對外委託拍賣等工作;指導人民法庭的相關工作。
(十七)紀檢(監察)按章設定
主管全院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負責法官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工作;受理控告、檢舉全院幹警違法違紀問題和查處全院幹警的違法違紀案件;受理紀檢監察對象的申訴。
(十八)永豐人民法庭
依法審理永豐鎮、石牛鄉、印塘鄉、永豐經濟開發區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負責本庭審結的案件涉及財產部分的執行工作;開展各項便民訴訟活動;辦理其他事項。
(十九)梓門人民法庭
依法審理梓門橋鎮、杏子鋪鎮、沙塘鄉三鄉鎮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負責本庭審結的案件涉及財產部分的執行工作;開展各項便民訴訟活動;辦理其他事項。
(二十)洪山人民法庭
依法審理走馬街鎮、洪山殿鎮、蛇形山鎮三鎮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負責本庭審結的案件涉及財產部分的執行工作;開展各項便民訴訟活動;辦理其他事項。
(二十一)青樹坪人民法庭
依法審理青樹坪鎮、三塘鋪鎮、甘棠鎮三鎮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負責本庭審結的案件涉及財產部分的執行工作;開展各項便民訴訟活動;辦理其他事項。
(二十二)花門人民法庭
依法審理花門鎮、鎖石鎮兩鎮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負責本庭審結的案件涉及財產部分的執行工作;開展各項便民訴訟活動;辦理其他事項。
(二十三)荷葉人民法庭
依法審理荷葉鎮、井字鎮兩鎮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負責本庭審結的案件涉及財產部分的執行工作;開展各項便民訴訟活動;辦理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龔新連(黨組書記、院長):負責雙峰縣人民法院全面工作。趙金裕(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分管法警大隊、刑事審判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王長松(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分管行政庭、審管辦、研究室、基建工作,聯繫人大工作。
劉華明(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辦公室、立案庭工作。
陳姣娥(黨組成員、政工室主任):主管人事政工、共青團、婦女、老乾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工作。
朱松玉(黨組成員、副院長、紀檢組長):主管紀檢工作,分管執行局、監察室、民三庭、司法技術室和建整扶貧工作。
呂銀華(副院長):分管民一庭、中心人民法庭工作,聯繫政協工作。
朱選民(黨組成員、工會主席):主管工會工作、分管民二庭工作。
王錫濤(專職審委):主管基建工作,分管審監庭。
王衛平(專職審委兼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工作,協助劉華明同志負責司法行政裝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