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強等人虛構推薦優質股票詐欺案
2、河北省興隆縣謝懷豐、謝懷騁等人推銷假冒保健產品詐欺案
3、福建省晉江市吳金龍等人傳送醫保卡出現異常虛假語音信息詐欺案
4、福建省平和縣曾江權等人以台灣居民為犯罪對象詐欺案
5、福建省廈門市上官永貴等人幫助詐欺團伙轉取贓款詐欺案
6、湖南省雙峰縣秦獻糧等人傳送考試改分等虛假信息詐欺案
7、海南省儋州市羊大記開設虛假機票網站詐欺案
8、海南省儋州市陳潔發布電視節目中獎虛假信息詐欺案
9、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羅仁成、羅仁勝假冒QQ好友詐欺案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強等人虛構推薦優質股票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強為實施詐欺活動,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經典大廈某樓層,並通過中介註冊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強將招聘來的數十名公司員工分配至公司下屬名爵、德聯、創達三個部門,並安排專人負責財務、後勤等事務。三個部門又各下設客服部、業務組和操盤部。其中,客服部負責群發“經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會上漲”等虛假手機簡訊,接聽股民電話,統計股民資料後交給業務組。業務組負責電話回訪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調動大量資金操縱股票交易”、“有實力拉升股票”、“保證客戶有高收益”等為誘餌,騙取股民交納數千元不等的“會員費”、“提成費”。操盤部又稱證券部,由所謂的“專業老師”和“專業老師助理”負責“指導”已交納“會員費”的客戶購買股票,並負責安撫因遭受損失而投訴的客戶,避免報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間,周文強詐欺犯罪團伙利用上述手段詐欺344名被害人,騙得錢款總計37634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文強等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務”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詐欺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強以實施詐欺犯罪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員,系主犯。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周文強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以詐欺罪判處陸馬強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虛構推薦所謂的“優質股票”為手段實施詐欺的典型案件。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參與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於通過炒股“致富”的心理,通過“推薦優質股票”實施詐欺行為。被告人周文強組織詐欺犯罪團伙,先通過向股民群發股票上漲的虛假簡訊,後通過電話與股民聯繫,謊稱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內幕信息”,可由專業技術人員幫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縱股票交易,保證所推薦的股票上漲,保證客戶獲益等,騙取客戶交納“會員費”、“提成費”。一旦有受損失的客戶投訴、質疑,還有專人負責安撫情緒,避免客戶報案。以周文強為主的詐欺團伙分工明確,被害人數眾多,詐欺數額特別巨大。希望廣大股民在炒股過程中,不要輕信所謂的“內幕訊息”,不要盲目依賴所謂的“股票諮詢服務”等,應當充分認識股票投資客觀上所具有的風險性,謹慎作出投資理財的決定。
案例2
河北省興隆縣謝懷豐、謝懷騁等人推銷假冒保健產品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堂兄弟,二人商議在河北省興隆縣推銷假冒保健產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間,謝懷豐、謝懷騁利用從網路上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聘用多個話務員,冒充中國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向一些老年人推銷無保健品標誌、未經衛生許可登記的“保健產品”。如話務員聯繫的受話對象確定購買某個產品後,則由負責核單的人進行核實、確認,再採取貨到付款方式,通過郵政速遞有限公司寄出貨物,回收貨款。謝懷豐等人通過上述手段,共銷售3000餘人次,涉及全國20餘省份,涉案金額總計1886689.84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一審,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以推銷假冒保健產品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欺罪。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本案的發起人,謝懷豐出資租賃從事詐欺活動的房屋,購買從事詐欺的器材、設備,組織進貨,謝懷騁提供熟悉推銷方法的話務員,二被告人均系主犯。據此,以詐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詐欺罪判處陳秀傑等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單處罰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推銷假冒保健品為手段實施詐欺的典型案件。目前,我國老年人數量不斷攀升。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日益注重養生和保健,社會上針對老年人推銷保健品的情況較為常見。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僱傭多人,冒充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打電話向老年人推銷假冒保健品,詐欺巨額錢財,且被騙老年人數眾多,分布範圍廣,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希望廣大老年朋友提高警惕,不要輕信通過電話推銷保健品的人員,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保健品。
案例3
福建省晉江市吳金龍等人傳送醫保卡出現異常虛假語音信息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7月份,台灣地區人員“阿水”(另案處理)組織台灣被告人吳金龍等人前往寮國萬象進行電信詐欺活動。該團伙在萬象設定窩點,將事先編輯好的詐欺語音包通過網路電話向中國大陸各省市固定電話用戶群傳送語音信息,謊稱被害人“醫保卡出現異常,有疑問則回撥電話”。待被害人回撥時,電話轉到冒充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的團伙一線人員,謊稱被害人的醫保卡涉嫌盜刷違禁藥品,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引導被害人同意由其轉接公安機關的報案電話,後一線人員將電話轉接給冒充公安人員的團伙二線人員接聽。期間,二線人員以預先更改好來電顯示號碼的“公安局號碼”與被害人通話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套取被害人個人信息,謊稱被害人銀行賬戶存在安全問題,並將電話轉至冒充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團伙三線人員,要求被害人將銀行卡內的存款轉到指定賬戶,進行所謂的“資金清查比對”,以此手段騙取被害人錢財。吳金龍等人詐欺金額總計101925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一審,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金龍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方式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人實施詐欺,其行為已構成詐欺罪。其中,吳金龍負責召集、管理、培訓人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吳金龍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詐欺罪判處莊靖凡等被告人十二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傳送醫保卡出現異常的虛假語音信息實施詐欺的典型案件。隨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參保人員已逐步實現全覆蓋,醫保卡已成為人們經常使用的卡種,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被告人吳金龍等人在境外設立窩點,設定三線人員分別冒充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公安人員、檢察院工作人員,先傳送“醫保卡出現異常,有疑問則回撥電話”的虛假語音信息,後通過三線人員的連環詐欺,套取被害人的個人信息,誘騙被害人將存款轉至“指定賬戶”,從而騙得錢款。提醒廣大醫療參保人員不要輕信醫保卡出現異常的電話語音信息,更不要輕易在電話中將重要個人信息告知陌生人。
案例4
福建省平和縣曾江權等人以台灣居民為犯罪對象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間,被告人曾江權夥同他人在福建省漳州市多個居民小區內租房作為詐欺窩點,在各窩點搭建可任意設定顯示號碼的網路電話平台,並安排被告人呂文忠等七人作為窩點負責人,組織窩點內人員實施詐欺。具體實施詐欺的人員分工配合,利用曾江權提供的台灣居民個人信息資料撥打電話,由冒充商店超市工作人員的窩點人員虛構台灣居民“因購物有錯誤付款須取消”的事實,再由冒充銀行客戶服務人員的窩點人員以“幫助取消上述分期付款業務”為由,誘騙台灣居民到ATM自動取款機操作,將銀行存款轉賬到窩點人員提供的銀行賬戶,從而騙取錢財。其中,台灣被告人顏安仁介紹能提供接收詐欺贓款的銀行賬戶的台灣地區人員給曾江權,還用自己的銀行卡為曾江權接收詐欺贓款。曾江權等人詐欺金額總計3018112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審理。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曾江權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撥打不特定多數人電話,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被告人顏安仁明知曾江權實施詐欺活動,而為其介紹他人提供通訊工具、網路技術支持;提供信用卡並轉賬、支取詐欺所得款項,幫助實施詐欺。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欺罪。被告人曾江權起組織、指揮作用,系主犯。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曾江權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詐欺罪判處顏安仁等被告人十年九個月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管制或者單處罰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我國台灣居民為詐欺對象的典型案件。本案中,曾江權等大陸被告人與台灣被告人相勾結,針對台灣居民進行詐欺,由台灣被告人提供台灣居民個人信息資料和網路技術支持,並且提供信用卡用於轉賬、支取詐欺所得款項。大陸被告人設定窩點,通過撥打電話實施具體詐欺行為。本案的發布,表明無論犯罪分子來自何地,針對何人,只要觸犯我國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案例5
福建省廈門市上官永貴等人幫助詐欺團伙轉取贓款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上官永貴與詐欺團伙共謀後,商定幫助詐欺團伙提取詐欺所得的贓款,以牟取非法利益。其後,上官永貴提供食宿,並支付每日數百元報酬,僱傭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取款。上官永貴與詐欺團伙事先聯繫後,帶領上官福水等人前往廣東省深圳市、惠州市、東莞市等地,在銀行ATM機上為詐欺團伙取款或轉賬,一人取款時,其他人在旁望風。上官永貴等人參與為詐欺團伙提取、轉帳詐欺贓款總計8954413.78元。此外,2013年3月至8月,上官永貴還採用向不特定人發放虛假兌獎卡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總計88671.09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上官永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向不特定人發放虛假兌獎卡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並夥同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為詐欺犯罪團伙提取、轉賬詐欺所得贓款,其行為已構成詐欺罪。其中,上官永貴負責與詐欺團伙的上線聯繫取款、交款等事宜,僱傭上官福水、上官生木等人取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上官永貴還繫纍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上官永貴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詐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幫助詐欺團伙轉取贓款犯罪的典型案件。隨著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蔓延,社會上出現了專門為詐欺團伙轉取贓款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職業取款人”。這類犯罪分子通過頻繁更換銀行卡、身份證和手機號碼,輾轉各地為詐欺犯罪團伙轉取款,作案手段極為隱蔽,嚴重干擾、阻礙了司法機關打擊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活動。本案中,被告人上官永貴在與詐欺團伙共謀後,使用700餘張銀行卡,糾集、僱傭人員,專門為詐欺團伙轉取贓款,其取款的行為直接關係到詐欺目的能否實現,已構成詐欺罪的共犯。本案的公布,在於說明為詐欺團伙轉取贓款,依法屬於共同詐欺犯罪,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處。
案例6
湖南省雙峰縣秦獻糧等人傳送考試改分等虛假信息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4月至8月,被告人秦獻糧分別夥同被告人康亮賢等人,以傳送“代考”、“考後改分”等虛假信息進行詐欺。秦獻糧事先購置銀行卡、手機卡和QQ號,分配給康亮賢等人,而後,秦獻糧找人傳送虛假手機簡訊,謊稱可以考後改分、代考等,並留下聯繫方式。如有人聯繫考後改分或代考,由康亮賢等人各自以“定金”等方式誘騙對方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再將被害人信息交給秦獻糧,由秦獻糧冒充各地教育部門或人社部門的“領導”,以“保證金”等名義繼續誘騙被害人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秦獻糧等人用此種手段詐欺十起,騙得金額總計607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湖南省雙峰縣人民法院審理。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秦獻糧夥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欺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詐欺罪。在共同犯罪中,秦獻糧系主犯。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秦獻糧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以詐欺罪判處康亮賢等被告人一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傳送“考試改分”、“代考”虛假信息實施詐欺的典型案件。目前,各類從業資格和職業職稱考試種類繁多,此類考試結果如何,直接關係到考生的就業、升職等個人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即利用個別考生或其家屬的投機心態進行詐欺。本案中,被告人傳送可以幫助“考後改分”、“代考”等虛假信息,以“定金”等方式先誘騙被害人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而後又假冒教育部門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保證金”等名義繼續騙取被害人的財物,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希望廣大考生及親屬以平常心面對社會競爭,不要心存僥倖,輕信此類虛假訊息,應本著誠實付出的態度參加各類考試,共同促使社會進一步形成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案例7
海南省儋州市羊大記開設虛假機票網站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羊大記夥同他人開設虛假的代購機票網站“航空票務”,以實施網路詐欺。當被害人上網搜尋到虛假的代購機票網站,並撥打電話4008928000聯繫時,即以“代購機票機器故障”或“票號不對,未辦理成功”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到自動取款機進行操作,轉賬匯款至被告人指定的賬號,羊大記負責取款。羊大記等人用此種手段詐欺二起,騙得金額總計49573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羊大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夥同他人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通過網際網路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欺罪。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羊大記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通過開設虛假機票網站進行詐欺的典型案件。目前選擇航空方式出行的人越來越多,通過網路或電話訂購機票也已成為常態。本案中,被告人通過開設虛假的機票網站,當被害人訂購機票時,以“機器故障”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將錢款轉賬至被告人控制的銀行賬戶,從而騙得錢財。希望民眾在準備出行時,應向各大航空公司的正規官方網站或客服熱線訂票或進行退票、改簽等操作,切不可貿然選擇陌生網站並聽從陌生電話的指揮進行轉賬匯款。
案例8
海南省儋州市陳潔發布電視節目中獎虛假信息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陳潔在百度吧、阿里巴巴等網站,發布關於在“中國好聲音”、“星光大道”等欄目中獎的虛假信息,同時還發布關於“抽獎活動的二等獎是真的嗎”、“中國好聲音有場外抽獎活動嗎”、“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是多少”、“北京市人民法院諮詢電話是多少”等虛假諮詢問題,並在網上予以回復,藉此在網上留下虛假的“欄目組客服電話”或“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的聯繫電話。當被害人撥打上述虛假聯繫電話諮詢時,陳潔冒充客服人員或法院工作人員稱,被害人所諮詢的信息是真實的,並告知被害人如要領獎,需將“手續費”或者“風險基金”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陳潔用此種手段實施詐欺二起,騙得金額總計88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發布虛假信息,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欺罪。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陳潔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發布電視節目中獎虛假信息進行詐欺的典型案件。觀看電視節目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休閒娛樂方式,近幾年來,“中國好聲音”、“星光大道”等電視綜藝節目的收視率甚高,利用此類電視節目進行詐欺,潛在的被害人範圍較為廣泛,社會影響較為惡劣。本案中,被告人不僅在百度吧等網站發布電視欄目中獎的虛假信息,同時還發布“配套”的虛假諮詢問題在網上予以回復,以此打消被害人的懷疑和顧慮。而後在被害人撥打領獎電話時,以“手續費”或者“風險基金”等名義,誘騙被害人將錢款匯入指定賬戶。此類作案手段具有很強的蒙蔽性。希望廣大民眾在看到電視節目中獎之類的信息後要提高警惕,向電視台或是電視欄目組官方網站、客服電話進行核實。此外,有關網站也應切實履行監管義務,對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加強審核,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網路平台進行詐欺。
案例9
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羅仁成、羅仁勝假冒QQ好友詐欺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8月至11月,被告人羅仁成、羅仁勝利用在網際網路上盜取的QQ號碼或者利用將其申請的QQ號碼信息更改為被害人親屬的QQ信息等方式,冒充被害人親屬的身份,以“親友出車禍急需借錢救治”等理由,誘騙被害人匯款至其指定賬戶。羅仁成、羅仁勝用此種手段實施詐欺二起,騙得金額總計650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人民法院審理。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羅仁成、羅仁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QQ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欺罪;羅仁勝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為還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據此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羅仁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詐欺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羅仁勝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假冒QQ好友身份進行詐欺的典型案件。目前QQ、微信等網路聊天軟體已經替代傳統方式成為社會主流溝通方式之一。這種以網路賬號代表身份、“見字不見人”的聊天方式,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進行詐欺。本案中,被告人通過QQ號碼冒充被害人親屬,以“親友出車禍急需借錢救治”等容易使被害人心急衝動而不進行理性分析判斷的藉口,誘騙被害人匯款至其指定賬戶。希望廣大QQ用戶、微信用戶注意對本人網路聊天工具用戶信息的保護,以防被盜,一旦被盜要及時向軟體運營方報案。同時,在收到親友網上傳送的要求轉賬之類的信息時,應認真進行核實,切不可貿然匯款。此外,網路聊天工具的運營方也應加強監管和技術革新,切實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