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行為

集體行為

集體行為,一種特殊的社會互動。在現代社會中,在某種特殊場合下會發生一種無規則的、以當時的場景為基礎的互動現象,如時尚、趕時髦、騷動等。社會學家將這種缺乏組織的一群人受到某一因素的刺激或影響而形成的眾多人的共同行為稱為集體行為或集群行為。廣義地說,凡屬社會互動過程中眾多人的共同行為都是集體行為。

(圖)集體行為集體行為

概述

(圖)集體行為國乒代言伊利牛奶

集體行為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場合下,不受現有社會規範的控制,通常是無明確目的和行動計畫的眾多人的行為。亦稱大眾行為。

集體行為(Collective Behavior)這一概念是由美國社會學家帕克(R.E.Park)提出的。他認為集體行為是“在集體共同的推動和影響下發生的個人行為,是一種情緒衝動”。人們在參與集體行為時通常表示出對某種行為有一個共同的態度,並表現出類似的行動,這種共同的態度和類似的行動是人在相互交往過程中通過彼此情緒的感染而形成的。此後,集體行為便成為社會學的一個專門術語。

分類

集體行為的理論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理論(如勒邦的理論),根據感染(contagion),情緒的迅速傳播以及不加批判地接受指揮等來解釋行為;第二類理論用具有相似的預先傾向、觀念和目標的人們的趨同現象(convergence)來描述集體行為;第三類理論認為集體行為由在特殊情況下出現的社會規範所調解,稱為突生規範理論。

發生過程

(圖)集體行為集體行為
集體行為大多發生於公眾場合,那些因受到環境壓力而心理不安的人容易參與其中。在現代社會中,迅速的變遷會帶來較多社會結構上的不整合,許多人處於不安之中,加之社會生活的大眾化,容易發生集體行為。

集體行為的發生和發展,通常需依次經歷以下幾個階段:
①接觸與摩擦。在人群聚集的場合,人與人之間距離很近,身體直接接觸,互相摩擦、擁擠、碰撞,給情緒感染創造了條件。
②情緒感染。由於接觸與摩擦,群體中的個人極易接受他人的情緒感染並極快作出相應的反映。這就使人群中的情緒感染出現一個連鎖式的循環過程,以致感染整個人群。
③群體激動。情緒感染的蔓延達到高潮,使整個人群處於情緒異常激動的非理智狀態,這時人群中的少數人便會做出種種離軌和違法的事情來,而其他處於激動狀態的人則是他們的後盾。群體情緒發泄完畢,集體行為即告結束。

性質

(圖)集體行為集體行為

集體行為是指那些在相對自發的、無組織的和不穩定的群體情景下,由成員之間的相互暗示、激發和促進而發生的社會行為。 集體行為的性質可概括為:由人群的狂熱性所驅使的、無組織、非理性的短暫的社會互動行為。集體行為受群體情緒感染,可導致行為越軌,易引起社會動亂。

如果暫不考慮社會結構等外部條件而關注集體行動本身,則可以發現它是一一個複雜的社會互動過程。當突發事件發生時,那些有重大心理壓力且有一致信念的人都會去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但突如其來的事件使人們來不及仔細地分析對策,而是相互尋求應付的辦法。在此過程中伴隨著眾人的激動、七嘴八舌的意見,從而成為一個複雜互動的場面。在面對面的互動中情緒的互相感染是一個明顯的特點。在群體激動的情況下,如果有人率先採取了某種大致符合眾人信念取向的行動,就可能被尋找答案的人們所效仿,而形成眾人的共同行為。

特徵

集體行為有如下特徵:

第一,群體性。集體行為是眾多人共同的、一致的行為,比如時尚為相當數量的人所遵循,謠言也是由較多人傳遞的,騷亂亦然。

第二,非組織性。雖然集體行為由許多人參與,但是卻不是有組織的,其行動也不是有計畫的。通常是在眾人遇到突發事件時臨時採取的大體一致的行為。

第三,突發性。這種群體性的行為常常是在現場突然發生的。由於人們事前沒有思想準備,所以當發生突發事件而眾人對此又相當感興趣時,就會發生非常規行為,在場民眾在意見和情緒上互相感染,而引發共同行為。

表現形式

集體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有:騷亂、商業恐慌、時髦、謠傳等。

產生原因

(圖)集體行為集體行為藝術

集體行為有各種各樣的性質,產生的根源十分複雜。事件的突發性是集體行為產生的重要原因。情緒感染機制的確立在促成集體行為中發揮重要作用。匿名效應是導致集體行為及其破壞性後果的最終原因。

社會學家一般認為社會不平等和突然事件的發生是最主要的原因。社會不平等使人們胸中鬱積憤悶,遇上人群聚集的場合,人們易受情緒感染;突然事件的發生使人們始料不及,一時無應變的良策和規則,便會發生從眾性的集體行為。

集體行為往往是社會變遷過程中的一種行為方式。對於現存社會生活秩序來說,它有明顯的破壞作用。在社會變革過程中,對衝破陳舊的、探索建立新的社會關係和規範,集體行為又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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