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決定製度

集體決定製度是指在作出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可能嚴重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時,行政執法機關的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的制度。

是指在作出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可能嚴重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時,行政執法機關的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的制度。對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並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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