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55年9月,西康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設立雅安專區中級人民法院。同年10月1日宣告成立,同月,撤銷西康省建制,併入四川省。1972年,雅安專區中級人民法院改稱為雅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0年12月,雅安撤地設市,同月11日,雅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四川省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規模狀況
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幹警91名,其中研究生5人,本科生74人,本科以上學歷占全院幹警總人數的86.81%。年均受理各類案件1500件左右。
發展改革
近年來,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監督和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在省法院的指導下,院黨組一班人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堅持以“三個至上”為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各項工作,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題,緊密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始終抓住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這箇中心,以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法院為目標,以抓隊伍建設為根本,以抓審判質量為核心,以落實司法為民為宗旨,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業績,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先後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被省委政法委表彰為“全省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單位”;被省法院評為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抗震救災先進集體;被市委評為“四好”領導班子;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維穩、黨建工作、廉政建設、愛國衛生、檔案管理等先進集體。
2009年初,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今後五年的工作目標: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緊緊抓住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這箇中心,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突出強化隊伍整體素質,狠抓基層基礎建設,完善審判管理系統工程,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努力完成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繼續保持全省法院先進行列。
內設機構
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內設機構19個。主要包括:
一、刑事審判第一庭
職能:依法審判除經濟犯罪、盜竊、毒品犯罪以外的一、二審刑事案件。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相應的刑事審判工作。負責青少年刑事審判工作。
二、刑事審判第二庭
職能:依法審判經濟犯罪、盜竊、毒品犯罪一審、二審案件。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相應的刑事審判工作。
三、民事審判第一庭
職能:依法審判婚姻、家庭、繼承糾紛、勞動爭議糾紛、所有權糾紛及人身權糾紛的一審、二審案件;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相應的民事審判工作和人民法庭的工作。
四、民事審判第二庭
職能:依法審判公民與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各類契約和侵權糾紛及企業破產等的一審、二審案件。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相應的民事審判工作。
五、民事審判第三庭
職能:依法審判商標侵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案件;期貨、股票、證券、票據等一、二審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審案件;除民二庭管轄外的契約糾紛案件;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相應的民事審判工作。
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職能:依法審判一、二審行政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行政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依法辦理應由本院審理的各類國家賠償案件。
七、立案庭
職能:依照法律規定,負責管理應由本院審理的第一審各類案件的立案工作;負責二審案件的再審立案工作;對審判管轄發生爭議的負責協調和指定管轄;案件訴前保全;處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訴訟和非訴訟案件的來信來訪;負責本院案件的流程管理;監督指導下一級人民法院的告訴立案工作
八、審判執行監督庭
職能:依法審判應由本院管轄的各類再審案件、國家賠償確認案件、減刑假釋案件;依法審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再審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複查交辦的案件;審理雅安市人民檢察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抗訴案件;負責各類申訴案件的交辦、督辦工作。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工作。
九、執行工作局
職能:負責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負責有關執行、爭議的協調以及委託執行、提級執行、指令執行等其他事項的管理。指導協調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
執行工作局下設綜合處、執行處。
十、辦公室
職能: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院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安排;負責綜合性會議的協調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及院領導講話等文稿;負責全市法院信息的收集、編輯和上報工作;承擔本院涉及全局性的文秘材料起草工作;負責文秘、文印、機要、檔案、保密、資料等工作;負責上級部門和本院領導督辦和批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與人大、政協聯絡工作;負責本院計算機網路維護、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本院人員因公出國政審及手續辦理和外事接待的聯繫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務相關工作。
十一、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職能:指導全市法院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負責專項物資裝備、通訊設備的計畫、管理及分配;管理本院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投資和公費醫療;負責本院綜合治理、安全、愛國衛生、機關後勤管理、設備維修、財務管理、工資發放和保障工作;負責院機關保衛工作;指導人民法庭和審判庭建設;指導監督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接待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的相關工作。
十二、研究室
職能:負責組織全市法院的調查研究工作和適用法律、政策的研究指導;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起草有關審判工作方面的綜合性檔案、報告及適用法律、政策的請示;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負責對有關法規草案提出修改意見;負責司法、紀檢統計分析;參與社會治安工作;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的工作。
十三、審判管理辦公室
職能:負責審判流程管理及績效評估;負責案件質量評查和裁判文書評查;負責審判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院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及事項的督查、督辦。
十四 技術室
職能:統一辦理本院審判、執行工作中的鑑定、審計、評估、拍賣等委託工作;辦理基層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中的鑑定、審計、評估、拍賣等委託工作;負責死刑執行中的技術指導、監督和確認死亡的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技術工作。
十五、法警支隊
職能:負責司法警察警政、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工作局的執行事項;協助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做好院機關保衛工作,維護機關秩序;指導、協調下級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十六、監察室(與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合署辦公)
職能:負責領導和管理全市法院系統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監察對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政紀律情況;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領導並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有關工作。
十七、政治部
職能:負責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幹部隊伍思想教育、表彰獎勵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鑑定人員及司法行政人員;負責全市法院人員招錄工作;負責本院幹部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負責本院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雅安市法官協會管理工作;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基層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協助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法院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工作;負責本院計畫生育工作;辦理《法官法》規定的有關工作。
政治部內設法官人事處、宣傳教育處、法官培訓處。
十八、機關黨委
職能:負責本院機關黨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等工作;對黨員幹部進行監督;負責本院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官文化建設;協助黨組加強本院領導班子建設;領導本院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崗位目標考核工作。
十九、老幹部工作管理處
職能:負責本院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學習、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院長:袁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