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昌林[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原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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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昌林[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原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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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昌林,男,漢族,1962年4月生,四川蘆山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5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任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委書記。 2018年12月27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1.10-1984.05 四川省雅安地區蘆山縣清源鄉國小任教(民師)

1984.05-1987.04 四川省雅安地區蘆山縣清源鄉人民政府秘書

1987.04-1989.10 四川省雅安地區蘆山縣清源鄉武裝部長

1989.10-1992.11 四川省雅安地區蘆山縣雙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2.11-1993.11 四川省雅安地區蘆山縣雙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3.11-1997.06 四川省雅安地區蘆山縣雙石鎮黨委書記

1997.06-2000.12 四川省雅安地區蘆山縣農口黨委書記、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縣山藥開發公司總經理

2000.12-2001.09 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農口黨委書記、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縣山藥開發公司總經理

(其間:1998.09— 2001.06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專業大專學習)

2001.09-2002.08 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縣資源開發綜合公司董事長

2002.08-2002.12 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委辦公室主任

2002.12-2003.12 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

2003.12-2006.08 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縣長(其間:2002.08-2004.12省委黨校函院法律專業本科習)

2006.08-2006.11 四川省雅安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6.11-2007.03 四川省雅安市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其間:2004.12-2006.07抽調至市礦整辦)

2007.03-2011.09 四川省雅安市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1.09-2011.10 四川省雅安市林業局局長,天全縣委書記

2011.10-2016.10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16年10月15日,被免去四川天全縣委書記職務。

違紀被查

2016年10月25日, 據四川省紀委訊息,天全縣委原書記趙昌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審查

日前,四川省紀委對天全縣委原書記、雅安市生態文化旅遊融合發展領導小組副組長趙昌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趙昌林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交易,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定將多個BT模式建設項目的付款方式變更為按工程進度付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趙昌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並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趙昌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判決

2018年12月27日,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趙昌林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對趙昌林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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