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發展和改革局

隆回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綜合研究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巨觀調控、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隆回縣委隆回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隆回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隆發〔2010〕11號),設立隆回縣發展和改革局(隆回縣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根據國家、省修訂調減的投資核准目錄,提高政府核准項目的規模(限額)標準,縮小投資審核範圍。

國家及省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需報國家及省、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外,區分不同情況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和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家和省、市政府審批的外,由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內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3、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集中精力抓好巨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研究制定;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縣全社會投資總規模;推進可持續發展,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和指導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三)劃出的職責

將稀土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縣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證券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協調地方價格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巨觀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安排利用外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內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國家、省、市和縣撥款的建設項目;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縣重點建設項目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和管理全縣重大項目稽察特派人員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以工代賑扶貧開發規劃和計畫,擬訂並組織編制農村經濟綜合開發示範鎮發展規劃,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協調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政策,指導協調全縣技術創新體系的發展,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結構、布局和政策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第三產業發展動態;監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第三產業結構最佳化和第一、第二產業的協調發展。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統籌城鄉、區域發展,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和貫徹省湘西地區開發戰略、規劃及有關措施。負責全縣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的規劃、協調等工作。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縣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做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

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和諧發展,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擬訂或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規範性檔案,並參與實施。

(十四)負責擬定全縣“老、少、邊、窮、庫”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項目的審查上報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我局下設辦公室、財務股、綜合和改革股、經濟發展股、社會發展股、隆回縣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隆回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在我局保留隆回縣以工代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歸口隆回縣湘西地區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保密、對外宣傳接待、信訪、政務督辦、建議和提案辦理、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行政事務;負責本系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與管理,推進辦公自動化工作。

負責局機關的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日常業務工作;做好離退休老幹部日常管理工作,協助抓好局機關領導班子建設。

(二)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

(三)綜合和改革股(加掛隆回縣經濟體制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內資企業技術改造使用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確認工作;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牽頭負責環境保護等項目的前期工作;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協調開發區及工業園區重大問題。

分析研究全縣經濟形勢,對巨觀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政策措施;組織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分析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財政政策和直接融資等政策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確定有價證券的發行規模、結構和投向;負責企業債券發行工作,監督使用情況;參與全縣財政、金融政策制定及相關體制改革研究工作。監測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及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和要素市場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安排國家、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國家、省、市裡的規定,審批、核准、登記備案和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研究策劃、提出和彙編建立全縣重大項目庫;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督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牽頭或參與重大項目的開發、銜接等工作;編制下達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計畫。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論證,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指導和協調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四)經濟發展股(加掛“隆回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

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形勢;研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氣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申報和安排相關行業的項目,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配套資金安排建議;編制和協調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組織編制農村經濟綜合開發示範鎮發展規劃、示範鎮項目的爭取、計畫下達、具體實施和組織管理以及竣工驗收。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負責全縣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組織工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承擔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管理職能,爭取和安排相應的技術改造投資資金;協調、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參與研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全縣能源、交通、通信等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規戈L專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規劃能源、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監測和分析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的建設發展狀況,參與制訂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承擔國家、

省、市安排我縣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承擔隆回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社會發展股(加掛“隆回縣第三產業辦公室’’牌子)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申報和下達全縣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畫;參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新建、變更和撤銷的審核和上報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預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和改革的趨勢;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第三產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擬定和銜接第三產業主要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組織修訂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安排第三產業引導資金;銜接平衡第三產業與第一、第二產業的協調發展。承擔隆回縣第三產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監測分析全縣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態,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申報並組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化基地以及需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企業技術中心項目;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提出自關的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安排全縣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投資計畫;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和傳統產業的最佳化升級。

監測分析全縣利用外資狀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戰略,協調解決利用外資和招商引資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外資規劃,組織協調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管理,擬訂和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承辦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和在境外的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有關工作;負責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

(六)隆回縣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加掛、“隆回縣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制訂全縣重點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實施中的有關政策措施;協助做好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立項申報;負責監督檢查重點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對在建重點工程的目標管理,協助配合處理重點工程建設中的有關矛盾,負責組織重點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最後評價工作;負責對國家和省、市、縣出資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提出和實施稽察工作計畫,負責稽察報告的審核、上報和下達;負責重大項目稽察意見和信息的綜合處理及通報反饋工作;研究制訂稽察工作規定,負責稽察特派員的管理和培訓。承擔隆回縣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隆回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對國家和省、市、縣出資的項目工程招投標監督檢查、工業項目招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對不依照核准事項進行招標的行為依法實施處罰;依法規範管理招標投標市場。

組織、協調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評標專家庫;負責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初審;承擔隆回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隆回縣以工代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縣“老、少、邊、窮、庫”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項目的審查上報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

(九)隆回縣湘西地區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和貫徹省湘西地區開發戰略、規劃及有關措施。

人員編制

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兼縣以工代賑辦主任),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縣以工代賑辦副主任),紀檢組長1名,總經濟師1名;高配副科級職數1名(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正(副)股級職數5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歸口管理機構

1.隆回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機構。

主要職責:指導、協調、管理、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擬訂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和核准建設項目招標事項;負責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的監督檢查,對工業項目實施監督執法;管理綜合評標專家庫隆回網路抽取終端;承擔縣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核定隆回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隆回縣湘西地區開發辦公室,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機構。主要職責:研究和提出全縣湘西地區開發總體規劃、產業發展重點項目布局和政策建議;負責建立縣湘西地區開發產業發展重點項目庫,並指導、協調、實施和督查;聯繫協調全縣湘西地區開發人才引進、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對口支援工作;負責縣湘西地區開發重點產業項目申報財政貼息資金和引導資金的審查和申報;完成縣人民政府和縣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核定隆回縣湘西地區開發辦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副主任1名。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財政局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國家、省、市巨觀調控措施,發揮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1.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商務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其中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

(2)《全縣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商務局等部門擬訂並上報。

(3)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購併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等外商投資項目,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縣商務局審核。

(4)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全縣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的規劃和政策,縣商務局指導和聯繫園區招商引資工作。

2.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的運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經濟調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

(2)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編制工業行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

(3)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縣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批安排;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按規定許可權由省、市、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項目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

(4)煉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5)關於推進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的職責劃分。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的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審核、申報和安排。由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安排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申報和安排。

(6)關於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劃分問題。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新型工業化有關的生產力布局與規劃、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上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承擔推進縣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縣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縣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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