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隆回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地址:隆回縣桃洪鎮朝陽路398號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和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創新。
(二)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統籌安排各項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實施全縣公共文化重大工程、重大活動,指導、協調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三)指導、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保護、扶持優秀特色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劇場開展藝術演出活動;承擔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組織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管理全縣圖書館(室)、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前置審核工作;指導、監督管理非公有性文化機構和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負責對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初審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發行前置審批)。
(六)管理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組織、指導、監管全縣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重點設施、重大活動;負責對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進行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對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視聽節目的內容、質量及傳輸、監測、播出等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和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進行監管等重大事項。
(七)管理全縣新聞出版事業及印刷行業,負責對全縣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進行行業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對全縣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全縣著作權、計算機軟體正版化和出版物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報刊及內部刊物進行監管;根據上級新聞出版部門委託實施有關事項的管理。
(八)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要案查處工作;負責全縣“掃黃打非”工作的督促檢查與考核。
(九)管理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開展文物的保護、管理、利用和執法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承辦全縣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院線工作和外商投資影院的設立與變更的審批和年度審核工作;指導和實施全縣農村、社區電影放映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文化產業的建設和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動漫、遊戲、文化創意等產業發展以及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組織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指導、協調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有關單位和部門執行相關技術標準,推進科技信息建設。
(十四)管理、指導全縣社會藝術教育和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人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職業資格管理、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聯繫、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行業協會(社會團體)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姓名:張 晗
職務: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全盤工作
姓名:劉定偉
職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黨務、政工人事工作,為民辦實事和績效考核工作,文明創 建工作,領導班子、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聯繫縣文物管理局、縣影劇院。
姓名:雷軍新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財務工作,安全生產工作,招商引資工作,統計工作,項目建設工作,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扶貧建整工作。聯繫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縣電影公司。
姓名:胡雪非
職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民眾文化和藝術工作,計畫生育工作。聯繫縣文化館、縣文化活動中心。
姓名:宋明燁
職務: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工作分工: 負責工會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創衛工作,應急管理工作,機關綠化工作,信訪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穩工作,民宗工作,老幹部工作,負責文化旅遊組聯絡協調工作。聯繫縣魏源圖書館。
姓名:龔小平
職務:黨委委員、縣新聞傳媒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縣新聞傳媒中心全盤工作。
姓名:鄭希華
職務:黨委委員、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工作分工: 主持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全盤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規股)
統籌和綜合協調全局性工作,督促重點工作落實;擬訂並協調實施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對直屬單位和各鄉鎮文化廣播電視管理站進行年度目標考核統計;負責局機關文秘、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外事、接待、車輛、衛生、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宣傳報導、政務公開、綜治、維穩、計畫生育、文明創建和信息處理等工作;受理來信來訪,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大要案查處、案件督辦及檢查考核等工作。
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和事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政令;依法對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市場實施行政許可、審批;指導、監督相關執法工作;承辦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組織開展縣文廣新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以及重大課題調研活動。
政工股
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人才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協助黨委開展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指導直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及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出國(境)人員政審等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人員在職教育及培訓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績效文明考核和局系統的理論學習、對外宣傳、年度考核、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關工委、群團等工作;承辦全縣藝術、群文、圖書資料、文博、新聞、出版等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技師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協調、指導全縣社會藝術教育和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工作;管理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負責全縣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前置審核工作,綜合協調非公有文化機構和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聯繫、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文化藝術股
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擬訂全縣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專業藝術的創作、生產、演出、科研;組織、協調全縣性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民間劇團建設;指導劇場開展藝術演出活動;指導、監管全縣專業文藝演出機構的宣傳工作;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藝品種;組織開展全縣專業藝術人員業務培訓;指導、協調、組織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活動。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文化館(站)、圖書館(室)事業;負責全縣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組織、協調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扶持和指導民間文藝團體,聯繫、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文化產業股(計財股)
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基地(園區)和特色文化產業群的建設;督促指導全縣重大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項目實施;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演藝、娛樂、動漫、網路遊戲、出版發行、印刷複製等文化產業的建設和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直屬單位產業發展和基本建設工作;推進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文化產業調查與統計工作;聯繫、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負責全局計畫財務工作;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相關經濟政策;規劃、指導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重點設施建設和基層設施建設(包括鄉鎮文化站建設);負責與上級聯絡協調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重點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上級和縣本級下達的各項行業內專項資金;制定並監督實施單位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和預決算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預決算編制、政府採購、財務收支計畫和日常財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編制經費預決算和財務收支計畫;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統計工作;負責電影專項資金收支和管理。
廣電新聞出版管理股
研究、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根據許可權依法管理廣播電視播出(轉播、網路)機構、廣播電視節目等製作單位的建立、撤銷和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報批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移動電視、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電視節目播放;根據許可權審查轄區內相關廣播影視節目製作內容;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安裝使用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承辦和應訴廣播電影電視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工作;管理全縣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擬訂全縣電影發行放映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監管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承辦全縣電影製片的備案和初審工作,承辦全縣電影發行單位、院線工作和外商投資影院的設立與變更的審批和年度審核工作;指導和實施全縣農村電影放映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和社區電影公共服務的規劃和管理;綜合管理縣直專業電影院;聯繫、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研究、擬訂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和印刷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和數字等出版單位的出版、發行、印刷、複製經營活動進行管理及實施行政許可;負責對上級新聞出版部門委託管理事項實施行政許可;收集、審讀全縣書、報刊及電子出版物樣品;審核非出版單位編印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負責對全縣非法出版物和違禁出版物進行鑑定;負責對全縣內部刊物進行監管;監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質量和條碼使用;指導鄉鎮依法管理印刷業;負責全縣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著作權管理和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市場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聯繫、指導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行業協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