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軍[北京能源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陸海軍[北京能源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陸海軍,男,漢族,1957年1月出生,江蘇新沂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曾任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6年1月,以受賄罪判處陸海軍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長期在北京市的市政系統工作,曾任北京市液化石油氣公司副經理、黨委副書記、經理,北京市公用局局長助理,北京市崇文區副區長,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兼),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市“2008“環境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兼)。

2014年11月——2015年04月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月30日,據北京市紀委訊息: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陸海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處分

2015年4月16日,據中紀委訊息,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陸海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經市紀委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終止代表資格

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由北京市朝陽區選出的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代表,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陸海軍,本人提出辭去市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5月29日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19次會議,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陸海軍的代表資格終止。

一審宣判

2016年1月,曾任北京能源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陸海軍,因受賄1066萬餘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4年,陸海軍利用其擔任的京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和京能天階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在京能集團與世貿天階投資(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貿天階公司)合作經營過程中,為該公司提供幫助、謀取利益。2011年至2014年,非法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吉某給予的現金人民幣40萬元、美元3萬元,通過他人經營的公司非法收受吉某以工程預付款的形式給予的人民幣1008萬元,總計人民幣1066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陸海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其歸案能如實交待所犯罪行,且贓款已全部退繳,可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陸海軍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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