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概述
陸幟然,男,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從1972年出來工作直到1993年,賺了一些錢。1993年被推薦為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
後來,因工作出色,高明區連續兩任領導邀請他擔任當時的西安鎮黨委書記。1994年,陸幟然從政,直接從商人轉變為鎮黨委書記,當時的《高明報》還以“從個體戶到黨委書記”對陸幟然進行了報導。從政之後,陸幟然將自己之前擁有的貿易公司、投資公司、樁基公司等多家公司全部賣掉,其同樣經商的妻子利用這些錢在當地購置了一些商鋪、房產。1994年他向組織口頭申報財產為700萬元。
網貼舉報
網曝:
官員擁有多處物業
26日20時14分,一則題為《房叔房嬸算什麼,佛山高明一官員與其老婆兒子名下財產》的網帖被網友轉到佛山一個本土論壇“天天新”,很快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翌日,該帖被設定為論壇首頁頭條。
網帖寫道:“陸幟然與其老婆和兒子陸某聰名下擁有多棟物業、多處住宅,現其居住一棟占地4畝約2700平方 米的別墅,其中別墅占地約400平方米、6層、樓高25米,別墅內住宅面積2500平方米”,“別墅配有私人花園,花園中配置有私人標準籃球場一個,私人游泳池一個,環繞別墅四周的是種植花草的私人園林,還有一座供觀賞的假山”。
網帖還稱,陸幟然所住的豪宅與高明區荷城街道辦的辦公大樓僅一街之隔,而兩者中間的街道被陸幟然堵死,成為其私人停車場。
另外,網帖還稱,高明一家潔具有限公司以及一家投資有限公司表面上是在其兒子陸某聰名下,但是“幕後老闆”是陸幟然。而陸幟然還掌控著一家瀝青廠。
鉤沉:已非首次被人舉報
舉報網帖早在2013年2月23日就被發到網易論壇上。嘗試與發帖者取得聯繫,但一直沒有得到其回應。
然而,這已經是陸幟然繼2007年、2009年後,第三次被網友舉報,2009年的舉報還是實名舉報。
2007年4月22日,網友“拾起的布偶”在高明論壇上發帖舉報稱,時任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陸幟然擁有一棟別墅,有鋪位4500平方米,還在高明區富灣擁有電子廠一間。這名網友還提到,陸幟然在高明區河江任職期間,“無理剋扣和侵吞河江村被征地農戶的補償金”,“侵害了被征地農戶的合法權益”。
2009年7月21日,陸幟然再次被舉報,而這次是實名舉報。高明區一名叫梁景德的居民同樣是舉報其在擔任高明區河江管理區書記期間,涉嫌非法賣地,侵害被征地農戶的合法權益。在這一次舉報中,其豪宅的相片被貼到了網上。
紀委回應
高明區紀委副書記張明生回應稱,高明區紀委26日已經留意到舉報網帖,目前正在向陸幟然本人及其他相關部門核實網帖中提及的內容;並承諾,一旦有進展,會立即向公眾通報。
本人回應
27日上午,陸幟然表示,已經注意到該網帖,他表示很多人不了解他的過去,在網上造謠中傷,對此他心裡非常難受。在採訪中,陸幟然沒有透露自己擁有多少財產,只稱多數財產都是自己從政之前經商所得。
陸幟然說,他從1972年出來工作直到1993年,20餘年都在經商,賺了一些錢。1993年,他被推薦為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後來,見他工作出色,高明區連續兩任領導邀請他擔任當時的西安鎮黨委書記。1994年,陸幟然從政,直接從商人轉變為鎮黨委書記,“當時的《高明報》還以《從個體戶到黨委書記》對我進行了報導”,陸幟然說,從政之後,他將自己之前擁有的貿易公司、投資公司、樁基公司等多家公司全部賣掉,其同樣經商的妻子利用這些錢在當地購置了一些商鋪、房產。陸幟然說,1994年他向組織口頭申報財產為700萬元。
至於兒子的企業,陸幟然表示,他不希望兩個兒子再從政,要求他們大學畢業後往企業方向發展。如今大兒子確實擁有潔具、投資、瀝青等幾家公司,但都是兒子誠信經營得來,與自己完全無關。
而門前那條被圍起來的“街巷”,陸幟然表示,該地塊本來就是他與隔壁家所購買的,有規劃局和國土局的證明。“本來這個地方並沒有規劃這條街巷,後來考慮到我們的圍牆不要緊靠政府大樓的圍牆,便往後退出幾米建樓,讓人們誤以為這邊有一條市政街巷”
已被免職
2013年3月22日,中共佛山市委組織部印發了關於陸幟然免職的通知。中共佛山市委同意,免去陸幟然的佛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職務。
陸幟然已經第三次被網民舉報。中共佛山市紀委2013年3月19日對外稱,經研究,對陸幟然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自2月26日起,不少網站出現對陸幟然的舉報網帖,舉報其“住超4畝別墅、身家過億”,“圍蔽市政街巷為私用”等。2月28日,佛山市預防腐敗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肖秀明稱,佛山市紀委正按相關程式,對網上舉報的內容進行核實。3月19日,佛山市紀委宣布對陸幟然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3月21日,陸幟然被免去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職務。
雙開處理
2013年05月10日,佛山市紀委剛剛在其官方網站發布訊息:經查,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原常務副主任陸幟然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陸幟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受審稱沒貪一分
網帖三次舉報去年落馬,住6層豪宅傳身家過億
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原常務副主任陸幟然涉嫌受賄案在佛山中院第二次開庭審理。庭審中,法庭傳喚案件關鍵證人、“富商”黃某洪出庭作證,控辯爭議焦點集中在陸幟然是否收受一塊作價53萬餘元的3.5畝建房用地。庭審持續了約一個小時,法庭表示將擇日宣判。
被控索取財物
在2014年1月進行的第一次庭審中,檢方指控陸幟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總計人民幣2388354元,港幣18萬元,具體涉及6項事實。其中,5項涉及到陸在擔任高明西安、荷城區委書記、荷城街道黨委書記期間,幫助黃某洪等六人承接工程或收回工程款而收受賄賂的事實。
陸幟然的辯護人認為,檢方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實證據不足,且陸有自首、退贓情節。陸幟然對於檢方指控的黃某洪行賄事實明確提出異議。據檢方指控,1998年,時任高明市西安區委書記的陸幟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黃某洪取得西安區政府辦公樓工程的承建資格,並在工程完工後幫助其收回工程款。為表示感謝,黃將一塊面積約為3.5畝的土地作價53萬多元送給陸幟然。陸在庭上辯稱,其與黃之間是土地買賣的關係,並且已經全部支付地價款,不屬於受賄。
證人當庭翻供
檢方則認為,陸幟然於2006年向黃某洪支付30萬元、2012年底向黃某洪支付20萬元均是在陸知道有人檢舉其涉嫌受賄之後,為掩蓋犯罪行為而做出的舉動。
為了查清事實,法院昨日特通知作為關鍵證人的黃某洪出庭作證。黃某洪當庭推翻了其在偵查階段的證言。黃稱,2006年7、8月間,收取陸幟然方給的30萬元款項屬賣地款。陸幟然在陳述意見時認可了黃某洪的說法。
為了證明陸幟然在2006年之前就知道網路上有舉報其受賄行為的事實,昨日檢方還向法庭出示了另外一組證據。對此,辯方律師及陸幟然予以否認,稱2006年之後,陸歷經幾次提拔,提拔之前都經組織審查,相關舉報是誣告,並不屬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