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春

陳維春

陳維春,男,1964年2月出生,現為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法律科學教研室副教授,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所副所長。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陳維春,男,1964年2月出生,漢族。法學博士,

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現為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法律科學教研室副教授,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所副所長。

學習經歷

1986年9月——1989年6月安徽大學英語專業
1999年9月-2002年6月 西北政法學院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
2002年9月-2005年6月 武漢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

工作經歷

2005年7月至今 華北電力大學法政系

講授課程

《經濟法概論》、《法學概論》

研究方向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

科研成果

“試論創建我國環境公民訴訟制度”,載《環境資源法學論從》(第四卷),法律出版社,陳維春。該文被《法治論叢》(上海大學法學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4年第19卷第2期刊載。
“南極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之淺見”,載《武大國際法評論》(第三卷),武漢大學出版社,王曦,陳維春。
“關於制定《武漢市生態土地儲備辦法》的建議”,載《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第2卷),法律出版社,王曦,陳維春,楊華國(本論文是國家863計畫重大科技專項“武漢市漢陽地區水環境質量改善技術與綜合示範項目”,(項目編號2002A601020)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淺論環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載《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4年第5期),王曦,陳維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之歷史功績與歷史局限性淺析”載《時代法學》(2004年第4期),王曦,陳維春。
“The Challenge of the Basel Convention and the WTO to China’s Waste Law”,載《中國加入WTO對中歐貿易、環境與發展合作等影響國際研討會暨貿易、環境與發展中國市民網路公開研討會論文集》,Chen Weichun, Wang Xi。
《禁止向非洲進口危險廢物並在非洲內管理和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的巴馬科公約》,載《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第2卷),法律出版社,陳維春譯。
《環境資源法》,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參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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