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煥

陳師煥

58歲小販陳師煥身高1.7米左右,體重160斤,身體結實,除了骨質增生外,並無大病。2011年11月19日,陳師煥曾被東城中隊5名城管隊員兩次按倒在地毆打。此後,陳師煥開始感覺胸悶,直至吐血而亡。

基本信息

簡介

陳師煥 陳師煥

陳師煥的生命,是在2010年12月12日劃上句號的。這位58歲的小販,沒有等到新年的到來,甚至來不及和兩個年幼的女兒道別。從就醫,到其失血性休克身亡,只有短短的11個小時。至今,主治醫生也沒有搞清陳師煥大量失血的真正原因。家屬則將矛頭指向清遠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東城中隊。按家屬說法,2011年11月19日,陳師煥曾被東城中隊5名城管隊員兩次按倒在地毆打。此後,陳師煥開始感覺胸悶,直至吐血而亡。 東城派出所和東城街道辦則認為,上述說法沒有任何根據。隨著陳師煥的遺體2010年12月15日被火化,其死因也許永遠無法尋覓,而一個小人物的悲劇和由此帶給這個底層家庭的傷痛,卻深深烙在了這座城市飛速成長的肌體上。

事件

城管小販起爭執

在東城街道三鳥市場,平塘村嶺邊二村小組村民陳師煥和妻子賴伙妹經營雞鵝生意已超過十年。他們每天早上六點多開檔,每斤雞現在能賺一塊錢,每斤鵝能賺五毛錢,每天一般賣三十多隻。如果運氣好,買主會請夫妻倆燙扯鵝毛,每隻多加五塊錢。一月下來,兩千多塊錢的收入對陳師煥一家來說,還算過得去。

生活的平靜在2010年11月19日上午被打破。當日,陳師煥和妻子與往常一樣來到三鳥市場擺攤賣雞鵝。由於城管整治占道經營,幾天前,他們將攤位從三鳥街市右入口處向左內側移了約10米。上午10時許,清遠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東城中隊8名隊員來市場檢查。他們認為陳師煥夫婦仍有占道經營問題,表示要沒收其全部貨物。這讓夫妻倆有些吃驚,在他們的印象中,此前遭城管處罰,交點錢就行了,從沒有被直接沒收貨物。

陳師煥 陳師煥

見勢不妙,賴伙妹立即跪在地上死死抱住雞籠,並哀求城管隊員給他們一次改過機會,陳師煥此時也上前護住了籠子。

2011年1月5日,現場目擊者林新梅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當時其看到3名城管將賴伙妹雙手反剪,並用腳將其撥翻在地,其中一人還扼住她的脖子。另2名城管隨後提走了兩個雞籠和十餘只雞鵝。賴伙妹跪在地上扯著其中一名城管的衣服求情。

陳師煥則被強行帶到附近的惠宜家商場內。“5名城管把陳師煥按倒在地,然後用手肘和膝蓋擊打他的胸口,他的臉色當時就變得一片慘白。”林新梅稱,衝突持續了1分多鐘,直到商場老闆怕面無血色的陳師煥有生命危險上前說情後,打人者方罷手離開。

陳師煥的弟弟陳文定對南方農村報記者說:“(城管)先後兩次把他(陳師煥)按倒毆打。被打完起來後,哥哥說他胸口很悶,不過誰都沒在意。” 陳師煥家人立即報案。賴伙妹右膝蓋在衝突中受傷,劇烈疼痛使她難以站立。東城派出所將其送往附近醫院。經檢查,賴伙妹被告知其沒什麼問題。隨後,賴伙妹在丈夫陪同下前往清遠市中醫院就診,檢查結果為“右膝內側副韌帶損傷、關節腔積液,需住院治療。”

大口吐血700毫升

陳師煥不得不放下生意,專心照顧在清遠市中醫院814病房住院的賴伙妹。每天晚上,他會和妻子擠在一張不足一米寬的病床上同榻而眠。空閒時間,夫妻倆談得最多的,還是以後如何把日子過得更好。

在此期間,胸口發悶的感覺在陳師煥身上始終沒有消散。賴伙妹說,丈夫以為是因貨被沒收,心裡憋著一口氣,所以並沒有在意。看到丈夫的面色越來越不好,賴伙妹曾勸他去檢查一下,但都被陳師煥拒絕。

2010年12月12日早6時,陳師煥沒有像往常一樣回家為妻子準備早飯,而是躺在病床上無力地喘著氣。其後,陳師煥勉強下床,但走到病房門口,又退了回來。

8時許,賴伙妹覺察出丈夫的異常,要求其趕緊去看醫生,陳師煥沒有答應。9時許,賴伙妹叫來了陳文定,讓其陪陳師煥去檢查。10點半左右,賴伙妹接到醫院通知,稱陳師煥在打吊針時突然暈厥,必須馬上住院。隨後,陳師煥的病情迅速惡化。“(哥哥)大概下午3點開始吐血,都是黑色的,接著就被送往手術室。”陳文定說。

2011年1月5日,南方農村報記者在清遠市中醫院醫保科拿到的病程記錄顯示:陳師煥在治療過程中曾兩次吐血,共700毫升,並有血塊。

2010年12月12日20時40分,陳師煥去世。

主治醫生夏清華認為,陳師煥吐血的直接原因是上呼吸道出血。而陳師煥的病歷中雖然提到其“二十餘天前曾有外傷史”,但並未確認這一外傷與陳的死之間究竟有無關係。

被打致死無證據

陳師煥身高1.7米左右,體重160斤,身體結實,除了骨質增生外,並無大病。家屬認定,陳師煥的死與2010年11月19日其和城管之間的衝突有因果關係。

2011年1月6日,南方農村報記者來到清遠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東城中隊,其負責人拒絕接受採訪。記者隨後來到東城街道辦,正在此處的東城派出所李所長表示,結合案件發展過程、陳師煥的死亡表征以及醫院病歷可以斷定,陳師煥的死與11月19日的事件無關。而東城街道辦一位負責人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陳師煥那天根本沒有被打,只是“被城管隊員控制住而已”。

李所長表示,陳師煥死後,其家屬曾報案,派出所建議進行屍檢,摘取五樣器官由公安機關送往廣州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化驗。如檢驗結果證明其是被人所害,則1萬多元費用由公安部門承擔,否則需由家屬負擔。

派出所的屍檢提議被陳師煥的家屬拒絕。陳文定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我們沒有背景,不信任派出所,如果檢測出來(哥哥)不是被害,我們根本拿不出屍檢費。”2010年12月15日,陳師煥死亡3天之後,其遺體被火化。

“沒有做屍檢,可以看出他們(陳師煥家屬)心裡有鬼。”李所長認為,“他們只在外面喊冤訴苦,卻不敢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問題,明顯是無中生有,想要政府出錢私了。”他表示,在11月19日至12月12日之間,陳家肯定發生過什麼事情。

夏清華表示,因為沒做屍檢,陳師煥的真正死因已經無法獲知。

街道送來慰問金

由於家中貧困,直到40歲,陳師煥才結婚。其43歲時,大女兒麗麗(化名)降生;3年後,小女兒苗苗(化名)出世。父親去世後,兩姐妹被送到叔伯家暫住。

2011年1月5日下午,南方農村報記者見到了苗苗。天寒風冷,小女孩卻沒穿襪子,身上也只套著兩件單衣。當被問到爸爸時,苗苗的淚水頓時奪眶而出。

去世前,陳師煥和妻子、女兒棲身於清城區的一間出租屋裡,每月租金250元。按照當地風俗,家屬在親人過世後百天內不能踏入死者住過的房子。1月5日,在南方農村報記者請求下,房東將陳師煥生前租住房屋門上的鎖打開。記者看到,小屋中堆滿了雞籠和鵝籠,麗麗的獎狀高高掛在客廳牆上,牆角放著一蛇皮袋用來餵雞鵝的的米糠——當然,陳師煥已經用不著它了。

陳師煥死後,東城街道辦有關部門曾送來5000元慰問金。而對賴伙妹來說,她只想趕快出院,除了兩個正在上學的女兒,贍養陳師煥81歲老母的重擔今後也壓在了她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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