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陝西省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陝西省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是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12月4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信息

檔案發布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陝西省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4日

檔案內容

陝西省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實施健康陝西戰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精神,按照堅持政府主導、促進人人公平享有,堅持遵循規律、合理劃分支出責任,堅持問題導向、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堅持積極穩妥、分類施策紮實推進的原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公共衛生方面

主要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括健康教育、預防接種、重點人群健康管理等國家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以及從國家原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和計畫生育項目中劃入的婦幼衛生、老年健康服務、醫養結合、衛生應急、孕前檢查等內容。其中,國家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資金、使用主體等保持相對獨立和穩定,按照相應的服務規範組織實施;新劃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項目由省市縣結合實際自主安排,資金不限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公共衛生服務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調整。將我省實施的預防出生缺陷項目,一併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中央基礎標準部分,中央與地方按8∶2分擔。地方負擔和我省實施項目部分,2019年起,以2018年省對市縣補助數為固定基數,補助市縣;新增部分,省與市縣按5∶5分擔。

二、醫療保障方面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各級財政按規定對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予以繳費補助,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中央基礎標準部分,中央與地方按8∶2分擔。地方負擔部分,2019年起,以2018年省對市縣補助數為固定基數,補助市縣;新增部分,省與市縣按5∶5分擔。

我省實施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補助、建立補充醫療保障制度,由市縣承擔,省級按市縣財力狀況、保障對象等因素給予補助。

(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主要包括城鄉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由市縣承擔,中省財政根據救助需求、工作開展情況、市縣財力狀況等因素對市縣給予補助。

三、計畫生育方面

(一)國家計畫生育項目。包括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2個計畫生育扶助保障項目,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中央基礎標準部分,中央與地方按8∶2分擔;地方負擔和我省提高標準部分,2019年起,以2018年省對市縣補助數為固定基數,補助市縣;新增部分,省與市縣按5∶5分擔。

(二)我省計畫生育項目。免費再生育技術服務、計畫生育家庭保險,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農村計畫生育家庭參加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母親健康工程,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省級根據任務需求、績效考核等因素給予補助;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按照隸屬關係分別確定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四、能力建設方面

(一)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按照隸屬關係確定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省級所屬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市縣政府委託的公共衛生、緊急救治等任務的,由市縣財政給予合理補助。市縣所屬醫療衛生機構承擔中省財政事權任務的,由中省財政給予合理補助。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期間,中省財政對市縣政府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升困難地區服務能力等按規定給予補助。加大對社會力量辦醫的支持力度,各級財政按照規定落實社會力量辦醫的補助政策。

(二)衛生健康能力提升。主要包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學科發展等。國家和省上根據戰略規劃統一組織實施的項目分別確定為省級財政事權、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屬於省級財政事權的,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屬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的,中省財政根據任務需求、績效考核等因素給予補助。市縣自主實施的能力提升項目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三)衛生健康管理事務。主要包括戰略規劃、綜合監管、宣傳引導、健康促進、基本藥物和短缺藥品監測、重大健康危害因素和重大疾病監測、婦幼衛生監測等,按照承擔職責的相關職能部門隸屬關係分別確定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四)醫療保障能力建設。主要包括戰略規劃、綜合監管、宣傳引導、經辦服務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按照承擔職責的相關職能部門及其所屬機構隸屬關係分別確定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期間,中省財政對市縣醫療保障能力建設按規定給予補助。

(五)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主要包括中醫藥臨床優勢培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挖掘、中醫藥“治未病”技術規範與推廣等,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中省財政根據工作任務量、績效考核、市縣財力狀況等因素給予補助。

(六)醫療衛生領域其他未列事項。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明確規定比照享受相關區域政策的地區繼續按相關規定執行。基本建設支出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現行體制和相關領域改革要求落實經費保障責任。

確定為省級財政事權且確需委託市縣行使的事項,受委託市縣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單位名義行使職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委託單位監督。確定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的事項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畫生育扶助保障等中央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的事項,市縣政府按規定在確保中省政策全部落實到位的情況下,在中省標準之上增加保障內容或提高保障標準的,增支部分由市縣財政負擔。對於醫療救助、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學科發展等不易或暫不具備條件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的事項,中省提出原則要求並設立績效目標,市縣據此自主制定本地區標準,中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市縣政府制定出台地區標準要充分考慮區域間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確保財政可持續。市縣標準高於中省基礎標準或出台涉及重大政策調整等事項的,需事先按程式報省政府審批後執行。

按照保持現有省與市縣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的原則,上述改革涉及的省與市縣支出基數劃轉,按預算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五、加快推進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

各地要參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合理劃分醫療衛生領域市與縣政府間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將適宜由市級政府承擔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上移,加大對區域內困難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基層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避免增加基層政府支出壓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醫療衛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民生事業,開展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創新精神,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二)推進相關改革。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緊密相連、不可分割,要統籌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政府與個人分擔比例,推進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強化區域衛生規劃約束力等,形成良性互動、協同促進的局面。

(三)落實支出責任。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確定的事權,合理安排預算資金,確保支出責任的落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績效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有效提供。對市縣合理制定保障標準、落實支出責任存在收支缺口的,除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等資本性支出,可通過省級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安排外,主要由省級財政通過均衡性轉移支付予以彌補。

(四)加快完善制度。省級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和國家有關部委規定,在全面系統梳理的基礎上,及時修訂完善具體項目管理辦法、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並在今後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時,體現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內容。市縣相關部門要及時將市縣政府間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予以制度化,確保改革和行政權力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內運行。

七、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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