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擬訂全省畜牧業、飼料業發展和草原保護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飼料資源和草原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畜禽資源、牧草種子、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登記與進出口審核工作;負責飼料和草原監督管理,指導草原鼠蟲防治和防火工作。承擔動物防疫、檢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省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管理工作;承辦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審查工作。
內設機構
1.畜牧處
研究擬訂畜牧業、飼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畜牧業發展項目審核和項目組織管理;承辦全省畜牧業基地建設、技術推廣、信息監測統計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建設工作;擬訂全省種畜禽標準和種畜禽場的管理;擬訂飼料飼草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基地重點建設項目;組織開展種畜禽、草原保護等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畜牧業標準、規範的制定。
2.獸醫醫政與藥政處
承擔全省獸醫醫政與藥政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承辦全省鄉鎮獸醫服務體系建設;承辦執業獸醫管理;組織實施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執法;組織開展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的監管執法;組織擬訂獸醫、獸藥、畜產品質量標準;承擔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獸藥技術培訓與交流。
3.動物防疫處
承擔全省動物防疫及其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動物防疫的法律規範和技術規範;擬訂全省動物疫病監測計畫,組織開展疫情監測,及時發出動物疫情預警;擬訂全省強制免疫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動物疫情管理,組織認定、報告動物疫情,並按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疫情,根據授權公布省內動物疫情;組織實施動物疫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承擔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批以及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頒發工作;承擔官方獸醫的管理工作;承擔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承擔獸醫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
服務指南
本省下列區域實行封山禁牧:
(一)特種用途林地、特定的防護林地、幼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育期內的林地和退耕還林、還草地;
(二)省人民政府防沙治沙規劃劃定的沙化土地;
(三)《陝西省濕地保護條例》規定的禁牧地;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牧的其他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