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3年2月2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三基工作的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三基工作的意見
陝政發〔2013〕1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切實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工作,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安全生產“三基”工作(落實基層責任、強化基礎能力、提升基本素質)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加強安全生產“三基”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但生產安全事故多發、高發尚未從根本上扭轉,較大事故時有發生,重特大事故尚未完全杜絕;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屢禁不止;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格等問題還比較突出。特別是當前全省工業正處於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時期,安全生產領域新老矛盾和問題交替出現,引發事故的不確定因素日益增多,基層責任不實、基礎能力不強、基本素質偏低已成為影響和制約當前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突出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充分認識嚴格落實基層責任、強化基礎能力和提升基本素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加強“三基”工作作為改善安全生產狀況的重要措施,作為強化安全生產、創新社會管理、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民眾平安生活”的重要手段,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不斷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指導思想、工作內容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以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目標,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按照“重心下移、體系健全、責任明確、素質提高、管理規範、保障有力”的要求,全面加強安全生產“三基”工作,有效防止各類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
(二)工作內容。以市(區)、縣(區、市)、鄉鎮(街辦)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為重點,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監督、管理責任。以著力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和機構,加大安全投入,夯實工作基礎,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切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以提升各級、各類安全監管和安全管理人員政治素質、責任意識、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安全技能等為重點,加強教育培訓,提升內在素質,不斷適應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需求。
(三)目標任務。按照“一年強化、兩年攻堅、三年鞏固”的工作目標,將安全生產“三基”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並作為實施“131久安工程”的重要內容,著力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根本性、普遍性、基礎性、長期性問題。力爭在“十二五”末,實現基層安全監管能力明顯增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全面加強,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更加完善。
三、落實安全生產基層責任
(四)落實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組織領導責任。努力構建“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各級政府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之中,嚴格落實“一把手”對安全生產負總責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制度。從2013年起,市、縣兩級政府一律由常務副市長、常務副縣長擔任安委會主任或主管安全生產工作。鄉鎮(街辦)、村(社區)、園區有關負責人對本區域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各級政府要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建設設行為負全責。
(五)落實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認真貫徹執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的意見》(陝政發〔2013〕8號)。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審批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審批前嚴格把關、審批後強化監管。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加強對下級政府業務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並具體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能,制訂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
(六)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陝西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6號)要求,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加強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建設。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定責權統一的安全生產管理專門機構。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不低於1%的比例配備;從業人員不足300人的,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專家進行管理。高危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中至少50%以上具備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以上資格。煤礦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配備,按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規定執行。其他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賬。要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領導帶班作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考核獎懲、教育培訓、安全投入、應急救援、職業危害防治、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和台賬。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高危行業企業應與從業人員簽訂安全契約。
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各類企業要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和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落實標準化操作和安全防範措施,形成個人自保、兩人互保、班組聯保的班組安全現場管理機制。加強日常檢查、安全巡視、設備維護管理與技術改造,落實過程控制和精細化管理,排查整改設備隱患,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企業領導幹部要帶頭帶班帶崗,嚴肅查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保證作業現場規範管理、安全有序。
規範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煙花爆竹、冶金、機械製造等行業企業,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原則,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畫,納入財務預算,保證足額提取、專項使用。
(七)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通報、警示預報、約談和“一票否決”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的要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區)、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一個年度內不得提拔重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且負有責任或較大以上事故突破控制指標的市(區)、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且負有責任的縣(市、區)和鄉鎮(街辦),當年不得參加各類先進評比,政府主要負責人一個年度內不得提拔重用。一年內發生2起以上較大事故、“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省安委會掛牌督辦重大隱患逾期未整改的,所在縣級政府要向市級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對其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按一定比例扣減效益年薪,主要負責人一個年度內不得參加各類先進評比活動。
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
(八)加強基層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按照“提升市(區)、加強縣(市、區),完善鄉鎮(街辦),延伸村(社區)”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基層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到2015年底,全省建立起“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精幹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層安全監管體系。
切實加大經費保障。各市(區)、縣(市、區)政府每年要按照本行政區域人口總數每人2元提取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並列入財政預算;對於工業規模較大、經濟較發達的市(區)、縣(市、區)在此基礎上可適當提高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提取比例;設立市長、縣長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彌補安全監管機構工作經費不足。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主要用於辦公設施、執法裝備、宣傳教育培訓、獎勵激勵和應由政府統籌的重大隱患治理、應急演練、聯合執法等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1〕47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及支撐機構基礎設施與裝備配備相關標準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0〕84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監管部門及支撐機構工作條件建設基本配置標準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2〕9號)要求,2015年底前,各級安監部門基礎設施辦公用房、業務用房、保障服務用房和執法交通專用工具、現場監督檢測、職業危害快速檢測、聽證取證等裝備配備達到國家基本配置標準。
不斷規範基層監管機構編制。各市(區)、縣(市、區)要按照不低於當地政府工作部門和直屬機構人員編制平均數,確定安全監管機構行政或事業編制人數,保證實際編制數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即市(區)不低於27人,縣(市、區)不低於14人。
逐步理順關係,建全機構。2013年內,沒有成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機構的市(區),要建立起執法機構;縣級安監機構行政關係不順的,要將安監機構編入政府組成部門或直屬機構序列。2014年內,沒有成立行政執法機構的縣(市、區)要全部成立;全省各鄉鎮(街辦)要設立安監站,至少有1名專職安監員;在村(社區)、園區幹部中確定1—2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積極推進基層安全生產格線化管理。按照屬地管理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將縣(市、區)作為格線化管理一級格線,以鄉鎮(街辦)為單元建立二級格線,以行政村(社區)為單元建立三級格線,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監管網路。逐級編制格線化安全管理圖,標明每個格線責任區內的高危企業、危險源(點)、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部位,並逐一明確其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實行定點、定人、定責管理。建立完善轄區內重點行業安全管理記錄資料、安全監管對象分布圖、安全教育培訓等安全監管基礎台賬。
(九)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按照產業發展布局、企業準入條件以及安全許可等要求,強化建設項目源頭審批管理,把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所有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均應嚴格落實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以下簡稱“三同時”)制度;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取締,未按規定落實的必須依法查處。
廣泛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按照“政府引導、行業牽頭、企業負責、保證質量、全面開展”的要求,2013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非煤礦山、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實現全面達標;2015年底前,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下企業實現達標;交通運輸、建築等其他行業,根據本行業實情,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大力推廣陝西煤化集團黃陵一號礦和王村煤礦精細化管理經驗,建立定期安全風險評估分析制度,加強企業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和風險監控的動態監控,提高標準化達標水平。
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企業是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對隱患排查治理負全責,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煙花爆竹、特種設備、民爆器材、鐵路道口和消防等行業(領域)的重大隱患及重大危險源要嚴格落實登記建檔、評估分級、跟蹤督辦、治理銷號等制度。市、縣兩級政府要將本級管理的重大隱患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進行公告,並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對不按規定進行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因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要建立重大隱患和事故瞞報舉報獎勵辦法,發揮社會和公眾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和參與作用。
切實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嚴格實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切實抓好粉塵、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防範治理。對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未經審核備案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設;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各地要結合實際和高危行業特點,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督查檢查、現場監管、行政執法和預警預報等制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開展打“三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工礦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和交通運輸單位超載、超限、超負荷運輸)活動。按照 “四不放過”原則,嚴格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嚴厲查處違法違紀和失職瀆職行為。
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保障和科技支撐體系。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一案三制”建設為重點,完善體制,建立機制,理順關係,做到機構、職責、編制、人員、經費五落實,做到“一隊多用、一專多能、多災種綜合救援”。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系,以產學研用相結合為重點,建立安全科技成果轉化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專家組、安全技術研究諮詢機構、安全評價機構和安全生產協會的支撐作用,為政府安全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的決策諮詢、安全評價評估、安全檢測檢驗、事故查處等提供技術支撐。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積極構建企業安全生產信用掛鈎聯動機制。市、縣政府要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估分級結果、重大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控、較大以上事故等信息,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告,並與企業信用評級、項目核准、用地審批、專項資金扶持、證券融資、銀行貸款、品牌創建、評先評優等掛鈎。建立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行安全生產的聯動管理、聯合服務、動態監管。
健全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對在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地方政府,由上一級政府頒發一定數額獎金。企業要建立以崗位安全績效工資為重點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將從業人員的經濟利益與安全績效掛鈎,切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的待遇,保證其收入水平高於其他同層級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
落實基層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的合理待遇。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5號)要求,對從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實行崗位津貼補助政策,積極推行為縣、鄉鎮(街辦)安監部門一線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五、提升全民安全生產基本素質
(十二)大力實施 “素質提升工程”,提高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素質和能力。各級政府要將安全生產人才培養納入人才發展戰略規劃,通過多種渠道吸納和培養安全生產專業人才,協調高等院校擴大採礦、機電、地質、測量、通風、化工、火工、水工、職業衛生、安全工程等專業人才的招生培養規模,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和安全生產監管人才。安排專項培訓費用,加強對基層安全監管和執法監察人員的教育培訓。
(十三)建立強制培訓制度,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素質和能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強制培訓制度,督促企業制定培訓計畫,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以及從業人員轉崗、換崗的安全教育,完善企業員工特別是農民工安全技術培訓機制;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規定,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一律不得上崗作業;支持、鼓勵安全管理人員進修安全管理知識和報考註冊安全工程師;建立高危行業企業員工安全信息卡,將安全培訓、安全資質、違章情況等基本信息錄入信息卡,對嚴重“三違”人員實施終身淘汰。到2014年底,全省各行業(領域)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十四)加強安全宣傳和文化建設,提升全民安全素質。要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平台,以安全宣傳進村鎮、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為重點,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安全道德宣傳;開展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預防處置、自救、互救、避災能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要以中省企業安全文化創建為引領,加大中小企業安全文化創建力度。全面推進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在全省開展好“安全進社區、平安送萬家”活動。抓好安全示範縣的建設、評審和考評工作,以典型示範帶動安全城市、安全鄉鎮建設。要正確利用媒體特別是網路輿情,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安全生產。
六、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十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抓好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三基”工作的組織實施,層層落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細化目標任務。要把優先考慮、保障、扶持基層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從領導、政策、體制、經費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抓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三基”工作,從人、財、物等方面給予重點保障。
(十六)加強協同,務求實效。各級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目標,在3年內,分年度依次開展“三基”工作“強化年”、“攻堅年”、“鞏固年”活動,一年一個主題,一年一個重點,建立工作保障機制,制定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十七)檢查督查,嚴格考核。各級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制訂加強安全生產“三基”工作的具體推進方案,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層層推進、項項落實。從2013年起,省安委會將安全生產“三基”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對各市、縣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三基”工作措施不落實、工作進展緩慢的,要予以通報批評並嚴格執行約談和“一票否決”制度。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