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陝西教育學院圖書館由雁塔校區圖書館和長安校區過渡館組成,總面積7000餘平方米,在建新館2.3萬平方米。圖書館機構健全,內設五部一室一所即辦公室、文獻建設部、流通部、期刊閱覽部、技術信息部、參考諮詢部和圖書文獻與信息傳播研究所。現有專業技術人員34人,其中高級職稱12人。總館藏超過80萬冊,其中紙質圖書超過65萬冊、特藏古籍圖書2餘萬冊、電子圖書20餘萬冊;紙質報刊900餘種;另有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萬方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人大複印資料光碟資料庫等電子資源,形成了以師範教育為突出特色的、門類較為齊全的綜合藏書體系。現代化圖書管理系統配備伺服器3台,存儲3TB,計算機120餘台。並通過圖書館網頁對讀者進行館藏資源、數字資源的推送等等。可從不同層面為讀者提供全方位的文獻信息服務。組織機構
文獻建設部:負責根據學院專業進行書刊採購和加工、對外聯絡與溝通、參與省內外高校信息系統共建共享等工作。圖書流通部:設有社科文藝書庫、自然科學書庫、圖書閱覽室,主要提供館藏紙質圖書借閱、讀者及書目信息查詢等工作。
期刊閱覽部:設有現刊閱覽室、過期報刊閱覽室,提供當年期刊、報紙和過去期刊、報紙的閱覽服務。
技術信息部:負責圖書館自動化、數位化建設和網站維護更新等工作。設有電子閱覽室、音像資料室,為讀者提供上網瀏覽、信息查詢、文獻檢索、多媒體資料欣賞等多種服務。
參考諮詢部:負責文獻檢索課程教學與安排、對外學習與交流、學術研究與培訓工作。設有工具圖書閱覽室和古籍圖書閱覽室,提供古籍及工具圖書的閱覽服務。
辦公室:負責協調全館日常行政事務及內外聯絡,負責全館財產管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等。
陝西教育學院圖書文獻與信息傳播研究所:負責信息傳播技術與學院圖書信息之間的整合,推進信息技術在校際間的資源共享,研究和評估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的投資效益,創新發展現代信息資源建設和數字圖書館建設。
入館須知
1、本院讀者憑學生證、工作證或借閱證方可進館,非本院讀者憑單位或本人有效證件與館辦聯繫登記後方可進館。2、入館人員應衣著整潔,不得穿背心,拖鞋及帶釘鞋進館。
3、圖書館為重點防火單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館。嚴禁在館內吸菸。嚴禁毀壞、移動消防保全設施。
4、保持館內安靜、清潔,任何人不得在館內嬉戲、打鬧、喧譁,嚴禁在館內隨地亂吐口香糖、泡泡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和紙屑等雜物。
5、讀者應愛護館內公物及一切公共設施,不得在桌椅、牆壁上塗抹、刻畫和蹬踩。
6、攜帶大型物品入館者,需經館領導批准方可入館。從館內攜帶大型物品(如本館的家具、設備等)出館需到本館辦公室辦理"出門證"手續方可攜帶物品出館。
7、讀者要服從圖書館工作人員管理,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
8、對違反本館規章制度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以至處罰。
9、讀者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工作人員報告,協助本館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10、讀者對本館工作人員及本館工作有意見或建議, 可隨時向本館有關部門反映,以便改進工作,搞好服務。
圖書借閱制度
1、圖書館圖書憑本人借閱證借閱,如發現轉借、塗改等情況,本館將扣留借閱證並暫停借書權利。2、借閱證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掛失手續,一周后持本人工作證(學生證)補辦。在掛失前所借出圖書由持證人負責。
3、善本書、特藏書、工具書、珍本書、孤本書、期刊、圖片、磁帶、光碟等均限在館內查閱。
4、借書數量與期限:教職工以10冊為限,借期2個月;學生以3冊為限,借期1個月。可在到期前辦理一次續藉手續, 教職工1 個月,學生15天。
5、教職工承擔重要科研課題等情況,需超限借閱圖書,須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圖書館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借閱。
6、借書超期未還者,實行超期罰款制度,每超期一天,罰款0.10元,超期60天,收回借閱證。
7、本館借出的圖書,如需提前收回,讀者接到催還書通知後,應立即歸還。
8、還書期限如在寒暑假內,可順延至開學後一周內歸還;五一、國慶等法定節假日到期的圖書,可在節假後第1個工作日歸還,否則按超期對待。
9、讀者應愛護和保管好所借圖書,如有污損、缺頁、圈點、批註或遺失等情況,按賠償制度處理。
10、讀者調離、畢業時,必須將所借圖書全部歸還,並交回借閱證,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1、本制度經院務會議研究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電子閱覽室制度
1、本館電子閱覽室為教學、科研服務,為全院師生服務。
2、讀者入室閱覽,教職工憑藉書證、學員憑藉閱證進入。
3、工作人員接待讀者要主動、熱情,提供諮詢,作到文明、優質服務。
4、本室光碟資料概不外借。若教師因教學、科研急需,經領導批准,辦理手續後方可攜出室外,並由管理人員負責限期送回。對教師還實行予約服務。
5、未經工作人員許可,自行攜帶軟碟、光碟進入並在計算機內運行,所造成的系統混亂、數據丟失、設備損壞等,均由其承擔一切責任。
6、愛護本室的設備及公共設施,不得在上面塗寫以及大力敲擊、摔打鍵盤、滑鼠等等,如有違犯或造成損壞,則進行相應處罰。
7、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嚴禁瀏覽、下載和輸入有損國家、學校尊嚴,有悖四項基本原則、反動、黃色及各種不健康內容,嚴禁玩任何形式的遊戲。
8、機器發生故障時,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繫,不得自行解決。
9、如須將資料拷盤、刻錄、列印,必須使用本室提供的軟碟、光碟、進行複製,以及印表機進行輸出。
10、為使本室保持安靜的學習環境及清潔衛生,讀者入室閱覽,行動、舉止要講求文明禮貌。切勿高聲喧譁,不隨地吐痰和拋撒紙屑,嚴禁抽菸及吃零食等。
11、離室時,將座椅、凳子放回原處,作到輕拿、輕放、輕走。
圖書賠償制度
1、圖書館館藏的圖書系學院國有資產,讀者應自覺愛護,在借閱過程中,如發生損壞、丟失等情況,依照本制度規定進行賠償。
2、讀者借閱圖書應當面檢查,如發現缺頁、污損等情況,應向圖書館工作人員聲明,並加蓋污損印記。如未聲明,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由讀者負責。
3、讀者損壞圖書,如眉批、塗改、卷折、污損、影描、剪裁、撕頁等均需按賠償處理,根據損壞情況按圖書原價1 -2倍賠償,並處以5倍罰款,被損壞的圖書由圖書館收回。
4、讀者丟失圖書,原則上要求賠償原版本,並需核收加工費,如確實無法購到者,可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丟失單卷書賠償辦法:
五年以內出版的,按圖書原價賠償, 並處以1倍的罰款;
十年以內出版的,按圖書原價賠償, 並處以3倍的罰款;
二十年以內出版的,按圖書原價賠償, 並處以5倍的罰款;
二十年以前出版的,按圖書原價賠償, 並處以7倍的罰款;
孤本書、特藏書、工具書按原價的10倍賠償。
(2)丟失多卷書賠償辦法:
如丟失其中一本者,按丟失單卷書賠償辦法辦理;
如丟失兩本或丟失數量在全套一半以下者,均按全套價2倍賠償,剩餘部分留館;
如丟失數量達到全套一半以上(含一半)者,均按全套價3倍賠償,剩餘部分留館。
5、讀者損壞、丟失圖書要自覺按時辦理賠償手續,逾期不辦者,暫停其借閱權,並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者按違紀處理。
6、丟失圖書辦理賠償手續後,在3個月以內找到原書或購到原版本書者,可持圖書和賠款收據來館辦理退款手續。
7、本制度經院務會議研究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圖書館開放時間
上午:08:00---12:00(周一—周六) |
下午:14:00---18:00(周一—周六) |
晚上:18:00---21:30(周日—周五) |
館藏分布
陝西教育學院圖書館
雁塔校區:興善寺東街69號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南長安街神禾大道
一層 | 採訪室 系統控制室 值班室 |
二層 | 社會科學及文藝書庫 編目室 |
三層 | 自然科學書庫 古籍圖書閱覽室 館長室 辦公室 |
四層 | 圖書閱覽室 過刊閱覽室 工具圖書閱覽室 |
五層 | 音像資料室 報刊閱覽室 過期報刊閱覽室 電子閱覽室 |
長安校區 | 辦公室 報刊閱覽部 圖書借閱部 電子閱覽室 音像資料室 值班室 |
附錄:陝西教育學院簡介
陝西教育學院創建於1956年,前身是陝西省教師進修學校,1963年更名為陝西省教師進修學院,1978年恢復建院,定名為陝西教育學院。先後榮獲“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先進學校”、“陝西省教師教育先進集體”、“陝西省教科研工作先進單位”、“平安校園”等稱號,是陝西省培養與培訓基礎教育師資和基礎教育行政管理幹部的重要基地。50多年來,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的正確領導下,學院緊密結合陝西省基礎教育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大力發展教師學歷教育,不斷加強教師繼續教育,累積培養了本專科生10萬餘人,培訓教師、校長6萬餘人次。目前,學院畢業生遍布三秦大地,其中絕大多數已成為基礎教育中堅力量,很多教師成為特級教師,很多校長成為知名校長,學院因此被社會各界稱為“三秦基礎教育教師與中學校長的搖籃”。學院現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脫產、函授、夜大、電大、網路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多種辦學形式,開設成人本科專業18個,普通高職專業42個,涉及教育學、文學、理學、史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和工學8個學科門類。現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餘人。學院現有教職工686人,其中專任教師338人,具有副高職稱以上人員134人,碩士、博士學位人員17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人,省級教學名師” 4人,獲得其他省級榮譽稱號的7人。學院聘請多名國內著名學者、基礎教育第一線的“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為客座教授,並長期聘請國外文教專家執教,已經形成了一支知識淵博、教學能力強、結構較為合理的師資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