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
目前,整體物價上漲趨勢不減,CPI指數控制壓力很大,特別是部分涉及到民生的食品、能源等價格漲幅過快。對於經濟承受力較差的民眾來講,過快上漲的物價,將會加重他們的生活負擔,快速吞噬家庭財富,甚至會導致更多人滑向貧困階層。因此,控制通脹率穩定,避免物價快速上漲,乃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調控物價穩定需要遵循經濟規律,應該採取調整經濟政策和貨幣政策,而不是過多使用行政手段打壓物價。
隱患
如果患上“限價依賴症”,只追求短期穩定物價目標,反而是在破壞經濟規律,埋下更嚴重的通脹暴發隱患。如今,各行業的商品價格上漲,乃是基於貨幣超量發行,以及基本生產資源的漲價,受貨幣購買力下降和成本推動型的雙重影響,在無法消化吸收之後,迫不得已才漲價。對於競爭性產業而言,商品價格上漲乃是市場內生需求,無法遏制也不可強壓。競爭性企業會根據市場具體情況,全盤考慮調整價格競爭策略,價格上漲過高必然會削弱競爭力,影響到企業的市場占有率和利潤。因此,合理的價格漲幅,有利於資源最佳化配置,有利於市場的良性循環。如果用行政打壓價格,不讓企業漲價,表面看是向著消費者,實際上卻是在損害社會整體利益,造成商品供應短缺或者質量下降等負面後果,最終亦要傷害到消費者。
責任
對於壟斷性行業,特別是基礎資源性產品價格,則要加以控制。因為它們是通過行政權力壟斷占有市場,而非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市場化價格。而且,基礎資源價格影響下游產品成本,轉嫁能力極強,如果不控制基礎資源產品價格穩定,反而去要求處於市場終端的企業限價,既不合理也不現實。現在最該做得,應該是先約談石油、水電煤氣等行業,讓它們負起社會責任來,不要再趁機漲價牟利,而這也是“共和國長子們”應負的責任!約談競爭性行業協會的做法,可以停止了。歷史經驗一再證明過,靠約談穩定不了價格,只是把火山爆發的時間延後。當物價上漲動力無法壓抑之後,就會迎來惡性通脹的報復,後果則更為慘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