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國家聯盟成立

1944年9月,阿拉伯各國外長在埃及建議之下,於埃及亞歷山大港舉行會議,與會各國擬訂了《亞歷山大議定書》,決定成立阿拉伯國家聯盟。 1950年5月又簽訂了《阿拉伯聯盟國家聯合防禦和經濟合作條約》。 從1964年開始,阿拉伯聯盟就一致決定:聯盟不定期舉行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以作為最高會議。

1945年3月22日 阿拉伯國家聯盟成立

1944年9月,阿拉伯各國外長在埃及建議之下,於埃及亞歷山大港舉行會議,與會各國擬訂了《亞歷山大議定書》,決定成立阿拉伯國家聯盟。簡稱阿盟
1945年3月22日,敘利亞約旦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黎巴嫩埃及葉門(今阿拉伯葉門共和國)等七國代表在開羅舉行會議,與會代表簽訂了《阿拉伯國家聯盟公約》(又稱《阿拉伯聯盟憲章》),正式宣告聯盟成立。1950年5月又簽訂了《阿拉伯聯盟國家聯合防禦和經濟合作條約》。阿拉伯國家聯盟的宗旨是:加強成員國之間的緊密合作關係,協調彼此間的政治活動,捍衛獨立和主權,全面考慮阿拉伯國家事務和利益等。到1977年底,阿爾及利亞巴林科威特利比亞摩洛哥卡達蘇丹突尼西亞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曼索馬里茅利塔尼亞吉布地等國也先後加入聯盟。此外,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也是它的一個成員,共二十二個成員國(或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的領導機構分為理事會,由各國政府與巴勒斯坦的代表組成,並有常設秘書處處理日常事務。1978年3月,理事會舉行第六十次會議。每年的3月、9月召開例會,非常會議可隨時應成員國要求召開。理事會是共最高機構,它的決議是對投贊成票的成員國有約束力。理事會下設十四個委員會,還有阿拉伯聯合軍事指揮部等機構。
從1964年開始,阿拉伯聯盟就一致決定:聯盟不定期舉行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以作為最高會議。
阿拉伯國家聯盟總部設在埃及首都開羅。由於埃及以色列簽訂了和約,1979年3月下旬在巴格達舉行的阿拉伯國家外長和經濟部長會議決定對埃及實行制裁,暫停埃及的阿盟成員資格,把總部遷到突尼西亞。在這之前,埃及也已凍結自己在阿盟的活動。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