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市衛生監督稽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 稽查範圍:市衛生監督所、縣(市、區)衛生局及衛生監督所。 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規範衛生監督執法行為,加快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根據《衛生部監督局關於開展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稽便函[2007]78號)和《浙江省衛生廳關於開展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7]193號)精神,決定在2007年9月17日至28日期間,開展全市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衛生行政許可、衛生行政處罰和衛生監督員管理情況的專項稽查,進一步推進執法責任制的貫徹落實,規範衛生監督執法行為,強化衛生監督隊伍管理。
二、稽查範圍和重點
稽查範圍:市衛生監督所、縣(市、區)衛生局及衛生監督所。
稽查重點:
(一)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若干規定》(衛監督發[2005]23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和《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溫政辦[2006]18 號)要求,對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制定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罰沒物品管理制度、衛生行政處罰審核審批規定等相關制度開展稽查。
(二)行政許可:依據《行政許可法》、《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重點對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的許可工作制度、許可程式、許可文書製作、許可決定、許可檔案管理等方面開展稽查。
(三)行政處罰:依據《行政處罰法》和《衛生行政處罰程式》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重點對衛生行政處罰工作制度、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衛生行政執法文書書寫規範和行政處罰檔案管理等方面開展稽查。
(四)衛生監督員管理:依據《衛生監督員管理辦法》和《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重點對衛生監督員任職資格、著裝風紀和行為規範等方面開展稽查。
三、工作安排
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8月初)為培訓和工作部署階段。市衛生局組織全市衛生行政部門及衛生監督機構相關衛生監督稽查人員進行培訓,並部署專項稽查工作。
第二階段(8月—9月)為組織實施自查階段。縣(市、區)衛生局和市衛生監督所要認真開展自查並形成自查報告;在自查的基礎上,市衛生局對市衛生監督所和縣(市、區)衛生局及其衛生監督所進行專項稽查。對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對違法違紀案件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第三階段(9月底)為總結驗收階段。市衛生局將對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情況進行通報,認真做好迎接省衛生廳對我市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的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按本方案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衛生監督專項稽查工作,建立完善稽查工作機制,紮實推進衛生監督稽查工作。
(二)做好專項稽查工作信息報送工作。各縣(市、區)衛生監督稽查辦公室應於2007年10月10日前將本級稽查工作總結及2007年衛生監督專項稽查考核表(附屬檔案2)、2007年衛生監督專項稽查結果匯總表(附屬檔案3)以書面和電子郵件的形式上報市衛生監督稽查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