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9年2月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基本信息

簡介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內容

《意見》指出,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對於提高我國原始創新能力、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具有重要意義。要通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實現與人才培養等制度有效銜接等措施,形成設定合理、覆蓋全面、評價科學、管理規範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

《意見》強調,要健全制度體系。增設正高級工程師,擴展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實現與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實行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實行評審專業動態調整,促進評審專業設定與國家戰略需求和產業發展同步。要完善評價標準。分專業領域完善評價標準,淡化學歷、論文、獎項要求,突出對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評價,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要創新評價機制。建立以同行專家評議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對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程技術人才,採取“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方式;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入國際同行評價。要促進職稱制度與人才培養、使用相結合,推動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強化協同育人理念,發揮企業等用人主體作用,實現評價標準與培養標準深度融合。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精簡證明材料,減少證明事項,減輕人才評價負擔。

《意見》指出,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涉及廣大工程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改革工作複雜,社會高度關注,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精心組織,穩慎實施,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辦法,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預案。要加強宣傳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引導工程技術人才積極支持和參與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營造有利於推進改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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