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清理整治“紅頂中介”,嚴禁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從事或者參與房地產中介業務。嚴厲打擊由審核人員、房產掮客、房產中介、造假者等多方參與、分工明確的規避限購政策的灰色產業鏈。
限購政策下,在明知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卻誘使當事人簽訂購房契約,在購房當事人購房意願達不成時拒不退還購房定金而損害當事人利益的行為。
為購房當事人騙取購房資格提供虛假材料和便利的行為。
房地產經紀機構發布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房屋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擅自通過網簽系統簽訂中介服務契約、交易契約。
全文
各市、區住建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國家七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民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建房〔2018〕58號)精神,鞏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經研究,決定於2019年1月起至4月,利用100天時間,深入開展以“全面排查清理、突出重點整治、嚴抓嚴管整改落實”為主題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亂象整治百日行動”,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為抓手,通過行業管理和部門聯合執法,重點整治“紅頂中介”現象、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違規提供居間代理、提供虛假材料和便利騙取購房資格、嚴厲打擊無照無證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尤其是房地產經紀行業秩序,推進市場誠信體系建設,淨化房地產市場環境,維護人民民眾利益。
二、整治重點
1.清理整治“紅頂中介”,嚴禁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從事或者參與房地產中介業務。嚴厲打擊由審核人員、房產掮客、房產中介、造假者等多方參與、分工明確的規避限購政策的灰色產業鏈。
2.限購政策下,在明知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卻誘使當事人簽訂購房契約,在購房當事人購房意願達不成時拒不退還購房定金而損害當事人利益的行為。
3.為購房當事人騙取購房資格提供虛假材料和便利的行為。
4.房地產經紀機構發布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房屋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擅自通過網簽系統簽訂中介服務契約、交易契約。
5.房地產中介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不對外公示,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捆綁收費;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6.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吸收公眾存款、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串通以投資房地產項目建設名義向公眾集資等形式的非法集資行為。
三、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1月底前)。各市、區住建部門根據此次“百日行動”重點,對本地區房地產經紀機構摸清底數,突出重點整治。
1.各地要對本地區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賬。將未備案的經紀機構名單向社會公開,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政策宣傳,發布交易風險提示,提醒公眾審慎選擇中介機構。
2.各地要設立並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對民眾的舉報和投訴,以及網路、報紙等媒體曝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立即調查、依法依規快速處理、及時反饋。
3.各地對違法違規的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要加大查處力度,責令限期改正,並記入信用檔案。拒不整改或情節嚴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取消網上籤約許可權,並依法作出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對嚴重侵害公眾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中介機構,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將其清出市場。
請各地住建部門於1月31號前將自查報告報市住建局住宅產業處。
(二)重點督查階段(2月1日~3月31日)。市住建局組織對全市10個板塊前期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進行交叉檢查、重點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聯合查處機制。對整治工作中查處的違法違規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要向社會通報,及時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提升階段(4月1日~4月15日)。市住建局針對前兩個階段的專項整治情況,認真分析問題,總結管理經驗,推進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健全房地產經紀機構日常管理、考核、通報、問責等長效管理機制。積極營造主體誠信、行為規範、監管有力、發展健康穩定的房地產市場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住建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執行高標準,落實嚴要求。在上述整治重點的基礎上,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整治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全面排查,精準打擊,確保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效。
(二)進一步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加強內部管控。各市、區住建部門要切實將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開展、同落實、同檢查。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政宣傳教育,在全市住建系統上下集中開展廉政風險排查梳理,加強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督,對審批類申請實行初審和協查返回數據後的終審相結合的雙重審核機制,建立審核台賬,做到審核有依據,查驗有手段,杜絕“紅頂中介”現象。
(三)從嚴查處,強化問責。對“百日行動”實施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對開展整治行動不力、人民民眾投訴較多、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較為嚴重的區域,要加大督查力度。對涉嫌隱瞞包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部門和人員,要堅決問責。做到內部管控有力,外部監督到位,形成攻堅合力,將整治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