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國辦發〔2008〕1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為緩解能源供應緊張狀況,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增強全民能源憂患意識和節能意識,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開展全民節能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情
一、增強全民節能意識
二、全民節能行動的主要內容
(一)開展能源緊缺體驗。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每年的全國節能宣傳周期間組織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能源緊缺體驗活動,強化節能意識。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都要參加一次能源緊缺體驗活動。
(二)每周少開一天車。除特殊公務車外,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車按牌號尾數每周少開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開公務車牌號尾數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同時要加快推進公務車改革。倡導其他單位和個人參照上述原則每周少開一天車,更多選乘公共運輸工具出行。
(三)嚴格控制室內空調溫度。除有特定要求並經批准外,公共建築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於20攝氏度。倡導居民參照上述標準設定空調溫度。
(四)減少電梯使用。各級行政機關辦公場所三層樓以下(含三層)原則上停開電梯,非尖峰時段減少運轉台數。提倡高層建築電梯分段運行或隔層停開,短距離上下樓層不乘電梯,儘量減少電梯使用。
(五)控制路燈和景觀照明。在保證車輛、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開啟和關閉路燈,試行間隔開燈,推廣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燈。在用電尖峰時段,城市景觀照明、娛樂場所霓虹燈等要減少用電。各級行政機關、公共場所應關閉不必要的夜間照明,除重大的慶祝活動外,一律關閉景觀照明。
(六)普及使用節能產品。鼓勵和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能效標識2級以上或有節能產品認證標誌的空調、冰櫃等家用電器,鼓勵購買節能燈、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各級行政機關要優先採購節能產品,認真落實強制採購節能產品的有關規定。
(七)使用節能環保購物袋。嚴格執行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的有關規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籃子,重複使用節能環保購物袋,減少石油用量,保護生態環境。
(八)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紙杯、簽字筆等。各級行政機關要帶頭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各類賓館飯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採取有效措施治理過度包裝,積極抵制過度包裝產品。
(九)夏季公務活動著便裝。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動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務活動一律著便裝。
(十)培養自覺節能習慣。提倡單位、家庭在夏季用電尖峰時段每天少開一小時空調、晚開半小時電燈,儘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隨手關燈,杜絕白晝燈、長明燈。及時關閉辦公設備和家用電器,減少待機能耗。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採取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能源供求緊張形勢和節能重要意義,普及節能知識和方法,宣傳節能政策,推介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宣傳節能先進典型,大力倡導節儉文明的社會風尚,形成全民節能的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
新聞宣傳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訂全民節能宣傳方案,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各地區、各部門要統籌做好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有關宣傳工作。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好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各新聞媒體要制訂具體的宣傳報導方案,在重要時段、重要版面增加報導頻次,強化深度報導,加大節能公益廣告宣傳力度,曝光浪費能源現象,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積極組織推動在工礦企業、學校、社區廣泛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節能科普活動。
四、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全民節能行動,並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指導和協調。地方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好本地區全民節能行動,會同質檢、工商等部門加強對室內空調溫度控制、生產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能效標識、過度包裝等的監督檢查。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加強日常監督,確保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