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財政廳(財政局)、水利(水務)廳(局)、農業農村(農牧、農業)廳(局、委)、衛生健康委、扶貧辦(局)、團委: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於實施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41號)安排,現就做好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穩定規模、最佳化領域、改進管理、提升質量、強化保障,精心組織實施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全年全國共選拔招募2.7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水利)、支醫、扶貧等相關領域服務,為基層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進一步發揮“三支一扶”計畫示範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促進人才資源向艱苦邊遠地區、向基層一線流動。
二、主要任務
(一)聚焦脫貧攻堅,最佳化選拔招募結構。要聚力脫貧攻堅主戰場,進一步突出招募重點,招募名額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招募崗位繼續向扶貧和支農類崗位傾斜,新增招募名額主要用於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對“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實施招募計畫單列。各地要按照下達的中央財政補助名額,結合基層開展精準扶貧、實施鄉村振興等實際需求,合理編制年度招募方案,科學設定招募條件,最佳化招募人員結構。加強招募組織宣傳,通過政策宣講進校園等活動,廣泛發動符合條件的有志青年報名參加招募,切實提高“三支一扶”人員招募質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開展選拔考試,保障考試安全。中央有關部門將建立中央財政補助名額調劑制度,對未完成招募的中央財政補助名額向其他省份進行調劑。
(二)加強培養使用,促進作用充分發揮。各地要認真組織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計畫,多層次開展崗前、在崗和離崗培訓,健全貫穿全服務周期的教育培訓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中央將繼續支持各地開展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全年培訓8000人次,專項培訓計畫另行下達。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職能優勢,將“三支一扶”人員納入行業人才培訓對象範圍,適時組織開展相關專業技術和技能培訓。各地要指導基層服務單位嚴管厚愛“三支一扶”人員,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做好“傳幫帶”,加強政治引領和約束監督,鼓勵他們擔當作為,在基層鍛鍊成長。要積極推選“三支一扶”人員兼任基層服務單位團委副書記、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等。鼓勵有條件的“三支一扶”人員積極參與開展網路扶貧工作,為返鄉下鄉創業人員提供必要的信息技術支持。
(三)提高補助標準,完善服務保障機制。自2018年9月1日起,中央財政提高“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助標準,西部地區按每人每年3萬元給予補助,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區按每人每年4萬元給予補助;中部地區按每人每年2.4萬元給予補助;東部地區按每人每年1.2萬元給予補助。中央財政給予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費3000元。2019年中央財政對調標進行補發,補發範圍為本通知印發時仍在崗服務的國家招募計畫內“三支一扶”人員。地方各級人社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結合實際加大配套資金支持力度,按時足額發放工作生活補貼,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政策,確保“三支一扶”人員在崗期間的工作生活補貼基本達到當地鄉鎮機關或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務的可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三支一扶”人員辦理補充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建立年度考核獎勵機制。各地要按規定嚴格管理使用中央補助資金,確保資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加強關心關愛,創造有利於幹事創業的環境。各地要指導和協調基層服務單位結合實際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員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條件,解決後顧之憂,讓他們在基層安心服務。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員交流平台,組織開展節日慰問座談等活動,思想上加強溝通,生活上加強關心,工作上加強指導,激發“三支一扶”人員投身基層幹事創業熱情,用事業留人、感情留人。要積極做好在艱苦邊遠地區扶貧一線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建立安全風險保障機制,加強安全防範措施。
(五)強化期滿服務,推動期滿人員紮根基層成長成才。各地要以鼓勵“三支一扶”人員留在基層為重點,完善“三支一扶”人員期滿流動政策,暢通流動渠道,加強流動服務。要按規定做好從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員中定向招錄公務員和優先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等工作。參加“三支一扶”計畫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要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活動等方式向各類用人單位積極推送“三支一扶”人員,扶持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創新創業,落實考研加分等政策,促進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有序流動、多渠道發展。及時將留在基層繼續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員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畫,重點跟蹤培養,構建短期與長期相結合、服務與工作相配套的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體系。
(六)開展主題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注重開展“三支一扶”人員思想教育,通過組織培訓、演講、徵文比賽、論壇等活動,大力弘揚以“勇於擔當的責任意識、全心全意的服務態度、甘於奉獻的精神追求、銳意進取的創新激情”為主要內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持續開展主題突出、形式多樣的宣傳報導活動,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畫的重要意義,深入宣傳“三支一扶”人員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跡,提升“三支一扶”計畫社會影響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全國“三支一扶”辦將選樹一批最美基層大學生,適時開展最美基層大學生主題宣講活動,展示新時代大學生投身基層、勇於實踐的新作為新風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是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重要平台,是引導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為基層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和推進基層人才隊伍建設,深入推進計畫實施,務求取得實效。
(二)落實時限要求。省級人社部門要會同“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制定實施2019年“三支一扶”計畫工作方案,按照全國統一的時間節點推進各項工作,確保7月底前完成人員選拔招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招募人員信息匯總和錄入,9月上旬按要求提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11月底前完成期滿服務人員信息核查,12月底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
(三)用好信息系統。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統經過改版擬於今年上線運行,新系統升級了資料庫結構,最佳化了功能模組,進一步明確了職責許可權。地方各級“三支一扶”辦要指定專人負責系統運行管理,按照系統《使用手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信息採集、數據報送、進度管理、統計分析等工作,切實提高數據質量,提升“三支一扶”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綜
共青團中央委員會辦公廳合司
2019年3月14日
通知解讀
通知指出,2019年“三支一扶”計畫要聚焦脫貧攻堅,招募名額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招募崗位繼續向扶貧和支農類崗位傾斜,新增招募名額主要用於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對“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實施招募計畫單列。
通知提出,要加強培養使用“三支一扶”人員,組織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計畫,2019年中央財政支持各地培訓8000人次。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將“三支一扶”人員納入行業人才培訓對象範圍,適時組織開展相關專業技術和技能培訓。積極推選“三支一扶”人員兼任基層服務單位團委副書記、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等。
通知明確,要提高“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助標準,完善服務保障機制。自2018年9月1日起,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按每人每年1.2萬元、2.4萬元和3萬元給予補助,其中南疆四地州、西藏按每人每年4萬元給予補助。要加強關心關愛“三支一扶”人員,創造有利於幹事創業的環境,激發“三支一扶”人員投身基層幹事創業熱情,建立安全風險保障機制,加強安全防範措施。
通知要求,要強化期滿“三支一扶”人員服務工作,推動他們紮根基層成長成才,及時將留在基層繼續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員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畫,重點跟蹤培養,構建短期與長期相結合、服務與工作相配套的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體系。
據悉,截至2018年底,全國已累計招募36.1萬名“三支一扶”人員到基層服務,在助力基層脫貧攻堅,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結構,培養紮根基層青年人才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