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20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高等學校:
“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自2004年實施以來,取得了積極成效,為農村學校培養了一批骨幹教師。為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在總結經驗基礎上,教育部決定從2010年開始,進一步擴大“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以下簡稱:“碩師計畫”)規模,並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以下簡稱:“特崗計畫”)結合實施,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養和服務方式
從具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高校中,選拔部分優秀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錄取為“碩師計畫”研究生,並與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簽約聘為編制內正式教師。在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三年,並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第四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一年,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各地要將實施“碩師計畫”與“特崗計畫”緊密結合。可採取如下兩種方式:
一是錄取為“碩師計畫”研究生可同時應聘為特崗教師。聘為特崗教師的,先到設崗縣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務三年,並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第四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一年,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二是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教師[2006]2號)精神,對於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三年聘期內年度(或績效)考核至少一年優秀並繼續留在當地學校任教的表現突出特崗教師,經任教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推薦,培養學校單獨考核,符合培養要求的可推薦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推薦人選條件和範圍
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具備教師資格條件,志願到農村學校任教;可按時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同等條件下,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優先,參加過一學期實習支教的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優先。
本科所學專業範圍: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歷史學、英語、數學與套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套用物理學、化學、套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理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音樂學、美術學、體育教育等相關專業。
三、推薦和培養學校
推薦學校:本省(區、市)內具有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師範大學和綜合大學;經教育部批准開展“碩師計畫”專項推薦免試工作的高等學校。
培養學校:本省(區、市)內具有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資格的高等學校。(見附屬檔案1)
四、工作程式
1.下達推免名額
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推免名額另文下達,計畫單列,不得挪用。“碩師計畫”研究生計畫已含在下達給有關招生單位的碩士生招生總規模和國家計畫之內。
2.報名推薦
2010年實施“碩師計畫”縣(包括實施“特崗計畫”的設崗縣,下同)、學校名單及擬聘教師人數、專業要求等相關信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2009年10月12日前通知推薦學校。
推薦學校公布“碩師計畫”研究生報名辦法(見附屬檔案2)和實施“碩師計畫”縣、學校名單及擬聘教師人數、專業要求。
具備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自願報名,學校按照推薦免試研究生選拔條件和有關程式擇優推薦,並張榜公示。
推免生資格需經省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並在《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登記表》上加蓋公章。
3.複試錄取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人學校與“碩師計畫”研究生的供需見面會,按照正式教師聘用或特崗教師錄用程式進行考核和面試,簽訂《教師聘用契約》。
培養學校對簽訂教師聘用契約的考生進行複試(含面試),通過複試的考生取得“碩師計畫”研究生錄取資格;對不符合培養學校要求的考生,可不予錄取,《教師聘用契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繼續執行。
培養學校將錄取的“碩師計畫”研究生列入2010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名單,並按規定時間上報教育部;同時為考生辦理入學手續。
4.培訓派遣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集中組織“碩師計畫”研究生進行崗前培訓。“碩師計畫”研究生要在本科學習期間或經過崗前培訓後申請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碩師計畫”研究生於2010年8月前按有關規定到任教學校辦理報到手續,並將戶籍、檔案轉至工作單位所在縣。“碩師計畫”研究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滿3學年並通過每年度考核者,於2013年9月到培養學校報到併入學。任教未滿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碩師計畫”研究生,不轉戶口、檔案。其他“碩師計畫”研究生,戶口、檔案轉至培養學校。
五、經費保障和相關待遇
“碩師計畫”研究生在學期間免繳學費,培養經費由培養學校在教育部下達的研究生招生國家計畫內安排,住宿等費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繳費辦法執行。
“碩師計畫”研究生在三年服務期內,按照在職教師相關政策待遇執行。其中聘為特崗教師的“碩師計畫”研究生,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三年服務期滿後與當地教育部門續簽教師聘用契約的“碩師計畫”研究生,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執行。
符合《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條件要求的“碩師計畫”研究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六、組織和質量保障
實施“碩師計畫”,是通過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特崗計畫”等政策導向,鼓勵和吸引優秀大學畢業生服務農村教育事業的重要途徑;是通過教育碩士培養,為立志長期從教的教師專業發展創造條件的有效辦法;是創新教師培養模式,造就大批高層次高素質的骨幹教師的重要舉措。實施“碩師計畫”對於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省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和管理,精心組織,成立以師範(師資)、學生、學位、人事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小組;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證“碩師計畫”研究生報名、推薦、錄取、培養等各項環節的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培養學校要認真研究制訂“碩師計畫”研究生培養方案,配備水平較高的指導教師,加強教育實踐環節,在前3年要通過網路等方式跟蹤指導學生在職學習,第4年要做好集中專業課程教學和論文指導工作,保證“碩師計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
各地可將“碩師計畫”的實施與本地區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有關計畫項目相結合。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培養學校和推薦學校商定2010年“碩師計畫”碩士生培養計畫,填報申報表(附屬檔案5),於2009年10月10日前報教育部師範教育司。
計畫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我部聯繫。聯繫人:師範教育司 董萍
附屬檔案:
1.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推薦和培養學校名單
2.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招生簡章
3.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登記表
4.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錄取名單(表樣)
5.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培養計畫申報表
教 育 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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