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介紹
民國37年(1948年)6月18日,福州市大水,水位高漲達17尺3寸,三保、義洲一帶水深20餘尺,歷時6天,倒塌房屋1866間,災民19萬餘人,死亡77人。由於閩江下游洪水災害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境內農民也曾興修堤壩。據史籍記載,侯官上街鎮修築有林文壩(修築年代不詳)。明萬曆十年(1582年)侯官縣興建石門峽壩。清鹹豐至光緒年間(1851~1908年),先後由旗陽鎮許、林、趙(村)重修石門峽、□輶、新輶三條壩。繼而又修築清元輶、橫輶堤防,從李梅山麓沿龍鳳港築防洪堤,堤長8228米,高約1米,但沒有合龍,常被洪水沖毀,淹沒田屋,洪害未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保障閩江下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50年代初,開始興建防洪堤工程。1953年9月,建成閩江北港北岸防洪堤,保護省會城市——福州。同年,建成閩侯縣荊溪、南嶼、南通等防洪堤。1954年,建成建新南、北堤和蓋山南、北堤及閩侯上街防洪堤。1956年,建成閩侯甘蔗及竹岐兩處防洪堤。1965年,建成城門南、北岸防洪堤。至此,閩江下游大規模的防洪工程體系基本完成。此後,不斷維修加固,增高培厚,逐步提高防洪標準。由於1956~1977年間在閩侯縣發生8次決口垮堤事故,從1988年4月起,對閩江下游防洪堤進行全面加固(包括堤基滲漏處理),消除隱患,提高防災抗災能力。1992年7月7日,出現有歷史記載以來特大洪水,竹岐水文站洪峰流量每秒3.03萬立方米,相當“五十年一遇”,北港分流量接近“百年一遇”,洪水被閩江下游防洪堤擋在堤外,保證國民經濟的正常發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僅福州市區避免經濟損失即達34億元。
閩江下游有10大防洪堤。其中,北港北岸和建新、蓋山、城門等處均由兩堤段組成,共有14個堤段。堤的總長度102.87公里,其中土堤長98.14公里,石和混凝土堤長4.73公里。保護耕地15.32萬畝,465個村莊,101.0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