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死因

是指在疾病或損傷導致死亡過程中,與直接死因有因果關係的疾病或損傷。 直接死因和間接死因可以是同一疾病或事件。 孕產婦死亡分為直接產科原因和間接產科原因。

是指在疾病或損傷導致死亡過程中,與直接死因有因果關係的疾病或損傷。該原因不至於直接立即導致死亡,但可以引起一系列更加嚴重的繼發或相關疾病事件,最終不可逆地導致死亡。間接死因與直接死因只見應該有一個發生先後的時間關係。直接死因可以是中介死因,也可是根本死因。直接死因和間接死因可以是同一疾病或事件。

死亡原因

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是指:“所有直接引起或間接促進死亡的那些疾病、病情或損傷,以及造成任何這類損傷的事故或暴力的情況”。這個定義並不包括症狀和臨死情形,如心力衰竭、周身衰竭等。

根本死亡原因

世界衛生組織給根本死亡下了如下定(1)引起直接導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態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損傷,或者(2)造成致命損傷的事故或暴力的情況。根本死亡原因是從防止死亡的角度出發,去尋找帶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並最終導致死亡的那個原因,不管它發生在死前多長時間都應給予記錄。

輔助死因

是指在疾病導致死亡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獨立疾病或損傷過程,必須與主要死因和直接死因無因果關係。

舉例

孕產婦死亡分為直接產科原因和間接產科原因。直接產科原因包括產後出血、羊水栓塞、妊高征和異位妊娠;間接產科原因以內科合併症為主。近幾年,本市孕產婦死因以間接產科因素為主,占53%,流動人口孕產婦死因以直接產科因素為主,共占69.8%,主要是產後出血,占30.2%。從死因看,北京市居民孕產婦死亡因素與已開發國家一致;而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因素與開發中國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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