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性

間性

間性(intersex),指第三性別,間性”理論作為“主體間性”、“文本間性”、“文化間性”甚至“媒體間性”等諸理論觀點的綜合,其主要的哲學理論基礎在於主體間性。自上個世紀以來,間性理論已觸及到哲學、美學、文學等各人文學科,“間性的凸現”已成為一種新的理論共識。 2018年12月15日,德國議會通過法案,政府在各類登記檔案中引入第三性別選項間性。第三性別套用在出生證明、駕駛證和其它政府檔案中。

簡介

“間性”(inter-sexuality)這一術語來自於生物學,據廈門大學教授黃鳴奮考證,“間性”亦稱為“雌雄同體性”(hermaphrodism),指的是某些雌雄異體生物兼有兩性特徵的現象。“‘間性’一詞目前也被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所使用,指的則是一般意義上的關係或聯繫,除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一點相通外,與其生物學意義幾乎風馬牛不相及。”

“主體間性”,指力圖克服主客二分的近代哲學思想和思維模式,強調主體與客體的共在和主體間對話溝通、作用融合及不斷生成的動態過程。作為主體間性在文化領域具體體現形式的“文化間性”,“體現了從屬於兩種不同文化的主體之間及其生成文本之間的對話關係”,它也表現出文化的共存、交流互識和意義生成等特徵。主體間性和文化間性理論為哲學、文學、比較文學、文化學、社會學和解釋學等各學科開拓了更大的學術空間,拓展出新的研究維度,從而獲得更闊的研究視野。

關係

“媒體間性”指的是不同媒體在技術、信息、社會等方面的關係。

黃鳴奮:《網路間性:蘊含創新契機的學術範疇》,載《福建論壇》2004年第4期,收錄於黃鳴奮著:《網際網路藝術》,文化藝術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389頁。

鄭德聘:《間性理論與文化間性》,載《廣東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第73頁。

邱國紅《文化間性的例證:中國詩歌審美範式對美國詩歌創作的影響》,載《雲夢學刊》2005年第1期,第96頁。

黃鳴奮:《媒體間性:數碼時代的藝術探索》,載《鷺江職業大學學報》2004年12月第4期,第1頁。

法案

2018年12月15日,德國議會通過法案,政府將在各類登記檔案中引入第三性別選項“間性(intersex)”。第三性別將套用在出生證明、駕駛證和其它政府檔案中。這意味著無法、或者不願意用“男性”或“女性”簡單定義性別的人,可將自己登記為“多種(divers)”,姑且可以理解為“間性”或“其它”。

相比此前那些認為自己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的人只能留空性別攔的境況,德國政府這項舉措的推出可謂一大進步。但LGBT+(性少數群體)平權運動人士認為,政府做得還不夠好,他們想要新的法律來讓登記檔案中性別項的修改變得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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