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縣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負責推進統籌城鄉建設。擬訂統籌城鄉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指導鄉鎮(街道)城鄉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宜居開縣”建設。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和標準、方針政策;擬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建 設(含村鎮規劃)綜合執法工作。

(三)負責培育和規範城鄉建設投融資市場。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等的徵收和管理;會同縣財政局籌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編制收支年度計畫,經縣政府批准後安排下達;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的責任。貫徹執行規範勘察、設計活動的方針政策;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從業資質和資格;負責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的責任。貫徹規範建築活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建築活動從業資質和資格;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質量、安全、工程監理、工程保險、工程擔保、竣工驗收等工作;監督管理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施工準入;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推廣;負責工程造價、質量認證、技術標準管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貫徹執行建設工程招標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管理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監督建設工程契約;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

(七)負責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針政策;負責城鄉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古民居、古建築的保護建設和縣以上風景名勝建(構)築物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指導村鎮、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村鎮規劃建設試點,指導縣級中心鎮和重點示範鎮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舊房改造工作;指導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

(八)負責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城鎮住宅區建設;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管理。

(九)貫徹執行民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並實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監督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組織開展民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目標管理和計畫財務管理;負責本系統宣傳、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穩定、後勤管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二)政工科(黨風廉政建設科)。

負責黨務日常工作;負責本系統政治思想、職工教育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社會保障、技術職稱、統戰、群團、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科。

負責建築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築施工、建築材料準入和相關中介組織從業資質、執業資格管理;負責施工許可;協調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及造價諮詢管理。

(四)建設管理科。

負責外來勘察設計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本縣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初審上報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初審上報,項目資本金等的管理,負責外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登記及開發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工程建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工程建設的規範標準、“四新”技術的貫徹管理及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外來監理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批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勘察設計、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協調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城市雕塑。

(五)城市建設配套費徵收管理辦公室。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配套費徵收管理法規、政策;負責縣城配套費的徵收、核驗工作;負責建制鎮配套費的稽查、登記、核驗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審查建築面積限額以上的建築工程抵減配套費的拆除面積。

(六)村鎮建設科。

負責指導編制、組織評審縣城規劃區外的鎮(鄉)村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縣城規劃區外的鎮(鄉)村規劃管理;負責小城鎮和村鎮建設的統計工作,協調指導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和鎮(鄉)集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參與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與評審;指導村鎮、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組織村鎮規劃建設試點,指導縣級中心鎮和重點示範鎮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舊房改造工作;指導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陳橋 :主任,黨組副書記。主持縣城鄉建委全面工作,主管城鄉建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計畫財務工作。具體分管政工科、發展計畫科。

葉雋:副主任,黨組書記。協助主任協調鄉鎮及農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具體分管鄉鎮集鎮開發、小城市及風情名鎮建設計畫及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徐言華: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城建檔案、崗位培訓、造價管理及清欠、計畫生育工作。具體分管城建檔案室、建築管理站(造價管理站、崗培中心)。

葛勇: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鎮、鄉、村規劃管理工作,負責人防(民防)工作,具體分管鎮建科、人防(民防)綜合辦公室。

吳光學: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行政效能監察、督察督辦工作,協助主任分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及小城鎮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項目建設、內部審計、幫鄉扶貧、移民幫遷幫扶和建委派駐代辦服務中心的相關工作。具體分管黨風廉政科、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處(城鎮住房建設處)、小城鎮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有限公司。

周昌萱: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建築業、房地產開發及房地產業,城鄉建設質量監管、配套費徵收管理、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督管理、建築節能、建築材料檢測,機關內務、政務宣傳。具體分管辦公室、建設科、建管科、配套辦、招標辦、質監站(節能中心)、設計院、檢測中心、監理公司,聯繫建築業協會。

李中洪: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開發建設辦公室日常工作,“宜居辦”日常工作,靈動水城建設計畫工作,城建招商引資工作。具體分管統籌城鄉建設科、宜居辦。

張波: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城市開發項目建設管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具體分管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處。

官煥雨: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城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城建監察執法、法制建設、信訪穩定、綜治工作。具體分管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城建管理監察大隊、法制科。

李賢榮: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美麗鄉村、巴渝新民居、農村危舊房改造,具體分管康居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