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為貫徹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決定,將9戶國有森工企業劃歸延邊州管理,成立了延邊林業管理局,為省直二級局建制。
1985年9月,經省政府批准,將延邊林管局與州林業局合併,成立延邊州林業管理局,管轄10戶國有森工企業(琿春林業局90年代建局)、1戶森林經營局,對8個縣(市)林業局進行行業指導。
1998年,經省政府批准,組建延邊林業集團,與州林管局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合屬辦公。
2001年,經州政府批准,延邊林業集團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所轄2戶分公司、9戶全資子公司、3戶控股公司,與州林管局實行“一合三分”,即合屬辦公,人員、職能、資產三分開。
2013年6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准,吉林延邊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延邊林業集團同時變更為“長白山森工集團”。6月23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頒發了“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和“長白山森工集團”企業集團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