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發展和改革局

(五)組織研究全區的能源戰略和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安全與應急、能源對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審核上報限額以上能源項目;組織協調重大能源項目建設。 (二)規劃發展科研究提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 研究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設立長沙市嶽麓區發展和改革局,加掛區物價局牌子,為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區發展和改革局不再加掛區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牌子。
(二)將原區工業經濟局承擔的能源管理職責劃入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分析巨觀經濟發展的趨勢,對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對策和建議;研究提出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四)負責全區投資項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計畫,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審核上報市、省或國家審批的重點建設項目,負責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管理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安排區級財政投資的建設項目,綜合協調重大項目;組織和參與重大項目的稽察工作;依法指導、協調、監管招投標活動,組織和參與重大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
(五)組織研究全區的能源戰略和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安全與應急、能源對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審核上報限額以上能源項目;組織協調重大能源項目建設。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牽頭編制工業、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重要產業的發展規劃;申報和下達國家預算內安排的以工代賑項目計畫;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宣傳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其實施;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公正競爭的價格秩序,推行明碼標價制度,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制度,指導價格認證工作;負責做好價格檢測信息統計直報工作及涉案物價格鑑定工作。
(八)負責區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的管理,按照《湖南省行政事業收費管理條例》和《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及相關政策和法規進行登記、審核,發放《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登記證》,並負責年審年檢工作。
(九)負責調查、分析、預測、監控市場價格行情和價格、收費動態。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行政業務工作;負責工作制度的制定,起草重要報告、會議材料、工作總結,負責政務信息、會議組織、文秘列印、機要保密、檔案資料管理、對外接待、安全保衛、機關後勤以及做好人員隊伍思想作風、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等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財務報帳制的規定,管理局屬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黨務以及工、青、婦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研究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搞好巨觀經濟預測預警並提出相應措施。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論證。研究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重大戰略性項目的中長期規劃,負責組織、指導全區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參加全區重大招商項目的策劃、包裝;牽頭編制農業、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等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的專項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全區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做好第三產業發展的指導、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發展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三)投資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項目管理政策;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籌安排區級財政投資的建設項目,審核上報市、省或國家審批的重大建設項目,申報和下達國家、省、市拔款,政策性貸款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全區重大項目稽察。負責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管全區招投標活動,組織制定招投標配套規定;依照審批許可權核准建設項目招投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招標範圍;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研究農業、工業、交通、高科技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研究全區的能源戰略和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安全與應急、能源對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審核上報限額以上能源項目;組織協調重大能源項目建設;承擔區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
(四)價格管理科(加掛價格認證中心牌子)
負責區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管理,按照相關政策和法規進行登記、審核,發放《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登記證》並負責年檢年審;負責全區“價格工作進社區”工作及涉農、涉企收費公示制工作;負責短期培訓班的審批工作;負責涉案物價格鑑定工作;負責做好價格鑑證信息統計直報工作;負責價格調查分析監測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13名(含物價專項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或紀檢員按有關規定設定。
五、其他事項
(一)嶽麓區物價檢查所歸口區發展和改革局管理,使用物價專項編制,其主要職能為:貫徹宣傳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區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我區市場價格監督工作,加強對糧、煤、電、油、運市場的監管工作;建立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制度;推行明碼標價制度;負責做好信息網路建設和發行工作。
(二)嶽麓區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三)嶽麓區能源管理辦公室,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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