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坐落在美麗的湘江西岸,東臨湘江之濱,南望嶽麓名山。除轄13個街道、2個鎮外,還管轄1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經濟開發區的案件,轄區面積達600餘平方公里,戶籍人口60餘萬人。
該院是全省優秀法院、全省“七化”建設先進法院和“全省法院司法狀況考評優秀單位”,是全省首家同時擁有部分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權及轄區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全院現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坪塘法庭、司法警察大隊、政治工作室、辦公室、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和司法技術室等15個職能部門,現有在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07人,其中,有13人獲得碩士學位,有85人獲得法律本科文憑。另有招聘制書記員和法警38人,招聘制其他工作人員9人。嶽麓區法院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各項工作取得了優異的成績。2005年至2007年,該院連續三次被評為全國法院思想政治宣傳工作先進集體。該院積極推行執行規範化管理改革,強化執行威懾,執行績效在全市名列前茅。該院推進“訴調對接”改革,成立省內首家人民調解駐法院辦公室,構建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的做法被評為2007年度湖南省最具影響力的法治事件之一。2008年9月24日,該院發出全省首份“人身安全保護民事裁定”開闢了國家公權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徑,這一做法再度被評為當年度湖南省10大最具影響力法治事件,在全省、全國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2009年2月24日,該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司法服務中心”,推行“導訴分流、立案審查、立案調解、信訪接待”等一站式服務,提高了司法服務實效。6月10日,該院在全省率先將量刑辨論納入庭審程式,增強了量刑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潮起正是揚帆時”,嶽麓區人民法院正以只爭朝夕、開拓進取、奮發有為、爭創一流的精神狀態,堅持優質履職、科學司法,為先導區的和諧發展築起公平、正義的屏障。
機構設定
院內設16個職能部門,具體工作職能劃分如下:
(一)刑事審判庭工作職能
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和當事人刑事自訴案件等(涉智慧財產權的刑事案件除外)。
(二)民事審判一庭工作職能
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有關人格權案件、婚姻家庭、繼承案件;不動產登記糾紛案件、物權保護糾紛案件(擔保物權確認糾紛除外)、所有權糾紛案件、用益物權糾紛案件、占有保護糾紛案件;特殊類型侵權案件;不當得利案件、無因管理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及人事爭議案件;契約糾紛中涉房地產和建設工程契約案件、農村土地承包契約案件;醫療服務契約糾紛;涉軍案件;民事先予執行案件和財產保全案件。
(三)民事審判二庭工作職能
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擔保物權糾紛案件(涉智慧財產權、票據、證券等質押案件除外)、物權糾紛中擔保物權確認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契約糾紛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涉房地產和建設工程契約糾紛除外);與企業有關糾紛案件(涉三資企業有關商事案件除外);與公司有關的企業糾紛案件;與合夥企業有關案件;與破產有關案件;審理案外人的異議之訴;企業破產案件和證券、票據案件;民事先予執行案件和財產保全案件自動履行的。
(四)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工作職能
依法審理除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糾紛以外的智慧財產權契約糾紛案件、智慧財產權權屬案件、侵權案件;審理行政智慧財產權案件和刑事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審理智慧財產權訴訟禁令(含證據保全)案件;審理涉外、涉資企業、涉港澳台商事糾紛案件等。
(五)行政審判庭工作職能
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行政訴訟一審案件及對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申請進行審查。
(六)執行局工作職能
負責執行本院第一審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調解協定中有關財產的決定;執行法律規定的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執行上級法院指定由我院執行的相關案件;辦理委託移送執行、協助執行及對當事人的追加事宜。執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等其他法律文書。
(七)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局工作職能
負責執行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行政非訴案件,行政先予執行案件、訴訟保全案件。
(八)坪塘法庭工作職能
負責審理坪塘鎮、含浦鎮、蓮花鎮、雨敞坪鎮轄區內的民商事案件。
(九)立案庭(司法服務中心)工作職能
對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審查立案及導訴;申訴案件聽證及審查立案;按規定辦理案件訴訟費、執行費和其他費用的收費、退費、支付案款等有關手續;組織開展訴前調解和立案調解及司法確認工作;依法受理司法救助申請及辦理相關手續;收轉訴訟材料;提供案件辦理基本信息查詢及接受當事人審判、執行信息諮詢。負責本院的信訪接待工作,對涉訴信訪案件登記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上報有關單位。
(十)審判監督庭工作職能
依法審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類再審案件、執行異議案件等。
(十一)辦公室工作職能
負責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及全院綜合會議的會務和記錄;做好全院辦公大樓及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及管理工作;按規定搞好財務管理,編制本院年度經費預算,管理本院各項經費、國有資產;作好辦公用品的發放登記工作;負責機動車輛的日常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年審工作;負責全院文秘收發、文印保密、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管理;負責區法院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督查、接待、檔案管理、後勤保障和物質裝備建設等管理、服務、協調工作。負責上級及本院行政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本院物資採購、食堂管理、機關安全保衛、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及綜治維穩工作等。協助院領導抓好行政管理工作,上情下達等。
(十二)政工室工作職能
協助院黨組搞好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全院幹部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及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本院機構編制工作,組織人事、法官管理工作;辦理《法官法》規定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崗位目標管理;負責本院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及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本院育齡婦女的計畫生育工作,協助本院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心下一代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本院幹部職工的考錄、調配、考核、任免、工資福利、退休等工作;負責全院臨時工作人員的聘用管理工作;負責對本院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統計;負責本院法官等級的評定與晉升的呈報工作以及協助司法警察大隊辦理警銜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本院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培訓及參加開庭補助費的統計發放工作;負責本院年度考核、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制定與實施等工作。
(十三)研究室工作職能
開展調研、信息、政策宣傳工作,並負責組織協調法院調研、信息、宣傳工作;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總結審判和其他工作經驗,研究審判和其他工作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向院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服務;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巨觀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適用政策法律請示;起草各種綜合性檔案、報告;編髮簡報、情況反映等。
(十四)審判管理辦公室(原司法技術室)工作職能
根據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要求,將司法技術室改為審判管理辦公室,增加審判管理的職能。
負責評查各業務庭室的結案案件及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改判的案件;負責司法統計管理、審判流程管理、司法績效管理、案件質量等審判管理工作;定期通報我院案件質量評查情況;根據上級法院要求,指導我院各業務庭室的審判管理工作;負責與上級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聯繫工作及貫徹執行上級審判管理工作有關要求;負責收送抗訴案件卷宗。制定法院司法科學技術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案件司法鑑定和拍賣評估等工作;負責法院機關辦公自動化,通信和信息網路建設規劃、研究、開發、套用軟體技術等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審判流程管理軟體的維護、督促及本院內部網站與外部網站的運營維護及日常管理,負責網路信息的發布及審核,負責網路輿情的應對與處理等;院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紀檢監察室工作職能
負責對法院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和紀檢、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紀律情況;受理對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本院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受理本院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對本院審判工作網路化管理軟體中相關數據錄入工作的監督與督促。對審判工作嚴肅執法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負責對人大議案及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司法形象監督員及代表委員的聯絡工作等。
(十六)司法警察大隊工作職能
負責執行押解人犯、值庭,協助審判、執行人員完成強制執行、財產保全、送達等任務;配合審判庭和執行局有關工作;完成司法警察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維護法庭秩序及本院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協助辦公室搞好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