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設立長沙市嶽麓區財政局(以下簡稱區財政局),為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新增財政性項目資金績效評價、財政投資評審職責。
(二)加強財源建設、財政監督檢查職責。
(三)將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職能劃轉至地稅部門承擔。
(四)將會計核算職能交由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建設指揮機構承擔。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財政局核定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和紀檢員按規定配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內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全局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文電處理、信息發布、保密、印信、檔案文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財務工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督辦局務會議決定的事項;負責辦理人民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調查研究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雙文明建設狀況,組織全區性的財政工作表彰活動;會同有關股室負責文明財政所的建設工作;負責人事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繼續教育與培訓;指導全區財政系統職工培訓。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全國性會計法令和法規,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會計規章制度;管理全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二)預算國庫科

負責組織執行全區財政預算,負責組織全區預算收支的核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負責本級預算資金和非稅收入及其他資金的分配、撥付、調度和管理;擬定和實施區對街道、鄉(鎮)的財政管理體制;負責對支出追加項目的審核;負責擬定本級預備費動用方案和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負責監督和檢查區本級和街道、鄉(鎮)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對街道、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協調預算執行中各有關部門業務工作,統一管理預算指標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工作;負責全區中長期財政計畫的編制和綜合性的財政統計。

(三)行財科

負責管理和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政法部門財務工作;擬定年度部門預算編制方案,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預算定額建議,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和順序,指導預算單位編制部門預算初稿,匯總審核全區部門預算草案,批覆部門年度預算,會同有關科室編制全區財政決算;會同有關單位擬定行政、政法部門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監督和分析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參與項目的評估、論證。對單位的經費申請提出意見和建議;會同相關單位負責管理有關專項資金,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負責編制全區社會保障經費預算草案,參與全區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有關政策的制定,管理社會救災和救濟、勞動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資金;會同有關部門使用好各種社會保障資金,加強對有關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巨觀調控和監督;負責移民資金、福彩和體彩資金的監管;落實住房政策的執行;參與制定規範津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方案;參與財政依法行政的執行和監管。

(四)鄉鎮財政管理科

指導街道、鄉(鎮)財政所建設;指導鄉鎮財政監督管理專項資金;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鄉鎮、村債權債務管理工作;指導村級財政財務管理、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和農村財務會計人員的培訓;組織惠農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承擔組織實施鄉鎮財稅信息網的運行管理及惠農補貼“一卡通”發放責任,匯總並上報補貼發放進度旬報;負責農村稅費改革工作。

(五)經濟建設科(加掛財政監督檢查科)

掌握區相關業務部門的基本情況和行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全區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投融資管理,參與擬定財政投融資政策,提出基本建設資金年度安排建議,並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分析、檢查和監督;完善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全區重點工程財務管理;負責財政投資重點建設項目結算工作,包括市投區建項目、區投區建項目結算;負責城市維護經費的核定、管理及二園兩景區相關事項協調;負責政府債務、償債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核糧食直補、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家電下鄉補貼等惠農補貼的發放範圍、對象、標準和資金撥付;負責對財政投資項目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評價。
負責擬定全區財政監督稽查制度,監督財政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組織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等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務審計。
(六)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加掛長沙市嶽麓區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
管理全區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負責產權交易、資產評估、國有資產營運管理;負責組織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征管工作。
負責管理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規定的控購政策,指導全區各單位開展控購工作;審批社會集團購買國家規定的專項控制商品;監督檢查全區執行控購政策情況,查處違控案件;編報社會集團購買力執行情況、專項控制商品報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管理。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區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方針及其他有關政策,指導全區財政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法令、條例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根據我區實際情況組織具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制定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擬訂和執行區本級對街道、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區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編制區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區本級和全區預算及決算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三)參與全區巨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參與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運用經濟槓桿以及區財政直接掌握的資金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必要的調控;指導街道、鄉(鎮)財政工作。
(四)負責組織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行基金收入等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和財政票證管理;參與審定地方稅減免事項;根據全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和財政預算安排,確定稅收收入計畫。會同物價部門對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審定。
(五)負責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財源增長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加強對全區財源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財源建設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協調全區財源建設工作,研究、分析財源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落實。
(六)組織實施本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七)負責全區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投融資管理,負責規範全區重點工程財務管理、全區債務和償債資金管理和財政投資重點建設項目結算。
(八)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估與審查。
(九)管理和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入,組織和監督全區預算的執行;管理和監督全區預算外的資金。負責財政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十)管理全區基本建設撥款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的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政策性基建貸款貼息;管理區財政直接分配的挖潛改造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管理由財政承擔的全區經濟貿易和農業支出、行政支出、公共事業支出、社會保障支出和國家賠償費用。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增加支出的政策,聯繫我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十一)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收入征管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執行會計法規、《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和組織會計專業技術培訓;指導和監督全區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開展工作。
(十三)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負責政府採購管理和監督工作;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十四)監督和檢查各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收支;對行政事業單位實施會計委派;加強財政統發工資管理;監督國債資金使用;管理監督國債兌付工作,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
(十五)組織開展全區的財政政策調查研究和財政科研工作;加強財政幹部隊伍和基層財政所的建設,組織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其他事項

(一)長沙市嶽麓區國庫集中支付核算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8名。
(二)長沙市嶽麓區非稅收入管理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
(三)長沙市嶽麓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四)長沙市嶽麓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
(五)長沙市嶽麓區財源建設工作辦公室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負責組織財源建設工作,負責稅收法規法規政策的宣傳和組織實施,審核各部門檔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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