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教育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法規,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發展總體規劃,擬定教育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全區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向區政府及上級教育部門作出報告。
(二)綜合管理轄區內中國小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及社區教育等工作,規劃和組織全區教育教學理論研究工作,抓好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
(三)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區教育的各項改革,加強與街道(鄉、鎮)的協助和同周邊高校的聯繫,理順教育內部、外部關係,拓展教育發展的空間,保證教育的發展。
(四)負責教師隊伍的管理,抓好學校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做好教職工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培養培訓、調配交流、職稱評定、檔案管理、考核獎懲以及幹部的選拔、任用、培訓、考核工作。
(五)負責全區教育經費預決算和基層單位財務管理、審計監察等工作。負責全區學校布局、規劃、教育資產管理、教學設施建設、教育技術裝備管理等工作。
(六)配合各級黨政部門和有關單位抓好學生校外教育;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學校系統的普法教育、計畫生育工作;協同省市有關部門做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中專招考工作。
(七)負責對局直屬事業單位、二級機構的管理。
(八)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主要職責,區教育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教育調研與宣傳、綜合協調、文秘信息、信訪接待、保密、收發、會務、車輛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後勤、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圖書管理、文書檔案管理;配合各科室做好有關工作。
(二)教育督導室
負責對街道(鄉、鎮)及有關部門執行教育政策法規的督查。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社會力量辦學單位、企事業子弟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三)組織人事科
負責教師調配、教師考核與聘任、職稱評定、教師培訓、工資調整、編制審核、教職工聘任和轉正定級、人事檔案、大學畢業生招聘及崗前培訓、老乾管理、教師評優評先,組織辦理幹部考查、考核、任免手續等工作;指導檢查基層工會工作,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做好共青團、教代會、關協工作;負責做好黨委的紀檢、組織、宣傳、統戰的日常具體工作,做好系統內文明單位建設、普法工作。
(四)教育科
負責教育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的教育教學、招生、組考、學籍管理工作和成人、職業技術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招生、就業指導、組考、學籍管理工作以及中、國小畢業生的分配和少先隊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中國小德育工作,研究擬訂學校德育工作的整體規劃;規劃和組織指導全區教育教學理論研究。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或紀檢員按有關規定設定。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區教育局二級機構的單位性質、人員編制、經費渠道暫維持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