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福州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研究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我市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
(二)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四)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統計、信息分析工作。
(五)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貫徹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七)指導鎮鄉(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
(八)負責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避孕藥具經費的預算、決算,檢查、指導、監督全市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全市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計畫生育評先評模工作;承擔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規劃統計財務科

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編制全市中長期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指導和考核評估鎮鄉(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計畫的編制和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預警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藥具經費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有關計畫生育的各項收費標準,指導監督全市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

宣傳教育科技科

制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三結合”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預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鎮鄉(街道)、村居(社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政策法規監察科(審批科)

研究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規範性檔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信訪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趨勢性問題的調查和研究;負責《生育計畫證》的發放、管理;集中辦理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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