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福州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研究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我市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二)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四)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統計、信息分析工作。
(五)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貫徹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七)指導鎮鄉(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
(八)負責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避孕藥具經費的預算、決算,檢查、指導、監督全市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