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醫藥學會聯合會

4、受政府委託承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 5、受政府委託承擔醫師資格考務工作。 1、

簡介

長春市醫藥學會聯合會的前身為中華醫學會長春分會,中華醫學會長春分會成立於1951年,主要承擔長春市衛生系統醫學學術活動與交流的組織工作;繼續醫學教育的組織培訓、教材編寫及教學管理工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組織工作;腫瘤防治工作;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長春市醫藥學會聯合會目前已經成為擁有:長春市醫學會、長春市護理學會、長春市中醫學會、長春市中西醫結合學會、長春市防癆協會、長春市抗癌協會、等七個學會、協會和六十五個專科委員會,為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和提高,1978年學會恢復以來,共舉辦國內、外專家來長講學286場,參加學習29410人次;組織各種學術活動、專題講座10994場,參加人數達89萬餘人次;組織召開大型學術會議307次,徵集論文19055篇、其中優秀論文924篇;舉辦各種培訓班291期,培訓人數達20312人;開展科普義診1112次,61425人受益;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培訓人近8萬人;完成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近400餘例。為發展長春市衛生事業,提高醫學科學技術水平和醫療衛生隊伍素質作了大量的工作。多次受到國家、省、市的表彰和同行們的好評。
2002年9月1 日國務院351號令頒布實施《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由各地醫學會承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長春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公室成立,主要承擔長春市轄區內所有註冊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糾紛技術鑑定工作,鑑定工作將遵循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
5年來,醫鑒辦在長春市衛生局的領導下,在學會班子的帶領下,按照《條例》及相關配套檔案精神,有條不紊地處理醫療糾紛,為緩解醫患矛盾,為衛生事業的和諧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醫師資格考試辦公室成立於2007年4月。隸屬於長春市衛生局、辦公室設在長春市醫藥學會聯合會。負責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長春考點的考務工作。受理考生報名,核實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組織考生進行實踐技能考試和綜合筆試考試,下發醫師資格證書。協調有關醫師資格考試的其他具體事宜。

單位服務範圍、職責、職能

服務範圍:
1、承擔對駐長省、部級,醫療機構及市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和部分民營醫院的衛生技術人員的會員管理,在各醫療衛生單位開展學術交流,進行學術探討,理論研究;
2、受人事局委託,對市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及朝陽、寬城、南關、二道、綠園、開發區等醫療衛生單位和各大專院校、民營醫院的所有醫、護、技、預防等人員進行繼續醫學再教育;
3、完成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相關任務,如:護士再註冊的培訓工作;
4、受政府委託承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
5、受政府委託承擔醫師資格考務工作。
單位職責、職能:
1、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委託,努力爭取並認真完成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開展學術交流,理論研究,為廣大會員服務,把學會辦成廣大醫學科技工作者之家。
3、開展以知識更新為目地的繼續醫學教育,普及醫學衛生知識,搞好技術培訓,提高學員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4、以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為服務宗旨,開展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5、在醫學領域裡,認真學習兄弟省、市的先進管理經驗和管理模式,更好的服務於廣大醫學科技工作者。
6、開發和推廣醫學科學技術成果。鼓勵醫務人員開展科研項目。積極開展科普宣傳教育活動
醫學會工作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愛崗敬業、苦學技能、盡職盡責、高效勤奮。
誠實守信、誠實待人、規範有序、取信於民。
辦事公道、不循私情、實事求是、公正廉明
服務民眾、真心為民、多辦實事、民樂政通。
奉獻社會、服務他人、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掌權為公、用權為民、不謀私利、警鐘長鳴

醫學會工作人員行為準則

牢記 “四個管住”,落實好“四個正確對待”和“六條要求”。
“四個管住”:
 1、 管住自己的“頭”。該想的則想,不該想的不想,多想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想歪門邪道,全體職工形成團結向上的氛圍。
2 、管住自己的“嘴”。不利於團結,不利於學會形象和工作的話不說,要大膽地提合理化建議,對學會的好人好事、好的做法,大膽地宣傳,大膽地落實,認真地學習。
3、 管住自己的“手”。不該“拿”的不拿,不該“碰”的不碰,公私分明,顧全大局,心要想到位,手要乾到位,提倡無私奉獻,齊心協力幹事業。
4、 管住自己的“腿”。不該去的地方不去,該“去”的一定要想到、看到、走到、乾到,特別是管理人員更要嚴格要求自己,樹立高度的責任感,把管理工作搞上去。
“四個正確對待”:
1、 正確對待當前形勢。正確認清學會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不斷提高工作標準,乾好本職工作。
2 、正確對待上下級關係。正確理解學會工作思路,領會領導意圖,聽從指揮服從大局。
3、 正確對待同事關係。相互團結,形成合力,增強凝聚力和戰鬥力。
4、 正確對待批評教育。正確對待批評和自我批評,自找差距,加壓奮進,不斷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
“六條要求”:
要求職工奮發有為能幹大事(精神);
要求職工敢抓敢管不出難事(創勁);
要求職工開拓創新巧幹新事(技巧);
要求職工勤奮敬業乾好常事(幹勁);
要求職工當明白人不乾錯事(思路);
要求職工去掉私心多乾實事(事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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